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臺灣地區“經濟部”發布經貿字第10404605370號公告,自即日起大陸產制CCC2106.90.99.90-3EX“甘草、仙草、苦瓜、蓮子、苦丁茶、羅漢果、金銀花、葛根之草本植物飲料”和CCC3808.91.90.00-9EX“驅蟲環(香茅精油)”2項貨品準許輸入,另CCC6802.93.90.00-7EX“其他花崗巖制品:表面用手鑿、機鑿加工者,且任何一面不得有拋光或火燒或水沖或仿古或亞光面”1項貨品展延開放進口期限至2016年6月30日(以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
日期:2015-11-19
日期: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