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4月24日上午,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召陵分局天橋所收到12315平臺舉報,舉報人稱在某超市購買冷凍雞心、雞翅中后,發現已超過保質期一天。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對該店進行檢查,該店承認銷售過期冷凍雞心、雞翅中的事實,但未發現有其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該店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之規定。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召陵分局當日立案,責令其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沒有主觀故意、初次違法、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涉案貨值金額較小等情節,參照《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通則》第九、十、十二條之規定,給予減輕行政處罰,對該店依法處以罰款230元。
處理依據和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參照《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8.1.5:“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實施的行政處罰:備注:1.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且具有《通則》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可以處以貨值金額 10 倍以下且不超過 5 萬元的罰款”之規定。
案件評析
食品安全監管不僅是政府部門的職責,更是食品經營者必須重視的大事。建立并維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食品經營者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本案涉案金額僅22元多,且有減輕處罰的情節,但若再次發生類似違法行為,將面臨5萬元以上的罰款。相信此次事件會讓該店深刻反省,加強食品有效期檢查。同時,也提醒其他食品經營戶,切勿因罰款數額小而忽視食品安全檢查的重要性。
日期:2025-03-12
2024年4月24日上午,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召陵分局天橋所收到12315平臺舉報,舉報人稱在某超市購買冷凍雞心、雞翅中后,發現已超過保質期一天。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對該店進行檢查,該店承認銷售過期冷凍雞心、雞翅中的事實,但未發現有其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該店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之規定。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召陵分局當日立案,責令其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沒有主觀故意、初次違法、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涉案貨值金額較小等情節,參照《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通則》第九、十、十二條之規定,給予減輕行政處罰,對該店依法處以罰款230元。
處理依據和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參照《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8.1.5:“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實施的行政處罰:備注:1.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且具有《通則》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可以處以貨值金額 10 倍以下且不超過 5 萬元的罰款”之規定。
案件評析
食品安全監管不僅是政府部門的職責,更是食品經營者必須重視的大事。建立并維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食品經營者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本案涉案金額僅22元多,且有減輕處罰的情節,但若再次發生類似違法行為,將面臨5萬元以上的罰款。相信此次事件會讓該店深刻反省,加強食品有效期檢查。同時,也提醒其他食品經營戶,切勿因罰款數額小而忽視食品安全檢查的重要性。
日期: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