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深入踐行“監管為民”的理念,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社會輿論關注的違法行為,持續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嚴查虛假違法廣告、特種設備、校園食品安全、燃氣灶具、商標侵權、價格欺詐等方面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
現公布第五批10個典型案件,我們一起來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景德鎮市樂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張某某生產銷售偽劣食品案
2024年4月12日,景德鎮市樂平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張某某生產銷售偽劣食品案,因涉嫌構成犯罪,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2024年1月16日,樂平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部門對樂平市某鎮一處民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張某某涉嫌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加工“牛羊肉卷”。樂平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發現的“牛羊肉卷”進行了扣押,并將生產加工“牛羊肉卷”而購進的食品原料送檢。經鑒定,結果顯示其制作的“牛羊肉卷”的原材料鴨肉成分占比99.75%。經初步調查,張某某于2022年至2023年之間從某公司購進原材料,并在民房內自己生產加工“牛羊肉卷”,涉案金額達85.4萬余元。當事人無生產許可證并以鴨肉冒充牛羊肉的形式生產加工銷售牛羊肉卷的行為涉嫌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樂平市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送至公安部門,案件正在偵辦中。
一些不法分子用價格相對便宜的鴨肉,自行包裝以牛肉卷、羊肉卷進行銷售牟取暴利,損害消費者利益。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發力,加大和公安部門的聯合行動,對一些重點場所加大監管力度,對以假充真、摻雜摻假、成分不佳等問題予以重點打擊,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吉安市吉水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螺田鎮傳明鄉村釀酒廠發布含有禁止內容的酒類廣告及生產經營標簽未標示含糖量范圍的小作坊黃酒案
2024年3月26日,吉安市吉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螺田鎮傳明鄉村釀酒廠發布含有禁止內容的酒類廣告和生產經營標簽未標示含糖量范圍的小作坊黃酒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496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月12日,吉水縣市場監管局接投訴舉報,反映當事人發布違法酒類廣告。執法人員開展核查,經查,當事人對其生產銷售的黃酒在其拼多多網購平臺店鋪發布的短視頻講解廣告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另查明,當事人生產經營黃酒的標簽未標示含糖量范圍,不符合GB/T 13662-2018《黃酒》8.1.1的要求。當事人發布違法酒類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的規定;生產經營標簽未標示含糖量范圍的小作坊黃酒的行為,違反《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七)項的規定。吉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的查處,有利于進一步規范酒類廣告經營、發布行為,指導廣告活動主體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宣傳內容,同時也能促進食品生產企業進一步規范商品的標簽標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撫州市臨川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金色陽光幼兒園羅針分園食堂經營場所環境不整潔未按規定處理案
2024年5月7日,撫州市臨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金色陽光幼兒園羅針分園食堂經營場所環境不整潔未按規定處理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7日,臨川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金色陽光幼兒園羅針分園食堂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食堂存在粗加工切配區內的刀、砧板、菜盆等食品工具、容器未進行明顯標識區分,通風排煙設施上有過多的油漬,部分餐飲具清洗后未放入保潔柜中。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3月13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食堂內墻壁污垢霉變、刀具廚具亂放、通風排煙設施上的油漬仍未整改。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臨川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的查處進一步規范了學校食堂經營行為,有效督促學校食堂進一步增強主體責任意識,提高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把控好食品安全各環節,確保在校師生“舌尖上的安全”。
稿 源:省局執法稽查局(反壟斷局)
日期:2024-07-02
現公布第五批10個典型案件,我們一起來看!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景德鎮市樂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張某某生產銷售偽劣食品案
2024年4月12日,景德鎮市樂平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張某某生產銷售偽劣食品案,因涉嫌構成犯罪,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2024年1月16日,樂平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部門對樂平市某鎮一處民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張某某涉嫌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加工“牛羊肉卷”。樂平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發現的“牛羊肉卷”進行了扣押,并將生產加工“牛羊肉卷”而購進的食品原料送檢。經鑒定,結果顯示其制作的“牛羊肉卷”的原材料鴨肉成分占比99.75%。經初步調查,張某某于2022年至2023年之間從某公司購進原材料,并在民房內自己生產加工“牛羊肉卷”,涉案金額達85.4萬余元。當事人無生產許可證并以鴨肉冒充牛羊肉的形式生產加工銷售牛羊肉卷的行為涉嫌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樂平市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送至公安部門,案件正在偵辦中。
一些不法分子用價格相對便宜的鴨肉,自行包裝以牛肉卷、羊肉卷進行銷售牟取暴利,損害消費者利益。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發力,加大和公安部門的聯合行動,對一些重點場所加大監管力度,對以假充真、摻雜摻假、成分不佳等問題予以重點打擊,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吉安市吉水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螺田鎮傳明鄉村釀酒廠發布含有禁止內容的酒類廣告及生產經營標簽未標示含糖量范圍的小作坊黃酒案
2024年3月26日,吉安市吉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螺田鎮傳明鄉村釀酒廠發布含有禁止內容的酒類廣告和生產經營標簽未標示含糖量范圍的小作坊黃酒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496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1月12日,吉水縣市場監管局接投訴舉報,反映當事人發布違法酒類廣告。執法人員開展核查,經查,當事人對其生產銷售的黃酒在其拼多多網購平臺店鋪發布的短視頻講解廣告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另查明,當事人生產經營黃酒的標簽未標示含糖量范圍,不符合GB/T 13662-2018《黃酒》8.1.1的要求。當事人發布違法酒類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的規定;生產經營標簽未標示含糖量范圍的小作坊黃酒的行為,違反《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七)項的規定。吉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的查處,有利于進一步規范酒類廣告經營、發布行為,指導廣告活動主體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宣傳內容,同時也能促進食品生產企業進一步規范商品的標簽標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撫州市臨川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金色陽光幼兒園羅針分園食堂經營場所環境不整潔未按規定處理案
2024年5月7日,撫州市臨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金色陽光幼兒園羅針分園食堂經營場所環境不整潔未按規定處理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3月7日,臨川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金色陽光幼兒園羅針分園食堂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食堂存在粗加工切配區內的刀、砧板、菜盆等食品工具、容器未進行明顯標識區分,通風排煙設施上有過多的油漬,部分餐飲具清洗后未放入保潔柜中。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3月13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食堂內墻壁污垢霉變、刀具廚具亂放、通風排煙設施上的油漬仍未整改。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臨川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的查處進一步規范了學校食堂經營行為,有效督促學校食堂進一步增強主體責任意識,提高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把控好食品安全各環節,確保在校師生“舌尖上的安全”。
稿 源:省局執法稽查局(反壟斷局)
日期: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