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北省食藥監局通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方便食品、糧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飲料共8類食品856批次,發現不合格樣品7批次,酒鬼鍋巴、酸奶、泡藕帶等上榜。
蔬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
通報顯示,3批次蔬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包括:湖北順泰商貿有限公司香港街店銷售的標稱武漢市順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藕帶(生產日期/批號:2018-02-01)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湖北省天順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雪菜(生產日期/批號:2018-03-27)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同一企業生產的香辣脆豆角(生產日期/批號:2018-03-27)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甜蜜素、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四項均不合格。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不超過0.1g/kg;苯甲酸及其鈉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均應不超過1.0g/kg。同時該標準還規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2批次鍋巴檢出酸價、菌落總數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鍋巴檢出酸價、菌落總數超標。其中,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中華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諸葛夫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鍋巴(麻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8-03-08)檢出酸價超標,檢出值為10.2mg/g;武漢市武昌區百佳歡副食商店銷售的標稱武漢巧樂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酒鬼鍋巴(川香麻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8-01-26)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中規定,含油型膨化食品中酸價應符合≤5mg/g的要求,菌落總數應符合5次抽樣均不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不超過104CFU/g。
酸奶檢出蛋白質不達標
由黃石市友隆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乳酸菌酸奶飲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4-07)、發酵酸奶(生產日期/批號:2018-03-10)檢出蛋白質未達標,檢出值分別為0.75g/100g、0.71g/100g。
蛋白質是人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體內氮元素的唯一來源。蛋白質不達標與企業沒有嚴格把關,原輔料質量差;生產企業經營者質量意識不高,片面追求企業利潤,不按標準組織生產,減少原料投入,降低成本;企業工藝控制不嚴,操作不當,引起產品質量降低;成品質量檢驗把關不夠或缺少必要的檢測手段等有關。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漢、黃石、襄陽、隨州、天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關報道: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28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8-07-20
蔬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
通報顯示,3批次蔬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包括:湖北順泰商貿有限公司香港街店銷售的標稱武漢市順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藕帶(生產日期/批號:2018-02-01)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湖北省天順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雪菜(生產日期/批號:2018-03-27)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同一企業生產的香辣脆豆角(生產日期/批號:2018-03-27)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甜蜜素、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四項均不合格。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不超過0.1g/kg;苯甲酸及其鈉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均應不超過1.0g/kg。同時該標準還規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2批次鍋巴檢出酸價、菌落總數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鍋巴檢出酸價、菌落總數超標。其中,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中華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諸葛夫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鍋巴(麻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8-03-08)檢出酸價超標,檢出值為10.2mg/g;武漢市武昌區百佳歡副食商店銷售的標稱武漢巧樂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酒鬼鍋巴(川香麻辣味)(生產日期/批號:2018-01-26)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中規定,含油型膨化食品中酸價應符合≤5mg/g的要求,菌落總數應符合5次抽樣均不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不超過104CFU/g。
酸奶檢出蛋白質不達標
由黃石市友隆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乳酸菌酸奶飲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04-07)、發酵酸奶(生產日期/批號:2018-03-10)檢出蛋白質未達標,檢出值分別為0.75g/100g、0.71g/100g。
蛋白質是人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體內氮元素的唯一來源。蛋白質不達標與企業沒有嚴格把關,原輔料質量差;生產企業經營者質量意識不高,片面追求企業利潤,不按標準組織生產,減少原料投入,降低成本;企業工藝控制不嚴,操作不當,引起產品質量降低;成品質量檢驗把關不夠或缺少必要的檢測手段等有關。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漢、黃石、襄陽、隨州、天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關報道: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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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