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查處楊某水產收購計量作弊案
【案情簡介】
2023年11月8日,綿陽市安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投訴,稱當事人楊某在投訴人魚塘收購魚時,使用“作弊秤”進行交易結算。經執法人員現場復核,當事人楊某收購850斤的魚實際稱重結果為1100斤,少稱重量250斤。經查,當事人楊某于2023年10月購買電子臺秤,并私自在該電子臺秤上加裝了計量作弊芯片,造成實際1斤重的產品在該電子臺秤顯示重量為0.7斤左右(俗稱7兩秤);截止到案發,當事人使用該電子臺秤與投訴人交易了3次,3次稱重的魚總量為5100斤,導致少稱重量1500斤左右,魚的交易價格為6元/斤,涉案金額39600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楊某的行為,違反了《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生產、銷售、收購等經營活動中,必須保證商品量的量值準確,不得損害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規定;依據《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楊某立即改正,并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當事人楊某補償投訴人(被侵權人)10000元。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
當前,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過有力的整治,破壞計量器具的違法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一些不法商家將不光彩手段伸向了農村地區,破壞了城鄉市場的活力與秩序,嚴重侵害了農村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將重心再下沉,力量再靠前,以更加積極的作為,護航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城鄉治理融合。凡破壞市場秩序者,挑戰民生底線者,法不可容,人人喊打,唯有守規矩,講法治,誠信經營,童叟無欺,才是正道,才是商道。
日期:2023-12-08
查處楊某水產收購計量作弊案
【案情簡介】
2023年11月8日,綿陽市安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投訴,稱當事人楊某在投訴人魚塘收購魚時,使用“作弊秤”進行交易結算。經執法人員現場復核,當事人楊某收購850斤的魚實際稱重結果為1100斤,少稱重量250斤。經查,當事人楊某于2023年10月購買電子臺秤,并私自在該電子臺秤上加裝了計量作弊芯片,造成實際1斤重的產品在該電子臺秤顯示重量為0.7斤左右(俗稱7兩秤);截止到案發,當事人使用該電子臺秤與投訴人交易了3次,3次稱重的魚總量為5100斤,導致少稱重量1500斤左右,魚的交易價格為6元/斤,涉案金額39600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楊某的行為,違反了《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生產、銷售、收購等經營活動中,必須保證商品量的量值準確,不得損害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規定;依據《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楊某立即改正,并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當事人楊某補償投訴人(被侵權人)10000元。
【市場監管部門提示】
當前,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過有力的整治,破壞計量器具的違法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一些不法商家將不光彩手段伸向了農村地區,破壞了城鄉市場的活力與秩序,嚴重侵害了農村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將重心再下沉,力量再靠前,以更加積極的作為,護航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城鄉治理融合。凡破壞市場秩序者,挑戰民生底線者,法不可容,人人喊打,唯有守規矩,講法治,誠信經營,童叟無欺,才是正道,才是商道。
日期: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