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14年8月28日起,把部分食品生產許可的審批項目下放給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本轄區部分食品生產許可項目進行受理和審批。
食品生產許可審批項目下放,堅持“先低后高,先簡后繁,逐批下放,市級審批”的原則,將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管控難度較小,生產工藝相對簡單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下放至市(州、長白山)、公主嶺市、梅河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食品安全風險難度較高,管理難度較大,生產工藝復雜、容易引發食品安全問題的食品生產許可由省局審批。
自2014年8月28日起,原來由省局負責的糧食加工品等四大類食品的申請受理、現場核查、檔案管理和審批發證權限下放給各市(州)局,具體包括:糧食加工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吉林省局要求,市(州、長白山)、公主嶺市、梅河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結合當前全省機構整合和職能調整的重要時機,統籌謀劃,認真組織,成立食品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精干的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做好下放食品生產許可項目審批承接工作。
日期:201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