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臺灣地區消基會日前抽驗53件干貨發現,金針、竹笙逾2成檢出過量人工過敏原。7月起政府卻僅強制標示6種天然食品過敏原,臺消基會呼吁9種建議標示及人工香料等過敏原也應一次到位。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4日公布在臺北、臺中及高雄隨機購樣53件干貨,進行人工過敏原二氧化硫殘留檢驗的結果。
其中,20件蝦米與蝦皮當中有6件蝦米檢出,但含量都合格;11件筍干與筍片中,5件筍干檢出,量也合格。
臺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指出,5件竹笙中有1件檢出且超標;17件金針當中,也有4件檢出超標,這2類干貨的二氧化硫殘留超標率都在 2成以上。
二氧化硫殘留超標,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罰款。凌永健更關心的是,對照衛生福利部食藥署自7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現制,恐怕漏洞百出,無法真正把引起過敏的食品信息充份揭露,因為僅強制規定必須標示 6種易致過敏成份。
凌永健說,這6種為蝦及其制品、蟹及其制品、芒果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由牛奶取得的乳糖醇不在此限),以及蛋及其制品。
他并說,食藥署另外制定《食品過敏原標示之建議事項》,對羊奶及其制品、魚類及其制品、頭足類及其制品、螺貝類及其制品、堅果種子類及其制品、含有麩質的谷類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奇異果及其制品等,產品中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殘留量總計達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 9項易致過敏成份,建議業者可自愿性標示,沒有強制標示。
他還舉例,人工色素、味精(谷氨酸鈉)、防腐劑與人工香料等食品添加物也可能會引起過敏,不該只有強制標示前述6種天然食品,可仿效先進國家作法,主張一次到位,另外建議 9種易致過敏成份及添加物等全都要標示,以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日期: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