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冊怎么辦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
境外注冊
問
前幾日看到宣傳:天津海關與石家莊海關對供港食品生產企業聯合預檢,我們公司也想出口到香港,海關是都要預檢嗎?
答:您提到的預檢不是海關開展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工作的法定程序,是近期津、冀兩地海關為助力企業順利通過境外檢查,拓展國際市場的一項幫扶措施。
問
什么是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
答:依據《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7號),境外國家(地區)對中國輸往該國家(地區)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且要求海關總署推薦的,海關總署統一向該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境外國家(地區)有注冊要求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及其產品應當先獲得該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注冊批準,其產品方能出口。
問
什么樣的企業能申請境外注冊?
答: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手續;
(二)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有效運行,確保出口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過程持續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
(三)進口國家(地區)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際條約、協定有特殊要求的,還應當符合相關要求;
(四)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誠信自律、規范經營,且信用狀況為非海關失信企業;
(五)一年內未因企業自身安全衛生方面的問題被進口國(地區)主管當局通報。
問
哪些國家(地區)對進口食品有注冊要求?
答:目前一些主要貿易國家(地區)對向其出口肉類、水產品等動物源性食品的中國生產企業有注冊要求,具體您可以登錄海關總署門戶網站—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子網站—信息服務欄目進行查詢(網址http://qgjcs.customs.gov.cn/qgs/xxfw94/hgwjwzcdspscqymd66/950c6b87-3.html)。
問
企業如何申請境外注冊?
答: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時,應當通過“單一窗口”向住所地海關提出申請,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企業申請書;
(二)企業承諾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要求的自我聲明和自我評估報告;
(三)企業生產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廠區布局圖、車間平面圖、人流/物流圖、水流/氣流圖、關鍵工序圖片等)、生產工藝等基本情況;
(四)企業建立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文件;
(五)進口國家(地區)要求的隨附資料。
“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申請路徑如下:
按照以上圖示順序,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內容。應注意,在申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前,應先辦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海關備案。
問
聽說有些申請境外注冊的企業,需要先接受對方國家官方檢查才能注冊?
答:是的。根據多雙邊協議或一些進口國家(地區)法律法規要求,部分企業必須經過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現場檢查后,才能獲得注冊資格(如申請對日本熱加工肉類產品注冊的企業),企業應當按照進口國家(地區)的要求配合做好相關檢查工作。
問
哪些情況下,海關總署會撤回向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的注冊推薦呢?
答:已獲境外注冊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關總署撤回向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的注冊推薦:
(一)企業主動申請取消注冊的;
(二)企業依法終止的;
(三)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已注銷的;
(四)企業拒絕接受進口國家(地區)官方檢查或未按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要求進行整改及提供相關材料的;
(五)企業不能持續符合境外注冊要求的;
(六)企業向境外國家(地區)出口的食品在檢驗檢疫中被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情節嚴重的;
(七)其他依法依規應當撤回向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注冊推薦的情形。
企業因(四)、(五)規定之情形被海關總署撤回境外注冊推薦的,兩年內不得重新提出申請。
問
對已獲境外注冊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還有哪些要求呢?
答:獲得境外注冊的企業,應當每年就是否能夠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條件進行自我評定,并向住所地海關報告。此外,還應當接受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和海關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2021年10月29日,海關總署發布第87號公告,公布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
供稿單位:企業管理和稽查處、西青海關
日期:2024-08-13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
境外注冊
問
前幾日看到宣傳:天津海關與石家莊海關對供港食品生產企業聯合預檢,我們公司也想出口到香港,海關是都要預檢嗎?
答:您提到的預檢不是海關開展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工作的法定程序,是近期津、冀兩地海關為助力企業順利通過境外檢查,拓展國際市場的一項幫扶措施。
問
什么是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
答:依據《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87號),境外國家(地區)對中國輸往該國家(地區)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且要求海關總署推薦的,海關總署統一向該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境外國家(地區)有注冊要求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及其產品應當先獲得該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注冊批準,其產品方能出口。
問
什么樣的企業能申請境外注冊?
答: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手續;
(二)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有效運行,確保出口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過程持續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
(三)進口國家(地區)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際條約、協定有特殊要求的,還應當符合相關要求;
(四)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誠信自律、規范經營,且信用狀況為非海關失信企業;
(五)一年內未因企業自身安全衛生方面的問題被進口國(地區)主管當局通報。
問
哪些國家(地區)對進口食品有注冊要求?
答:目前一些主要貿易國家(地區)對向其出口肉類、水產品等動物源性食品的中國生產企業有注冊要求,具體您可以登錄海關總署門戶網站—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子網站—信息服務欄目進行查詢(網址http://qgjcs.customs.gov.cn/qgs/xxfw94/hgwjwzcdspscqymd66/950c6b87-3.html)。
問
企業如何申請境外注冊?
答: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時,應當通過“單一窗口”向住所地海關提出申請,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企業申請書;
(二)企業承諾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要求的自我聲明和自我評估報告;
(三)企業生產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廠區布局圖、車間平面圖、人流/物流圖、水流/氣流圖、關鍵工序圖片等)、生產工藝等基本情況;
(四)企業建立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文件;
(五)進口國家(地區)要求的隨附資料。
“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申請路徑如下:
按照以上圖示順序,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內容。應注意,在申請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境外注冊前,應先辦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海關備案。
問
聽說有些申請境外注冊的企業,需要先接受對方國家官方檢查才能注冊?
答:是的。根據多雙邊協議或一些進口國家(地區)法律法規要求,部分企業必須經過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現場檢查后,才能獲得注冊資格(如申請對日本熱加工肉類產品注冊的企業),企業應當按照進口國家(地區)的要求配合做好相關檢查工作。
問
哪些情況下,海關總署會撤回向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的注冊推薦呢?
答:已獲境外注冊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關總署撤回向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的注冊推薦:
(一)企業主動申請取消注冊的;
(二)企業依法終止的;
(三)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已注銷的;
(四)企業拒絕接受進口國家(地區)官方檢查或未按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要求進行整改及提供相關材料的;
(五)企業不能持續符合境外注冊要求的;
(六)企業向境外國家(地區)出口的食品在檢驗檢疫中被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情節嚴重的;
(七)其他依法依規應當撤回向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注冊推薦的情形。
企業因(四)、(五)規定之情形被海關總署撤回境外注冊推薦的,兩年內不得重新提出申請。
問
對已獲境外注冊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還有哪些要求呢?
答:獲得境外注冊的企業,應當每年就是否能夠持續符合進口國家(地區)注冊條件進行自我評定,并向住所地海關報告。此外,還應當接受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和海關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2021年10月29日,海關總署發布第87號公告,公布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注冊管理辦法》。
供稿單位:企業管理和稽查處、西青海關
日期: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