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加大對連鎖餐廳、“網紅”餐廳、美食城、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等餐飲單位的檢查力度,現將近期結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佰藝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鋼管廠小郡肝串串香)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2
北京達來福茶葉店(招牌名稱:炸雞)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3
北京彩亭家紡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山西面館)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4
北京洪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六合尚苑)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5
北京徐柏春餐廳(招牌名稱:黃燜雞米飯)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6
北京鑫萬家燈火餐飲有限公司分公司(招牌名稱:萬家燈火餃子城)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供稿:餐飲服務科
日期:2024-01-31
01
北京佰藝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鋼管廠小郡肝串串香)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2
北京達來福茶葉店(招牌名稱:炸雞)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3
北京彩亭家紡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山西面館)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4
北京洪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六合尚苑)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5
北京徐柏春餐廳(招牌名稱:黃燜雞米飯)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6
北京鑫萬家燈火餐飲有限公司分公司(招牌名稱:萬家燈火餃子城)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供稿:餐飲服務科
日期: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