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2號公告告示,修改《器具及容器包裝的標準及規格》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強化嬰幼兒用器具容器包裝相關的雙酚A的標準:雙酚A(BPA),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的使用禁令由奶瓶(含奶嘴)擴大至嬰幼兒用器具容器包裝。
2. 新設定聚乙烯及聚丙烯材質的干燥食品防潮容器相關標準。
3. 明確器具容器及包裝材料生產時再利用的合成樹脂相關規定。
日期:2019-01-10
1.強化嬰幼兒用器具容器包裝相關的雙酚A的標準:雙酚A(BPA),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的使用禁令由奶瓶(含奶嘴)擴大至嬰幼兒用器具容器包裝。
2. 新設定聚乙烯及聚丙烯材質的干燥食品防潮容器相關標準。
3. 明確器具容器及包裝材料生產時再利用的合成樹脂相關規定。
日期:201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