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來,宣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省市部署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規范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使用照明設施的專項行動。
一是全方位宣傳應知盡知。在《辦法》正式實施前開展線上線下多維度宣傳,通過開展《辦法》宣貫、發放張貼《關于規范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提醒告誡書》、召開市場主辦方約談會、在“宣城發布”及市局門戶網站發布告誡書、與媒體合作推送相關宣傳視頻等多種形式,督促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使用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的照明設施進行自查自糾,及時更換接近自然光線的照明設施,使生鮮食用農產品呈現出自然顏色。專項行動期間共發放《關于規范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提醒告誡書》兩千余份,召開新規宣貫會3次、市場主辦方約談會3次。
二是全覆蓋排查不留死角。在前期宣傳基礎上開展拉網式復核,對轄區內各農貿(批)市場及大中型超市生鮮柜臺及零售生鮮銷售攤點開展全覆蓋檢查,執法人員逐一檢查是否更換照明設施,是否存在燈泡上套紅色紙殼、塑料袋等情況,進一步強化整治措施。截至12月8日,全市共檢查農貿市場120家次,檢查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者1270戶次,責令改正21戶,更換“生鮮燈”728盞。
三是全領域執法狠抓典型。暢通12315投訴舉報通道,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食用農產品主要銷售場所張貼宣傳海報,公示投訴舉報電話,讓廣大消費者成為“監督員”。對投訴舉報及現場檢查發現違規使用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且經提醒勸告后仍未改正的及時予以行政處罰,在12月1日《辦法》實施當天宣城市郎溪縣開出首張罰單,并通過多媒體進行宣傳,極大震懾了違規使用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截至12月8日,已立案10起。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持續強化監管措施,進一步做好法規宣貫、規范設置、整改提升等工作,持續加強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查處,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日期:2023-12-15
一是全方位宣傳應知盡知。在《辦法》正式實施前開展線上線下多維度宣傳,通過開展《辦法》宣貫、發放張貼《關于規范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提醒告誡書》、召開市場主辦方約談會、在“宣城發布”及市局門戶網站發布告誡書、與媒體合作推送相關宣傳視頻等多種形式,督促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使用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的照明設施進行自查自糾,及時更換接近自然光線的照明設施,使生鮮食用農產品呈現出自然顏色。專項行動期間共發放《關于規范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提醒告誡書》兩千余份,召開新規宣貫會3次、市場主辦方約談會3次。
二是全覆蓋排查不留死角。在前期宣傳基礎上開展拉網式復核,對轄區內各農貿(批)市場及大中型超市生鮮柜臺及零售生鮮銷售攤點開展全覆蓋檢查,執法人員逐一檢查是否更換照明設施,是否存在燈泡上套紅色紙殼、塑料袋等情況,進一步強化整治措施。截至12月8日,全市共檢查農貿市場120家次,檢查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者1270戶次,責令改正21戶,更換“生鮮燈”728盞。
三是全領域執法狠抓典型。暢通12315投訴舉報通道,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食用農產品主要銷售場所張貼宣傳海報,公示投訴舉報電話,讓廣大消費者成為“監督員”。對投訴舉報及現場檢查發現違規使用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且經提醒勸告后仍未改正的及時予以行政處罰,在12月1日《辦法》實施當天宣城市郎溪縣開出首張罰單,并通過多媒體進行宣傳,極大震懾了違規使用生鮮食用農產品照明設施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截至12月8日,已立案10起。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持續強化監管措施,進一步做好法規宣貫、規范設置、整改提升等工作,持續加強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查處,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日期: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