近日,南寧海關“關企面對面”活動在南寧海關融媒體中心舉行。此次活動對進境食品農產品檢疫審批新政策進行解讀,對新版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系統操作使用進行培訓,并通過線上面對面的方式,幫助企業解決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南寧海關副關長陳竹,轄區50多家從事進境食品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代表參加了此次活動。
“我們現在進口的食品農產品越來越多,需要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的品種和業務量不斷增長,海關舉辦這期活動非常及時,幫助我們全面了解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最新要求、注意事項以及新版檢疫審批系統的操作使用,為我們今后更快捷地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搶抓市場機遇提供了有力支持。”防城港澳加糧油工業有限公司代表馮女士說。
據了解,2021年12月6日,海關總署發布第101號公告《關于授權直屬海關開展部分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事宜的公告》,授權28個直屬海關對8類(包括種用和觀賞水生動物、食用水生動物、動物遺傳物質、非食用動物產品、飼料、生物材料、水果、煙葉)共847個CIQ代碼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終審權限。
2022年3月1日,海關總署發布第22號公告《關于授權直屬海關開展進境糧食等植物產品檢疫審批事宜的公告》,授權31個直屬海關3類(包括糧食、植物源性飼料、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共63個CIQ代碼進境植物產品檢疫審批終審權限。目前以上全部11類產品,南寧海關均已獲得終審授權。授權審批后,檢疫審批的所有審批環節均可在直屬海關完成,將大幅壓縮審批時長。
同時,新版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系統于今年4月份開始試運行。新系統簡化了登錄流程,優化了申請規則,強化了數據互通,實現了許可證使用的自動比對核銷,提升了檢疫審批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和信息化。
線上問答
我們是一家從事進口動植物產品業務的新公司,對辦理檢疫審批手續不太了解,請問進口哪些產品需要辦理檢疫許可證?申請辦理進境檢疫審批手續的單位資質和要求是什么?具體申請流程是什么?
1
審批范圍
動植物部分:進境活動物(含動物、胚胎、精液、受精卵、種蛋及其他動物遺傳物質)生物材料、非食用動物產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果蔬類、煙草類、糧谷類、豆類、薯類等。
食品部分:肉類及其產品(含臟器、腸衣)、鮮蛋類(含食用鮮烏龜蛋、食用甲魚蛋)、乳品(包括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殺菌乳、巴氏殺菌工藝生產的調制乳)、水產品(包括兩棲類、爬行類、水生哺乳類動物及其養殖水產品及其非熟制加工品、日本輸華水產品等)可食用骨蹄角及其產品、動物源性中藥材、燕窩等動物源性食品;各種雜豆、雜糧、茄科類蔬菜、植物源性中藥材等具有疫情疫病傳播風險的植物源性食品。
2
單位資質和要求
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單位,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直接對外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的單位。過境動物的申請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直接對外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的單位或者代理人。對于不同產品,企業辦理相應檢疫審批手續前還須具備相應資質。例如進口糧食、飼料類產品需完成進境糧食、飼料加工企業備案,進口食品類產品需完成進口商備案等。
同時,還要符合相關檢疫要求:產品輸出和途徑國家/地區無相關的動植物疫情。產品進口符合中國有關動植物檢疫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符合中國與輸出國/地區簽訂的雙邊檢疫協定(包括檢疫協定、議定書、備忘錄等)要求。
3
辦理流程
申請單位應當在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前,向海關提出申請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①查詢產品準入情況。申請許可證的產品應在我國的準入名單內,相關信息可在海關總署網站查詢。
②查詢境外生產加工企業注冊情況。海關總署對進境食品類以及糧食、食用水生動物、水果、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部分動植物產品境外生產、加工、存放企業實施注冊登記制度。實施境外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注冊登記制度的進境食品及動植物產品必須來自已獲我國注冊登記冊的境外生產加工企業。相關注冊信息可在海關總署網站查詢。
③填報申請信息。申請單位通過網絡申請方式,向直屬海關提出申請,可以通過單一窗口或直接輸入系統網址進入新檢疫審批系統登錄界面。登錄后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加星號的為必填項,并按照不同產品的要求,提交相關隨附材料。
直屬海關根據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海關總署或承接授權檢疫審批的直屬海關對申請進行審核,在規定時限內做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并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
隨附材料
① 進境動物。 除食用水生動物外,須提供進境動物指定隔離場使用證;進境水生動物自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出境后中轉第三方國家或者地區進境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辦理檢疫許可證時應當提供運輸路線及在第三方國家或者地區中轉處理情況,包括是否離開海關監管區、更換運輸工具、拆換包裝以及進入第三方國家或者地區水體環境等。
② 進境動物遺傳物質。 代理進口的,提供與貨主簽訂的代理進口合同或者協議復印件。
③ 進境飼料。 I級風險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需提供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證明材料(申請單位與生產、加工、存放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申請單位與指定企業簽訂的生產、 加工、存放合同)。
④ 進境非食用動物產品。 I級風險非食用動物產品需提供加工、存放單位證明材料(申請單位與生產、加工、存放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申請單位與指定企業簽訂的生產、 加工、存放合同)。
⑤ 進境生物材料。 對于進口一級和二級風險產品,說明數量、用途、引進方式、進境后防疫措施的書面申請;科學研究的立項報告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立項證明文件。
⑥ 進境糧食、煙葉、腸衣、毛燕。 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考核報告原件掃描件;與定點企業簽訂的生產、加工、存放合同(如申請單位與定點企業一致的,無需提供)。
⑦ 進境水果。 指定冷庫證明文件,申請單位與存放單位不一致的,須提交與備案冷庫簽訂的倉儲協議。
⑧ 特許審批。 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要,引進《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禁止進境物的,應提交以下材料:提交申請,說明其數量、用途、引進方式、進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學研究的立項報告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立項證明文件。
5
辦理時限
根據《行政許可法》《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海關根據審核情況,自初審機構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簽發《檢疫許可證》或者《海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延長10日。南寧海關承接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授權后,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至10日,壓縮幅度達到50%。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八章附則中的規定,實施行政許可的期限是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南寧海關副關長陳竹介紹:
“希望通過本次活動能夠幫助企業了解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最新要求,解決在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快捷辦理檢疫許可證,促進廣西對外貿易發展。這也是南寧海關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外貿穩增長的一項有力舉措。”
供稿/ 動植物和食品檢驗檢疫處
日期:2022-10-11
“我們現在進口的食品農產品越來越多,需要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的品種和業務量不斷增長,海關舉辦這期活動非常及時,幫助我們全面了解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最新要求、注意事項以及新版檢疫審批系統的操作使用,為我們今后更快捷地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搶抓市場機遇提供了有力支持。”防城港澳加糧油工業有限公司代表馮女士說。
據了解,2021年12月6日,海關總署發布第101號公告《關于授權直屬海關開展部分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事宜的公告》,授權28個直屬海關對8類(包括種用和觀賞水生動物、食用水生動物、動物遺傳物質、非食用動物產品、飼料、生物材料、水果、煙葉)共847個CIQ代碼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終審權限。
2022年3月1日,海關總署發布第22號公告《關于授權直屬海關開展進境糧食等植物產品檢疫審批事宜的公告》,授權31個直屬海關3類(包括糧食、植物源性飼料、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共63個CIQ代碼進境植物產品檢疫審批終審權限。目前以上全部11類產品,南寧海關均已獲得終審授權。授權審批后,檢疫審批的所有審批環節均可在直屬海關完成,將大幅壓縮審批時長。
同時,新版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系統于今年4月份開始試運行。新系統簡化了登錄流程,優化了申請規則,強化了數據互通,實現了許可證使用的自動比對核銷,提升了檢疫審批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和信息化。
線上問答
我們是一家從事進口動植物產品業務的新公司,對辦理檢疫審批手續不太了解,請問進口哪些產品需要辦理檢疫許可證?申請辦理進境檢疫審批手續的單位資質和要求是什么?具體申請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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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范圍
動植物部分:進境活動物(含動物、胚胎、精液、受精卵、種蛋及其他動物遺傳物質)生物材料、非食用動物產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果蔬類、煙草類、糧谷類、豆類、薯類等。
食品部分:肉類及其產品(含臟器、腸衣)、鮮蛋類(含食用鮮烏龜蛋、食用甲魚蛋)、乳品(包括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殺菌乳、巴氏殺菌工藝生產的調制乳)、水產品(包括兩棲類、爬行類、水生哺乳類動物及其養殖水產品及其非熟制加工品、日本輸華水產品等)可食用骨蹄角及其產品、動物源性中藥材、燕窩等動物源性食品;各種雜豆、雜糧、茄科類蔬菜、植物源性中藥材等具有疫情疫病傳播風險的植物源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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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資質和要求
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單位,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直接對外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的單位。過境動物的申請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直接對外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的單位或者代理人。對于不同產品,企業辦理相應檢疫審批手續前還須具備相應資質。例如進口糧食、飼料類產品需完成進境糧食、飼料加工企業備案,進口食品類產品需完成進口商備案等。
同時,還要符合相關檢疫要求:產品輸出和途徑國家/地區無相關的動植物疫情。產品進口符合中國有關動植物檢疫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符合中國與輸出國/地區簽訂的雙邊檢疫協定(包括檢疫協定、議定書、備忘錄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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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申請單位應當在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前,向海關提出申請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①查詢產品準入情況。申請許可證的產品應在我國的準入名單內,相關信息可在海關總署網站查詢。
②查詢境外生產加工企業注冊情況。海關總署對進境食品類以及糧食、食用水生動物、水果、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部分動植物產品境外生產、加工、存放企業實施注冊登記制度。實施境外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注冊登記制度的進境食品及動植物產品必須來自已獲我國注冊登記冊的境外生產加工企業。相關注冊信息可在海關總署網站查詢。
③填報申請信息。申請單位通過網絡申請方式,向直屬海關提出申請,可以通過單一窗口或直接輸入系統網址進入新檢疫審批系統登錄界面。登錄后填寫相關信息,其中加星號的為必填項,并按照不同產品的要求,提交相關隨附材料。
直屬海關根據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海關總署或承接授權檢疫審批的直屬海關對申請進行審核,在規定時限內做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并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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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附材料
① 進境動物。 除食用水生動物外,須提供進境動物指定隔離場使用證;進境水生動物自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出境后中轉第三方國家或者地區進境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辦理檢疫許可證時應當提供運輸路線及在第三方國家或者地區中轉處理情況,包括是否離開海關監管區、更換運輸工具、拆換包裝以及進入第三方國家或者地區水體環境等。
② 進境動物遺傳物質。 代理進口的,提供與貨主簽訂的代理進口合同或者協議復印件。
③ 進境飼料。 I級風險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需提供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證明材料(申請單位與生產、加工、存放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申請單位與指定企業簽訂的生產、 加工、存放合同)。
④ 進境非食用動物產品。 I級風險非食用動物產品需提供加工、存放單位證明材料(申請單位與生產、加工、存放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申請單位與指定企業簽訂的生產、 加工、存放合同)。
⑤ 進境生物材料。 對于進口一級和二級風險產品,說明數量、用途、引進方式、進境后防疫措施的書面申請;科學研究的立項報告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立項證明文件。
⑥ 進境糧食、煙葉、腸衣、毛燕。 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考核報告原件掃描件;與定點企業簽訂的生產、加工、存放合同(如申請單位與定點企業一致的,無需提供)。
⑦ 進境水果。 指定冷庫證明文件,申請單位與存放單位不一致的,須提交與備案冷庫簽訂的倉儲協議。
⑧ 特許審批。 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要,引進《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禁止進境物的,應提交以下材料:提交申請,說明其數量、用途、引進方式、進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學研究的立項報告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立項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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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根據《行政許可法》《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海關根據審核情況,自初審機構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簽發《檢疫許可證》或者《海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延長10日。南寧海關承接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授權后,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至10日,壓縮幅度達到50%。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八章附則中的規定,實施行政許可的期限是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南寧海關副關長陳竹介紹:
“希望通過本次活動能夠幫助企業了解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最新要求,解決在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快捷辦理檢疫許可證,促進廣西對外貿易發展。這也是南寧海關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外貿穩增長的一項有力舉措。”
供稿/ 動植物和食品檢驗檢疫處
日期: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