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用鹽和氯化鈉的“身份”
食用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調味品,是一種食品原料,其主要成分是氯化鈉,而氯化鈉在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中被列為鈉的化合物來源,允許作為營養強化劑添加到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中。
在食品行業,這種具有“雙重身份”的物料并不罕見,例如作為食品原料的中鏈甘油三酯(主要成分是辛,癸酸甘油酯)和作為食品添加劑(乳化劑)的辛,癸酸甘油酯。
二、“身份”不同對應的稱謂和特征(執行標準)不同
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它在配料表中的名稱為食用鹽,執行標準為GB 272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在此基礎上,企業可自愿執行GB/T 5461-2016《食用鹽》的規定。
作為營養強化劑使用時,它在配料表中的正統名稱為氯化鈉,目前市面上的預包裝食品配料表中有的標“食用鹽”,有的標“氯化鈉”。這是因為氯化鈉作為營養強化劑這個身份,過去沒有針對性的執行標準,行業內參照食用鹽的國家標準執行,這也導致它在配料表中名稱標識不一致。近日,國家發布了GB 1903.73-202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營養強化劑 氯化鈉》,并于2025年9月16日起實施,這是我國發布的首個針對營養強化劑氯化鈉的國家標準,其發布不僅明確了氯化鈉作為營養強化劑的質量規格,還解決了長期以來身份名稱不一致問題。
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添加氯化鈉成分的,今后要注意明確其是作為食品原料還是營養強化劑使用,按照使用目的不同,應選擇符合相應執行標準的原料,并正確標識食品配料名稱。
三、食用鹽與氯化鈉的主要特征差別
食用鹽與氯化鈉的物料屬性不同(食用鹽是食品原料,允許添加碘,而氯化鈉則是以未加碘食用鹽為原料進一步加工而成的營養強化劑),相應的使用要求和質量特征也有明顯的差別。在食品加工中,食品原料一般是根據生產需要適量使用,而營養強化劑的使用范圍和用量首先需遵守GB 14880的規定,其次,還需結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或適用人群的營養需求合理添加,通常添加量較小。食品伙伴網還通過對比食用鹽與氯化鈉的執行標準(GB 2721-2015 vs GB 1903.73-2025),總結出以下核心差異,提醒行業內還在采購和使用符合“食用鹽”標準的“營養強化劑氯化鈉”的企業重點關注:
(1)感官要求不同
相比食用鹽,氯化鈉未強調“無異味”及“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物”,狀態允許有晶體或結晶性粉末兩種形態。
?。?)氯化鈉的理化指標數量更多,純度和雜質控制更為嚴格
對于食用鹽,GB 2721-2015僅規定了4項理化指標和4項污染物,而GB 1903.73-2025將4項污染物指標納入理化指標中,共規定了氯化鈉的17項理化指標,包括氯化鈉含量(以干基計)、酸堿度試驗、溶液的澄清度、碘化物(以I計)等。相比較而言,營養強化劑氯化鈉標準多了酸堿度試驗、溶液的澄清度等10項理化指標,這更有利于確保其作為營養強化劑的安全性。此外,氯化鈉的純度指標要求更高,高的純度要求可更好地確保其作為營養強化劑的有效性。氯化鈉與食用鹽理化指標主要差別如下表。
表1 氯化鈉與食用鹽理化指標主要差別
(3)檢測方法不完全一致
氯化鈉與食用鹽的感官檢驗方法描述有所不同。相比食用鹽,氯化鈉的鉛和總砷的檢測方法分別增加了GB 5009.75和GB 5009.76。除上述不同外,二者共有指標的檢測方法均一致。
小提示
氯化鈉的執行標準GB 1903.73-2025設有6個月的過渡期,在此期間,提醒企業提前規劃,確保在新標準實施后,所使用的營養強化劑氯化鈉符合新標準規定。當然,企業若有能力,也可選擇在實施日期前執行新標準,這也是國家提倡和鼓勵的。我國對特膳食品中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實施注冊制,對于嬰幼兒配方乳粉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如涉及氯化鈉等物料的質量標準變更時,需要注意符合注冊的相關規定。食品伙伴網注冊團隊有豐富的注冊經驗,能夠為企業提供專業的注冊支持和服務,歡迎企業與我們聯系了解。
日期:2025-04-18
食用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調味品,是一種食品原料,其主要成分是氯化鈉,而氯化鈉在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中被列為鈉的化合物來源,允許作為營養強化劑添加到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中。
在食品行業,這種具有“雙重身份”的物料并不罕見,例如作為食品原料的中鏈甘油三酯(主要成分是辛,癸酸甘油酯)和作為食品添加劑(乳化劑)的辛,癸酸甘油酯。
二、“身份”不同對應的稱謂和特征(執行標準)不同
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它在配料表中的名稱為食用鹽,執行標準為GB 272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在此基礎上,企業可自愿執行GB/T 5461-2016《食用鹽》的規定。
作為營養強化劑使用時,它在配料表中的正統名稱為氯化鈉,目前市面上的預包裝食品配料表中有的標“食用鹽”,有的標“氯化鈉”。這是因為氯化鈉作為營養強化劑這個身份,過去沒有針對性的執行標準,行業內參照食用鹽的國家標準執行,這也導致它在配料表中名稱標識不一致。近日,國家發布了GB 1903.73-202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營養強化劑 氯化鈉》,并于2025年9月16日起實施,這是我國發布的首個針對營養強化劑氯化鈉的國家標準,其發布不僅明確了氯化鈉作為營養強化劑的質量規格,還解決了長期以來身份名稱不一致問題。
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添加氯化鈉成分的,今后要注意明確其是作為食品原料還是營養強化劑使用,按照使用目的不同,應選擇符合相應執行標準的原料,并正確標識食品配料名稱。
三、食用鹽與氯化鈉的主要特征差別
食用鹽與氯化鈉的物料屬性不同(食用鹽是食品原料,允許添加碘,而氯化鈉則是以未加碘食用鹽為原料進一步加工而成的營養強化劑),相應的使用要求和質量特征也有明顯的差別。在食品加工中,食品原料一般是根據生產需要適量使用,而營養強化劑的使用范圍和用量首先需遵守GB 14880的規定,其次,還需結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或適用人群的營養需求合理添加,通常添加量較小。食品伙伴網還通過對比食用鹽與氯化鈉的執行標準(GB 2721-2015 vs GB 1903.73-2025),總結出以下核心差異,提醒行業內還在采購和使用符合“食用鹽”標準的“營養強化劑氯化鈉”的企業重點關注:
(1)感官要求不同
相比食用鹽,氯化鈉未強調“無異味”及“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物”,狀態允許有晶體或結晶性粉末兩種形態。
?。?)氯化鈉的理化指標數量更多,純度和雜質控制更為嚴格
對于食用鹽,GB 2721-2015僅規定了4項理化指標和4項污染物,而GB 1903.73-2025將4項污染物指標納入理化指標中,共規定了氯化鈉的17項理化指標,包括氯化鈉含量(以干基計)、酸堿度試驗、溶液的澄清度、碘化物(以I計)等。相比較而言,營養強化劑氯化鈉標準多了酸堿度試驗、溶液的澄清度等10項理化指標,這更有利于確保其作為營養強化劑的安全性。此外,氯化鈉的純度指標要求更高,高的純度要求可更好地確保其作為營養強化劑的有效性。氯化鈉與食用鹽理化指標主要差別如下表。
表1 氯化鈉與食用鹽理化指標主要差別
氯化鈉 | 食用鹽 | ||
GB 1903.73-2025 | GB 2721-2015 | ||
項目 | 指標 | 項目 | 指標 |
氯化鈉含量(以干基計), w/% ≥ | 99.5 | 氯化鈉a(以干基計)/(g/100g)≥ | 97.00 |
— | — | 氯化鉀b(以干基計)/(g/100g) | 10~35 |
酸堿度試驗 | 通過試驗 | — | — |
溶液的澄清度 | 澄清 | — | — |
碘化物(以I計)/(mg/kg) ≤ | 5 | 碘c(以I計)(mg/kg) < | 5 |
溴化物(以Br計),w/% ≤ | 0.01 | — | — |
磷酸鹽(以PO4計),w/% ≤ | 0.0025 | — | — |
硫酸鹽(以SO4計),w/% ≤ | 0.002 | — | — |
鋇鹽(以Ba計)/(mg/kg) ≤ | 15 | 鋇(以Ba計)(mg/kg) ≤ | 15 |
鈣鹽(以Ca計)/(mg/kg) ≤ | 100 | — | — |
鎂鹽(以Mg計),w/% ≤ | 0.001 | — | — |
鉀鹽(以K計),w/% ≤ | 0.02 | — | — |
干燥減量,w/% ≤ | 0.5 | — | — |
鐵鹽(以Fe計),w/% ≤ | 0.0003 | — | — |
鉛(Pb)/(mg/kg) ≤ | 1.0 | 鉛(以Pb計)/(mg/kg) ≤ | 1.0 |
總砷(以As計)/(mg/kg) ≤ | 0.5 | 總砷(以As計)/(mg/kg) ≤ | 0.5 |
總汞(以Hg計)/(mg/kg) ≤ | 0.1 | 總汞(以Hg計)/(mg/kg) ≤ | 0.1 |
鎘(Cd)/(mg/kg) ≤ | 0.5 | 鎘(以Cd計)/(mg/kg) ≤ | 0.5 |
a不適用低鈉鹽。 b僅適用低鈉鹽。 c強化碘的食用鹽含量應符合GB 26878的規定。 |
(3)檢測方法不完全一致
氯化鈉與食用鹽的感官檢驗方法描述有所不同。相比食用鹽,氯化鈉的鉛和總砷的檢測方法分別增加了GB 5009.75和GB 5009.76。除上述不同外,二者共有指標的檢測方法均一致。
小提示
氯化鈉的執行標準GB 1903.73-2025設有6個月的過渡期,在此期間,提醒企業提前規劃,確保在新標準實施后,所使用的營養強化劑氯化鈉符合新標準規定。當然,企業若有能力,也可選擇在實施日期前執行新標準,這也是國家提倡和鼓勵的。我國對特膳食品中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實施注冊制,對于嬰幼兒配方乳粉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如涉及氯化鈉等物料的質量標準變更時,需要注意符合注冊的相關規定。食品伙伴網注冊團隊有豐富的注冊經驗,能夠為企業提供專業的注冊支持和服務,歡迎企業與我們聯系了解。
日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