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理順監管機制、明晰責權關系、落實監管責任,防止出現交叉或空白,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將原屬委監管的事項,下放到屬地,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屬地日常監管。
自2015年4月2日起,天津市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二、三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化妝品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一律由其注冊地區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包括對違法行為的查處);三級甲等醫療衛生機構暫由市藥品監督稽查執法大隊負責日常監管。
5月1日前委相關業務處室將所負責的企業日常監管檔案全部移交區縣局,并依據職責,加強對各區縣局日常監管工作的指導和檢查,適時對行政相對人開展“飛行檢查”。
日期:20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