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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食品安全湖南在行動】婁底市公布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十大典型案例”

   2019-11-15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733
核心提示:今年來,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
今年來,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查辦了一批社會影響惡劣、具有警示作用的典型案例。現公布如下:


  1、李某非法生產銷售假冒堅果案


  2019年10月21日,婁底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摧毀一家制售假冒沃隆牌每日堅果黑工廠,現場查扣原料和產品數十噸,拘留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武2人。查扣涉案原材料扁桃仁49箱1100余公斤、腰果仁46箱1000余公斤、核桃仁77箱770公斤、藍莓26箱,葡萄干47箱,蔓越莓蜜餞115箱等市場價值三十余萬元的各類食品原料,查扣市價二十余萬元13000余包的侵權假冒沃隆牌每日堅果成品,查扣未開封的侵權包裝袋35箱達95萬余個,查扣生產用烘焙機等生產設備若干,涉案物品整整裝滿四臺重型貨車。據初步調查,該地下黑工廠主要面向網絡銷售,涉案金額超過三百萬元。同時,制售假堅果案先后被人民日報、央廣網、湖南衛視、新湖南等多個國家、省級以上媒體報道,營造了嚴管重懲的高壓態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2、婁底市婁星區某保健品日化店虛假宣傳案


  2019年1月25日,原婁底市工商局婁星分局經濟檢查大隊接舉報反映婁底市婁星區某保健品日化店涉嫌虛假宣傳銷售無限極保健食品,經核查后立案調查,該店負責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對其所銷售的保健食品進行虛假宣傳屬虛假廣告,銷售產品113216元,婁底市婁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3、雙峰縣某米粉加工廠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濕米粉”案


  在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檢任務中,雙峰縣某米粉加工廠2019年7月22日生產的“濕米粉”經抽樣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國家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屬于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雙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535元,處以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4、冷水江市某食品經營部發布違法廣告案


  冷水江市某食品經營部,在銷售保健食品及其他食品時,宣傳其銷售的食品可以治療疑難雜癥,2019年9月16日對其立案調查,經查明,該店在銷售食品時,宣稱可以調理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心臟病等幾十種疾病。完全夸大和虛假宣傳,對當事人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的廣告行為處罰2萬元,對當事人發布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食品廣告行為處罰1萬元,合計處以罰款3萬元。


  5、新化縣吉慶鎮某超市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松子王、核桃)案


  2019年8月8日,新化縣市場監管局委托湖南鼎譽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對新化縣吉慶鎮某超市經營的松子王和核桃進行了抽樣檢驗,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580.00元;2、罰款15000.00元,罰沒款合計15580.00元。


  6、冷水江市李某銷售侵犯“旺旺”商標專用權的飲料案


  2019年5月24日,冷水江市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旺旺碎冰冰”代理商李某英的舉報,在冷水江錦和家園路段涉嫌銷售假冒旺旺碎冰冰。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的“旺旺碎冰冰”果味飲料為假冒食品,共53件,每件價格32元,貨值金額1696元,并立即進行查封,調查出當事人李某花無《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2019年7月13日,冷水江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1.5萬元罰款。


  7、漣源市龍塘鎮某酒席配送中心無證銷售未經檢疫的非洲豬瘟凍肉案


  2019年6月21日,漣源市畜牧水產服務中心在漣源市龍塘鎮某酒席配送中心抽取了7個凍肉樣品進行非洲豬瘟檢疫,其中3個樣品呈陽性。漣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市重大疫病防疫指揮部的指令后,立即開展調查。經查,該店自2019年開業來,持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但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期間于2019年3月19日從長沙某冷庫以7800元/噸的價格購進了2噸“凍豬肚檔油”,采取煉豬油的方式將1噸“凍豬肚檔油”煉制650公斤“豬油”以14元/公斤的價格予以出售,至2019年6月21日止,煉制的豬油已全部售出,共獲利1300元,總貨值16900元。據此,漣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該案移送至漣源市公安局,并對漣源市龍塘鎮一龍酒席配送中心作出沒收剩余未煉制的1噸“凍豬肚檔油”(已按規定無害化銷毀處理)和違法所得1300元,并處罰款16900元的行政處罰。經營者劉某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12天。


  8、婁底市婁星區某水坊經營致病性微生物銅綠假單胞菌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2019年7月23日,婁底市婁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婁底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出具的《檢驗報告》稱2019年7月8日在婁底市婁星區某水坊抽樣的包裝飲用水致病性微生物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經立案調查,該公司抽檢不合格批次包裝飲用水共49桶,涉案貨值金額為343元。婁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71.5元,并對當事人處以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9、龍某濤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案


  2019年9月9日,婁星區農業農村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婁底市婁星區萬寶鎮某農資經營部龍某濤未取得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限制使用農藥溴敵隆殺鼠劑,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十條之規定,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依法作出了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溴敵隆殺鼠劑85支;2、沒收違法所得拾元整;3、罰款伍仟元整。


  10、婁底市經開區某食品加工作坊生產菌落總數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2019年6月28日,經檢測,婁底市經開區某食品加工作坊生產的綠豆沙冰(雪泥)菌落總數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2019年7月23日,婁底市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將《檢驗報告》送達給當事人,責令其立即召回該不合格批次產品,并限期整改,當事人對檢驗結論無異議,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經查,當事人生產經營該批次綠豆沙冰(雪泥)的貨值金額743元,違法所得743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743元,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19-11-15
 
地區: 湖南 婁底市
行業: 認證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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