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食鹽批發、零售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銷售環節食鹽安全管理,維護良好穩定的食鹽消費環境和市場秩序,保障民眾“鹽罐子”安全,現將有關事項提示提醒如下:
一、國家實行食鹽定點批發制度,從事食鹽批發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營業執照》,并依照《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不得經營食鹽批發業務。
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應當在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核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批發業務,不得委托個人或者無食鹽定點批發許可資質的單位開展批發經營。
三、取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省級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可通過與其他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合作、自建分公司或銷售網點、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等方式,以本企業名義(獲證名稱)在我省開展跨省經營食鹽業務,并應當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上一季度食鹽銷售情況報送我局(詳見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跨省經營食鹽定點企業信息告知的通告http://scjgj.fujian.gov.cn/zw/tzgg/202004/t20200414_5304420.htm或點擊文末閱讀原文)。
四、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應當從其他食鹽定點企業購進食鹽,并查驗供貨者的食鹽定點批發許可等相關資質,查驗食鹽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建立食鹽進貨查驗記錄、銷售記錄制度,并按要求在福建省食品生產經營追溯管理系統(即“一品一碼”系統)及時錄入追溯信息,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可追溯。
五、食鹽零售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并按規定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做到資質齊全,合法合規經營。
六、食鹽零售經營者應當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購進食鹽,并查驗供貨者的食鹽定點批發許可等相關資質,查驗與購進食鹽產品相符的出廠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或追溯憑證等。
七、禁止將液體鹽(含天然鹵水)、工業用鹽和其他非食用鹽,利用鹽土、硝土或者工業廢渣、廢液制作的鹽,利用井礦鹽鹵水熬制的鹽作為食鹽銷售;禁止銷售摻假摻雜、混有異物、無標識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食鹽;禁止食鹽零售單位銷售散裝食鹽。
八、在我省銷售的加碘食鹽應當有明顯標識并標明碘含量,符合我省食鹽加碘濃度標準(18—33mg/kg)。未加碘食鹽的標簽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注“未加碘”字樣。
九、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已通過公開遴選確定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我省小包裝未加碘食鹽供應商,供應期限至2027年底,并已在其官網公布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我省的銷售網點。
日期:2024-03-24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銷售環節食鹽安全管理,維護良好穩定的食鹽消費環境和市場秩序,保障民眾“鹽罐子”安全,現將有關事項提示提醒如下:
一、國家實行食鹽定點批發制度,從事食鹽批發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營業執照》,并依照《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不得經營食鹽批發業務。
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應當在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核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批發業務,不得委托個人或者無食鹽定點批發許可資質的單位開展批發經營。
三、取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省級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可通過與其他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合作、自建分公司或銷售網點、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等方式,以本企業名義(獲證名稱)在我省開展跨省經營食鹽業務,并應當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上一季度食鹽銷售情況報送我局(詳見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跨省經營食鹽定點企業信息告知的通告http://scjgj.fujian.gov.cn/zw/tzgg/202004/t20200414_5304420.htm或點擊文末閱讀原文)。
四、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應當從其他食鹽定點企業購進食鹽,并查驗供貨者的食鹽定點批發許可等相關資質,查驗食鹽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建立食鹽進貨查驗記錄、銷售記錄制度,并按要求在福建省食品生產經營追溯管理系統(即“一品一碼”系統)及時錄入追溯信息,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可追溯。
五、食鹽零售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并按規定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做到資質齊全,合法合規經營。
六、食鹽零售經營者應當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購進食鹽,并查驗供貨者的食鹽定點批發許可等相關資質,查驗與購進食鹽產品相符的出廠檢驗報告等合格證明或追溯憑證等。
七、禁止將液體鹽(含天然鹵水)、工業用鹽和其他非食用鹽,利用鹽土、硝土或者工業廢渣、廢液制作的鹽,利用井礦鹽鹵水熬制的鹽作為食鹽銷售;禁止銷售摻假摻雜、混有異物、無標識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食鹽;禁止食鹽零售單位銷售散裝食鹽。
八、在我省銷售的加碘食鹽應當有明顯標識并標明碘含量,符合我省食鹽加碘濃度標準(18—33mg/kg)。未加碘食鹽的標簽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注“未加碘”字樣。
九、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已通過公開遴選確定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我省小包裝未加碘食鹽供應商,供應期限至2027年底,并已在其官網公布福建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我省的銷售網點。
日期:202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