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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反饋

   2019-08-09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314
核心提示:《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于2019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在征集期
《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于2019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在征集期間,共收到有效社會意見171條。經研究分析,共采納68條。具體采納情況如下:


  一、規范性表達方面,共7條


  經歸納整理,主要包括:


 ?。?)建議將第二條第二款中的“收購、銷售”改為“銷售、收購”。


 ?。?)建議將“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改為“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建議將“計算基礎”改為“計算基準價格”。


 ?。?)建議將“價格承諾”改為“價格優惠承諾”。


  意見反饋:采納上述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了相關表述。


  二、總則和一般規范方面,共34條


  經歸納整理,主要包括:


 ?。?)建議對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內容進行修改。


  (2)建議對經營者與其他經營者、經營業態進行價格比較的規定進行修改。


 ?。?)建議對贈品的價格、價值標示規定進行修改。


 ?。?)建議對以贈送方式進行價格促銷的規則進行修改。


 ?。?)建議對價格欺詐行為的認定標準進行修改。


  (6)建議對典型的價格欺詐行為和不構成價格欺詐行為的情形進行修改。


  意見反饋:采納部分意見建議,對價格比較相關規定、贈品的價格、價值標示規定、典型的價格欺詐行為情形等條款進一步完善。


  三、法律責任和附則方面,共21條


  經歸納整理,主要包括:


 ?。?)建議對經營者不明碼標價或者標價不規范的法律責任進行修改。


 ?。?)建議對強制要求相關經營者進行價格比較的法律責任進行修改。


 ?。?)建議對“共同違法”的規定進行修改。


  (4)建議對價格違法行為和違反廣告、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的行為發生競合時的處理規定進行修改。


 ?。?)建議追加條款明確《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的效力。


  意見反饋:采納部分意見建議,結合一般規范方面的修改,相應地調整法律責任和附則方面的具體規定。


  四、其他方面,共6條


  此類意見建議不針對《規定》具體條款進行修改,均采納作為后期工作建議。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日期: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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