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夠使農村集體聚餐規范化,創優食品藥品環境,郊區積極創新監管理念,出臺了《陽泉市郊區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辦法》共分七章,共二十九條,對報告、登記與監督管理,承辦者和加工制作人員的要求,環境與設施,采購與貯存、加工與留樣等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做了具體規定。此辦法的出臺,進一步健全了全區食品安全管理網絡,補齊了全區在食品監管中的短板。同時,為使《陽泉市郊區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能夠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區食安辦還印發了2萬份宣傳資料,下發到各村進行宣傳,同時在郊區電視臺黃金時間開辟專欄進行為期一個月的集中宣傳。
日期:2016-03-17
日期: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