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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公告快速解讀

   2019-09-26 重慶海關發布微信號726
核心提示:  2019年4月22日,海關總署發布了《海關總署關于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2019〕70號),對
   2019年4月22日,海關總署發布了《海關總署關于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2019〕70號),對現行的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進行了改革,自2019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那么公告生效實施以后會帶來怎樣的改變,對食品進口商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呢?接下來重慶海關就為大家對公告進行快速解讀。

  No.1


  公告實施后的主要變化及重要意義


  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方式轉變是海關總署落實國務院推進“放管服”要求的一項重要措施,70號公告最大的變化就是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要求,在公告實施以前,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的進口商需要如實提供各類資料,由海關進行備案。公告生效以后,進口商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就省卻了備案步驟,節約了進口商各類成本,提高了口岸通關效率,營商環境也會進一步優化。


  No.2


  公告實施后的主要變化及重要意義


  公告實施后,海關對進口食品的監管方式由事前審核轉為事中監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將作為食品檢驗項目之一進行抽檢,被抽中現場查驗或實驗室檢驗的,進口商應當按照《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六條要求向海關人員提交其合格證明材料、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原件和翻譯件、中文標簽樣張及其他證明材料。需要強調的是,如果進口商入駐綜合保稅區開展進口食品業務的,還可以享受“抽中即放行”的便利,產品合格的前提下不需要等待標簽或其他食品檢驗項目檢驗完成即可出區上市銷售。


  No.3


  公告實施后對進口商帶來的影響


  在此之前的規定是,進口商應當保證其所進口的預包裝食品的標簽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在公告實施以后,進口商應當負責審核其進口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是否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審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口。由保證向審核的方式轉變,強調了進口商須對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合格性承擔主體責任。進口預包裝食品沒有抽中檢驗的并不代表海關不再后續監管,進入國內流通環節之后,進口商依然存在可能行政處罰、消費者投訴、食品召回的風險,如果海關收到有關部門通報、消費者舉報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涉嫌違反有關規定的,如若屬實將依法進行處置。


  海關小貼士


  為保證公告實施后進口商業務平穩過渡,重慶海關建議進口商做好以下以下工作。


  一是進口商應加強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儲備,熟練掌握食品標簽主要標準:GB 7718-2011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13432-2013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28050-2011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以及相應產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如添加劑主要標準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進一步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認真審核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做好相關文檔資料收集備查。


  二是進口商簽訂進口預包裝食品貿易合同時,注重完善對食品標簽、適用標準、食品召回、責任分擔等方面的條款,避免產生損失。


  三是積極參加各海關組織的預包裝食品標簽改革政策宣貫和培訓,及時向海關反映標簽改革過程中產生的相關問題和困難。


  延 伸 問 答


  Q&A


  問:公告適用于不直接出售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嗎?


  答:公告適用范圍包括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和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


  問:進口商審核標簽和對標簽檢驗的時候主要依據什么呢?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1343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以及相應產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問:取消備案,進口商是不是可以不用關注標簽了,海關也不管標簽是否合格了?


  答:取消備案 ≠ 取消監管,預包裝食品在進口過程中還是會被海關部門抽中現場查驗或實驗室送檢。一旦不合格標簽被抽中,根據不合格情況,會被采取返工整改,退運或銷毀等措施。進口商有義務保證進口食品和標簽符合中國法律法規標準要求。


  問:是不是所有的進口食品都可以重新加貼整改標簽?


  答: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另行加貼,如果標簽不合格,整批貨物必須退運或銷毀,不允許進行標簽整改。



日期:2019-09-26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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