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山局在辦理食品案件中堅持“四個規范”,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執法效能。據統計,到目前止,該局已查處各類食品違法案件130多起。
一是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落實執證上崗各項制度,規范執法主體資格,確保執法辦案人員取得合法的執法資格,進行高效執法。嚴格執行執法監督制度,規范執法流程,對立案、調查取證、核審、處罰告知、聽證、處罰決定、執行等各個環節逐一規范,確保行政執法程序合法。
二是規范自由裁量。進一步明確自由裁量權的裁量標準,在行政處罰中“堅持同等對待、責罰相當、前后一致”等基本原則,對常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罰則進行細化量化,為依法行政、合理執法、公正辦案奠定了基礎。
三是規范執法程序。堅持和完善預警制管理,依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情節和后果等不同情況,對各類違法行為進行區別對待:對創業者因非主觀故意、首次發生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預警制管理;對屬于預警制管理范疇的行政相對人,施行先教育規范、再責令整改、后依法處罰的“三步式”執法程序;對經教育、警示或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內改正的,不給予行政處罰,體現人本、和諧的執法理念。
四是規范辦案流程。抓住案件查辦過程公開、形成制衡約束機制的關鍵環節,充分利用網上辦案系統覆蓋行政處罰案件“立、查、審、結”全過程的特點,實現辦案程序的規范化、執法效能的最大化、案件監控的陽光化,既有助于遏制有案不查、大案辦小的不作為現象,又有利于防止畸輕畸重、濫施處罰的亂作為行為,有效地防范了執法風險。
日期:201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