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印發《海南省食品安全“三書一函”制度》,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末端發力、終端見效長效機制,深化拓展行風建設創新舉措。一是明確綜合運用食品安全《掛牌督辦通知書》《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提醒敦促函》制度,推動各市縣政府、部門壓緊壓實食品安全責任,及時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輿情事件。二是明確6種掛牌督辦、10種約談、5種整改、6種提醒情形及啟動流程,對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進展緩慢、工作落實不力的進行提醒敦促;對督查、巡查、考核、抽檢、投訴舉報等發現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通知整改;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和輿情事件的將依層級掛牌督辦和實行責任約談,確保風險有人管、職責有人擔、責任有人落。
供稿:食綜處
日期:2024-06-15
供稿:食綜處
日期:2024-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