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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菜市場將不會再被“生鮮燈”晃了眼

   2023-12-02 食品伙伴網趙昱瑄1028
核心提示:豬肉區大多使用的是紅色的燈,海鮮區的“生鮮燈”是冷藍色,蔬菜區則是使用白色的普通燈具。這種通過調整光照顏色讓食品看起來更“新鮮”的燈具在業內被稱作“生鮮燈”,近年來在各大商超、農貿市場上普遍存在,多用于生鮮、果蔬類食品銷售,“生鮮燈”的濫用容易讓消費者被“美麗外表”誤導,購買到不新鮮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2月1日實施,“生鮮燈”被禁用,今后我們去菜市場將不會再被“生鮮燈”晃了眼。……(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買過菜的消費者,恐怕對生鮮攤位上那些具有“濾鏡”效果的生鮮燈都不陌生。原本發白的豬肉,經暖紅色燈光照射,變得紅潤鮮嫩,讓人購買欲望直線上升……。豬肉區大多使用的是紅色的燈,海鮮區的“生鮮燈”是冷藍色,蔬菜區則是使用白色的普通燈具。這種通過調整光照顏色讓食品看起來更“新鮮”的燈具在業內被稱作“生鮮燈”,近年來在各大商超、農貿市場上普遍存在,多用于生鮮、果蔬類食品銷售,“生鮮燈”的濫用容易讓消費者被“美麗外表”誤導,購買到不新鮮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2月1日實施,“生鮮燈”被禁用,今后我們去菜市場將不會再被“生鮮燈”晃了眼。


  一


  去掉“濾鏡”,12月1日“生鮮燈”將被禁
 
  針對各地市場廣泛應用的“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2023年6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公布,即《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禁用“生鮮燈”成為此次《辦法》修訂的突出亮點。《辦法》提出“生鮮燈”的使用規范,增加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
 
  違反“生鮮燈”相關條款的,《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規定,“生鮮燈”12月1日起將全面禁用。2023年11月,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下發了關于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知書,作出相關提醒,要求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及市場開辦者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迅速對照明燈具進行自查自改,及時更換不符合規定的燈具設備。
 
  二


  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生鮮燈”禁用體現了國家對于食品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高度重視。此次新規的出臺,將還食用農產品“本色”,讓其回歸真實,這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也是對食品安全底線的堅守。隨著辦法的實施,更需要商家自律、行業規范和市場監管共同發力,明確實施細則守護我們“舌尖上的安全”。
 
  新規實施在即,全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行動,開始展開排查行動,確保生鮮“素顏”上市。多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大《辦法》宣傳力度,要求不合規的商戶和企業盡快整改,及時購買符合要求的燈具,也希望經營者自覺關掉這種“美顏神器”,讓食用農產品“素顏出鏡”,一起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食品安全。



日期: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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