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匈牙利農業部發布2024/0318/HU號通知,擬修訂食品法典關于肉制品的強制性規定,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9月16日。主要內容:
(1)修改部分術語定義。涂層、加速成熟、煙熏等;
?。?)作為肉制品和預制肉的原料機械分離肉中鈣含量>200mg/kg時,必須符合853/2004/EC附件一機械分離肉的定義要求;肉制品中鈣含量>350mg/kg時,除了含有機械分離肉外不得添加其他的鈣成分;鈣的測試方法為MSZ EN 15505:2008標準或等效方法;
?。?)肉制品標簽除了要符合歐盟法規要求外,還要在產品名稱中或成分列表中增加肉類含量。在產品名稱中必須標明該動物物種名稱,其肉類含量至少70%來自該動物物種,如果標明家禽,則禽肉的使用量至少為70%;產品標簽上的每種動物肉類含量未達到70%,須按照含肉量的多少依次降序排列,例如:“雞肉、豬肉產品”;產品含肝字樣的產品,則肝臟含量至少為35%;帶有“肝醬”字樣,肝臟含量至少70%;煙熏產品必須包含煙熏字樣等。
更多詳情參見: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5972
日期:2024-07-03
(1)修改部分術語定義。涂層、加速成熟、煙熏等;
?。?)作為肉制品和預制肉的原料機械分離肉中鈣含量>200mg/kg時,必須符合853/2004/EC附件一機械分離肉的定義要求;肉制品中鈣含量>350mg/kg時,除了含有機械分離肉外不得添加其他的鈣成分;鈣的測試方法為MSZ EN 15505:2008標準或等效方法;
?。?)肉制品標簽除了要符合歐盟法規要求外,還要在產品名稱中或成分列表中增加肉類含量。在產品名稱中必須標明該動物物種名稱,其肉類含量至少70%來自該動物物種,如果標明家禽,則禽肉的使用量至少為70%;產品標簽上的每種動物肉類含量未達到70%,須按照含肉量的多少依次降序排列,例如:“雞肉、豬肉產品”;產品含肝字樣的產品,則肝臟含量至少為35%;帶有“肝醬”字樣,肝臟含量至少70%;煙熏產品必須包含煙熏字樣等。
更多詳情參見: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5972
日期:202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