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自治區食品市場不同程度存在經銷過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等現象,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采取四項措施在全區范圍內重拳整治清理過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行動以農村、社區和城鄉結合部、校園周邊為重點區域,以流通環節經營食品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經營店等為重點單位。以兒童食品、散裝食品、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監管品種。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市場巡查工作制度,突出巡查重點,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頻次,提高巡查效率,集中時間段普查食品經營者是否存在銷售過期食品、不合格食品情況。對發現經銷過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下架、封存所有食品,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嚴厲查處。
在專項整治中,要大力推進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提高食品經營者的責任意識,嚴把食品進貨關、貯藏關、銷售關和退市關。加強食品安全標識和包裝管理,進一步強化食品市場和經營者的責任,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落實食品安全質量承諾制,從源頭上阻斷過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
日期:201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