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局,省衛生監督所:
為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身食品衛生管理水平,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保證食品衛生安全,規范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行為,衛生部從2003年起在全國食品行業中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近日又制定了《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標示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現將《衛生部關于印發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標示管理規范的通知》(衛法監發[2004]10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和省衛生廳《二○○四年全省衛生法制與監督工作要點》(蘇衛法監[2004]8號)的要求,按年度對所在地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條件和自身食品衛生管理水平進行量化分級評定,并將評定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告。
二、“食品衛生等級標志”、“食品衛生等級標牌”的制作以省轄市為單位由各市衛生行政部門按衛生部《規范》規定的式樣、規格、要求組織制作。
按“規范”規定,“食品衛生等級標志”加貼在衛生許可證的右上方;“食品衛生等級標牌”張貼或懸掛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醒目位置。請各市在制作“食品衛生等級標牌”時,在發牌單位的名稱后加注“二○○×年”字樣表明授牌時間。
三、為及時了解各地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情況,請各市衛生行政部門在每季度末將當地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等級評定結果報送省衛生監督所匯總。
附件:衛生部關于印發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標示管理規范的通知(衛法監發[2004]10號)
江蘇省衛生廳
二○○四年三月十日
為進一步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身食品衛生管理水平,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保證食品衛生安全,規范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行為,衛生部從2003年起在全國食品行業中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近日又制定了《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標示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現將《衛生部關于印發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標示管理規范的通知》(衛法監發[2004]10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和省衛生廳《二○○四年全省衛生法制與監督工作要點》(蘇衛法監[2004]8號)的要求,按年度對所在地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條件和自身食品衛生管理水平進行量化分級評定,并將評定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告。
二、“食品衛生等級標志”、“食品衛生等級標牌”的制作以省轄市為單位由各市衛生行政部門按衛生部《規范》規定的式樣、規格、要求組織制作。
按“規范”規定,“食品衛生等級標志”加貼在衛生許可證的右上方;“食品衛生等級標牌”張貼或懸掛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醒目位置。請各市在制作“食品衛生等級標牌”時,在發牌單位的名稱后加注“二○○×年”字樣表明授牌時間。
三、為及時了解各地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情況,請各市衛生行政部門在每季度末將當地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等級評定結果報送省衛生監督所匯總。
附件:衛生部關于印發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標示管理規范的通知(衛法監發[2004]10號)
江蘇省衛生廳
二○○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