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銅陵市局出臺了《銅陵市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公布管理暫行規定》,規定了六種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的違法違規行為將被列入全市食品藥品“黑名單”之列,并在公共渠道公布。
六種行為涉及嚴重影響行政執法、騙取行政許可、受到嚴重行政處罰、信用評定連續嚴重不良的、無證生產經營的以及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等方面。該規定要求,各級監管部門發現屬于黑名單情形的,必須在20日內在其政務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曝光違法生產經營者的信息、主要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員信息以及產品相關信息等。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將其納入信用體系,記入信用檔案,實施重點監管,增加檢查和抽驗頻次,并責令其報告安全管理情況;對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對弄虛作假騙取許可證明的,五年內不受理其申請。
日期:201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