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7236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檢出19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8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重慶宇盛潤商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螺絲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大足區棠香街道八角廟農貿市場干貨區C03-1蔣盛玉銷售的老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辣椒中鎘(以Cd計)的限量值為0.05mg/kg,姜中鎘(以Cd計)的限量值為0.1mg/kg。
6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重慶市北碚區上海路150-216號第2層(朝陽農貿市場菜攤17A、17B號)王賢英銷售的芒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雙橋經開區肖如全水果店銷售的獼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奉節縣翁奎海鮮批發部銷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江北區果超副食店銷售的海南香蕉特級,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開州區叁和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辣椒(紅小米辣),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徐興渝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黃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茄果類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噻蟲胺在杧果(芒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4mg/kg。
噻蟲嗪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和內吸作用,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可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攝入含有呋喃西林代謝物的食品,其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過敏反應、胃腸道反應、嗜酸性白細胞增多癥、神經癥狀及多發性末梢神經炎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規定,呋喃西林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即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
乙螨唑,非內吸性殺螨劑,對卵、幼蟲和若蟲有效,對成蟲無效。可用于防治柑橘、梨果、蔬菜和草莓上的植食性螨類。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乙螨唑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乙螨唑在黃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部分不合格食品信息
(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7236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渝市監通告〔2025〕14號)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2025年第14號).xlsx
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x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重慶宇盛潤商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螺絲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大足區棠香街道八角廟農貿市場干貨區C03-1蔣盛玉銷售的老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規定,辣椒中鎘(以Cd計)的限量值為0.05mg/kg,姜中鎘(以Cd計)的限量值為0.1mg/kg。
6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重慶市北碚區上海路150-216號第2層(朝陽農貿市場菜攤17A、17B號)王賢英銷售的芒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雙橋經開區肖如全水果店銷售的獼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奉節縣翁奎海鮮批發部銷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江北區果超副食店銷售的海南香蕉特級,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開州區叁和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辣椒(紅小米辣),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徐興渝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黃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茄果類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噻蟲胺在杧果(芒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4mg/kg。
噻蟲嗪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和內吸作用,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可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攝入含有呋喃西林代謝物的食品,其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過敏反應、胃腸道反應、嗜酸性白細胞增多癥、神經癥狀及多發性末梢神經炎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規定,呋喃西林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即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
乙螨唑,非內吸性殺螨劑,對卵、幼蟲和若蟲有效,對成蟲無效。可用于防治柑橘、梨果、蔬菜和草莓上的植食性螨類。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乙螨唑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乙螨唑在黃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部分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號 | 標識生產企業名稱 | 標識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批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檢驗機構 |
3 | / | / | 重慶宇盛潤商業有限責任公司 | 重慶市沙坪壩區渝碚路街道華宇廣場3號 | 螺絲椒 | / | / | 2025-03-30(購進日期) | 鎘(以Cd計)║0.130mg/kg║≤0.05mg/kg | 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5 | / | / | 蔣盛玉 | 重慶市大足區棠香街道八角廟農貿市場干貨區C03-1 | 老姜 | / | / | 2025-03-25(購進日期) | 鎘(以Cd計)║0.170mg/kg║≤0.1mg/kg | 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
8 | / | / | 王賢英 | 重慶市北碚區上海路150-216號第2層(朝陽農貿市場菜攤17A、17B號) | 芒果 | / | / | 2025-04-16(購進日期) | 噻蟲胺║0.044mg/kg║≤0.04mg/kg | 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
10 | / | / | 雙橋經開區肖如全水果店 | 重慶市大足區雙路街道江西廟巷8號附23號 | 獼猴桃 | / | / | 2025-04-07(購進日期) | 氯吡脲║0.096mg/kg║≤0.05mg/kg | 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
12 | / | / | 奉節縣翁奎海鮮批發部 | 重慶市奉節縣魚復街道夔州路129號(夔府第一市)鮮魚區域4號攤位 | 牛蛙 | 散裝 | / | 2025-04-06(購進日期) | 呋喃西林代謝物║20.1µg/kg║不得檢出 | 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14 | / | / | 江北區果超副食店 | 重慶市江北區觀音橋街道電儀村81號附5號 | 海南香蕉特級 | / | / | 2025-04-06(購進日期) | 噻蟲嗪║0.039mg/kg║≤0.02mg/kg | 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17 | / | / | 重慶市開州區叁和購物廣場有限公司 | 重慶市開州區漢豐街道迎賓社區月譚街88號附1號負層1號 | 辣椒(紅小米辣) | 散裝 | / | 2025-04-23(購進日期) | 噻蟲胺║0.35mg/kg║≤0.05mg/kg | 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18 | /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徐興渝蔬菜經營部 | 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萬安街道城南路18號中壩菜市場內的54號 | 黃瓜 | / | / | 2025-04-08(購進日期) | 乙螨唑║0.064mg/kg║≤0.02mg/kg | 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
相關報道: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7236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渝市監通告〔2025〕14號)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2025年第14號).xlsx
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