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澳大利亞農業、漁業和林業部發布2023/12通知,修訂強制性致敏原標簽要求,自2024年2月25日生效。主要內容:
1.必須聲明的致敏原信息在食品標簽固定位置上使用特定格式表示;以粗體字體和簡單明了的英語術語標識;
2.2025年2月25日之前包裝和貼標簽的食品可以在2年內繼續銷售。
日期:2023-09-07
1.必須聲明的致敏原信息在食品標簽固定位置上使用特定格式表示;以粗體字體和簡單明了的英語術語標識;
2.2025年2月25日之前包裝和貼標簽的食品可以在2年內繼續銷售。
日期: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