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加大對連鎖餐廳、“網紅”餐廳、美食城、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等餐飲單位的檢查力度,現將近期結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心悅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香南過橋米線)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02
北京寶鋒長盛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老北京燒餅)
存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3
北京市順義區南彩鎮李翠華商店(招牌名稱:自助小火鍋)
存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4
北京市順義區牛山鎮申顯琴小吃店(招牌名稱:申顯琴小吃店)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供稿:餐飲服務科
日期:2024-02-03
01
北京心悅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香南過橋米線)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02
北京寶鋒長盛商貿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老北京燒餅)
存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3
北京市順義區南彩鎮李翠華商店(招牌名稱:自助小火鍋)
存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04
北京市順義區牛山鎮申顯琴小吃店(招牌名稱:申顯琴小吃店)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供稿:餐飲服務科
日期:202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