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濱江臨海,水產品資源豐富,是全省漁業大市,水產品質量安全與市民身體健康息息相關。去年發生的“北京福壽螺事件”、“多寶魚事件”、“陽澄湖大閘蟹事件”等使廣大消費者對水產品安全狀況心存擔憂。南通市食安委辦近期開展的食品安全動態監測結果顯示,南通市水產品市場總體情況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為進一步加強水產品監管,規范水產品生產經營秩序,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水產品行業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2007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統一部署和年初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打擊違法與扶優扶強相結合,不斷規范全市水產品市場秩序,促進水產品產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飲食安全。
二、整治目標
查處生產、經營和使用含禁用藥物成分的漁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的違法行為;防止濫用違禁藥物的現象;有效控制水產品藥物殘留;督促水產養殖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督促流通、消費領域加強準入管理,建立、健全水產品進出貨臺帳,逐步推行水產品溯源制度,防止不合格水產品流入市場,確保水產品安全性。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水產品養殖環節。加強水產苗種生產許可管理和檢驗、檢疫,查處在飼料生產、經營過程中添加違禁藥品行為;清理無生產許可證、無批準文號、無質量合格證、無產品標準的“四無”漁業投入品;查處養殖場(戶)在自配料、魚塘中使用違禁藥品行為;實施完善塘口記錄制度,督促養殖場(戶)規范用藥管理,遵守漁藥管理法規。
(二)整治水產品加工生產環節。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使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劑記錄制度;開展干制水產品、鹽漬水產品、魚糜制品的無證查處工作,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行為;啟動水產調味品、水生動物油脂及制品、風味魚制品、生食水產品、水產深加工品的市場準入工作。嚴格市場準入工作,對管理薄弱、質量安全無法保證的水產加工品企業進行整頓和規范;指導水產品加工企業加強檢測能力建設,確保合格水產加工品出廠銷售。
(三)整治水產品流通環節。清理規范經營主體資格;督促水產品批發市場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了解銷售的水產品來源,全面落實進貨臺帳和索票索證制度;查處在運輸、倉儲和銷售環節添加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
(四)整治水產品餐飲消費環節。加強生鮮水產品保鮮措施監控,整治違法添加違禁藥物的行為,依法查處供應生熗水產品等違反食品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時間安排 (5月-7月)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7年5月底前制定方案,進行全面部署,開展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宣傳發動工作。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水產品生產、經營、消費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明確整治重點和工作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將實施方案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繆應華;聯系電話、傳真:83548727 ;電子郵箱:ntfdaspaq@163.com)
(二)集中檢查整治階段:
、2007年6月,各相關部門按照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整治工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提高。7月1日~10日,由市食安委辦牽頭,聯合海洋漁業、農業、質監、工商、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等部門對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聯合檢查。
、各縣(市)、區按照本地區制定的實施方案開展整治工作。活動期間要加強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各地要組織聯合檢查小組,對轄區的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聯合檢查。
(三)檢查總結階段:各地、各部門認真做好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總結,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鞏固專項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各縣(市)、區及各有關部門于2007年7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總結材料上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四)督查反饋階段:2007年7月20日~30日,市食安委辦將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市)、區的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通報各地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水產品質量安全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務必要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上來,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各盡其責,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和聯合督查制度,做好專項整治的工作臺帳和檢查記錄,扎扎實實地開展好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成效。
(二)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負責水產品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并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結合南通市食品安全動態監測情況,及時掌握專項整治的動態及進展情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對在整治中遇到的一些重點與難點問題,組織相關專家開展專題研究。
漁業部門負責審批并核發水產養殖使用證;組織實施防疫檢疫工作,監督檢查投入品的使用情況;督促養殖場(戶)建立養殖檔案,做好飼料、飼料添加劑、漁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的登記。開展養殖產品質量的監測,加強對問題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和整治。
農業部門負責對漁藥、飼料等漁業投入品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管理,查處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過程中添加違禁藥品行為;清理無生產許可證、無批準文號、無質量合格證、無產品標準的“四無”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
質監部門負責督促水產加工品獲證生產單位加強質量、計量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和計量準確度;督促企業加強原料水產品進貨檢驗和產品出廠檢驗;杜絕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開展水產加工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加大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理力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超市、冷庫等流通環節水產品安全監管,重點檢查經營主體進貨臺帳和索票、索證制度落實情況,查處經營來源不明產品的行為。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等部門負責對進出口水產品質量的檢驗和監督。
衛生部門負責餐飲行業的水產品安全監管,對在保鮮、運輸、儲存中使用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標準。查處經營供應生熗水產品等行為,嚴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加強對水產品的監督抽查,及時發現和查處水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改進,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懲違法行為。
強化對水產品生產、經營、銷售市場的監督和檢查,對不合格水產品堅決停止銷售;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查處力度。狠抓社會反映強烈、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大案要案,并在新聞媒體曝光,觸犯法律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以及網絡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水產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規,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新聞單位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促進水產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工作督查,實行嚴格考核。
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向社會和媒體發布整治情況。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將納入年度食品安全綜合評價的考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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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打擊違法與扶優扶強相結合,不斷規范全市水產品市場秩序,促進水產品產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飲食安全。
二、整治目標
查處生產、經營和使用含禁用藥物成分的漁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的違法行為;防止濫用違禁藥物的現象;有效控制水產品藥物殘留;督促水產養殖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督促流通、消費領域加強準入管理,建立、健全水產品進出貨臺帳,逐步推行水產品溯源制度,防止不合格水產品流入市場,確保水產品安全性。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水產品養殖環節。加強水產苗種生產許可管理和檢驗、檢疫,查處在飼料生產、經營過程中添加違禁藥品行為;清理無生產許可證、無批準文號、無質量合格證、無產品標準的“四無”漁業投入品;查處養殖場(戶)在自配料、魚塘中使用違禁藥品行為;實施完善塘口記錄制度,督促養殖場(戶)規范用藥管理,遵守漁藥管理法規。
(二)整治水產品加工生產環節。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使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劑記錄制度;開展干制水產品、鹽漬水產品、魚糜制品的無證查處工作,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行為;啟動水產調味品、水生動物油脂及制品、風味魚制品、生食水產品、水產深加工品的市場準入工作。嚴格市場準入工作,對管理薄弱、質量安全無法保證的水產加工品企業進行整頓和規范;指導水產品加工企業加強檢測能力建設,確保合格水產加工品出廠銷售。
(三)整治水產品流通環節。清理規范經營主體資格;督促水產品批發市場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了解銷售的水產品來源,全面落實進貨臺帳和索票索證制度;查處在運輸、倉儲和銷售環節添加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
(四)整治水產品餐飲消費環節。加強生鮮水產品保鮮措施監控,整治違法添加違禁藥物的行為,依法查處供應生熗水產品等違反食品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時間安排 (5月-7月)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7年5月底前制定方案,進行全面部署,開展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宣傳發動工作。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水產品生產、經營、消費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明確整治重點和工作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將實施方案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繆應華;聯系電話、傳真:83548727 ;電子郵箱:ntfdaspaq@163.com)
(二)集中檢查整治階段:
、2007年6月,各相關部門按照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整治工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提高。7月1日~10日,由市食安委辦牽頭,聯合海洋漁業、農業、質監、工商、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等部門對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聯合檢查。
、各縣(市)、區按照本地區制定的實施方案開展整治工作。活動期間要加強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各地要組織聯合檢查小組,對轄區的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聯合檢查。
(三)檢查總結階段:各地、各部門認真做好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總結,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鞏固專項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各縣(市)、區及各有關部門于2007年7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總結材料上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四)督查反饋階段:2007年7月20日~30日,市食安委辦將組織督查組對各縣(市)、區的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通報各地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水產品質量安全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務必要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上來,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各盡其責,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完善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和聯合督查制度,做好專項整治的工作臺帳和檢查記錄,扎扎實實地開展好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成效。
(二)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負責水產品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并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結合南通市食品安全動態監測情況,及時掌握專項整治的動態及進展情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對在整治中遇到的一些重點與難點問題,組織相關專家開展專題研究。
漁業部門負責審批并核發水產養殖使用證;組織實施防疫檢疫工作,監督檢查投入品的使用情況;督促養殖場(戶)建立養殖檔案,做好飼料、飼料添加劑、漁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的登記。開展養殖產品質量的監測,加強對問題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和整治。
農業部門負責對漁藥、飼料等漁業投入品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管理,查處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過程中添加違禁藥品行為;清理無生產許可證、無批準文號、無質量合格證、無產品標準的“四無”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
質監部門負責督促水產加工品獲證生產單位加強質量、計量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和計量準確度;督促企業加強原料水產品進貨檢驗和產品出廠檢驗;杜絕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開展水產加工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加大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理力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超市、冷庫等流通環節水產品安全監管,重點檢查經營主體進貨臺帳和索票、索證制度落實情況,查處經營來源不明產品的行為。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等部門負責對進出口水產品質量的檢驗和監督。
衛生部門負責餐飲行業的水產品安全監管,對在保鮮、運輸、儲存中使用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標準。查處經營供應生熗水產品等行為,嚴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水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加強對水產品的監督抽查,及時發現和查處水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改進,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三)加強監督檢查,嚴懲違法行為。
強化對水產品生產、經營、銷售市場的監督和檢查,對不合格水產品堅決停止銷售;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查處力度。狠抓社會反映強烈、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大案要案,并在新聞媒體曝光,觸犯法律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以及網絡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水產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規,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新聞單位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促進水產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工作督查,實行嚴格考核。
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向社會和媒體發布整治情況。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將納入年度食品安全綜合評價的考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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