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特大自然災害、戰爭或突發性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糧食供應緊張、糧價大幅度上漲和市場動蕩,確保全縣糧食安全和供應,建立糧食安全預警機制,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建立健全糧食供應保障應急責任制。按照糧食工作各級政府負責制的原則,縣政府主要負責轄區內糧食應急調控,承擔起糧食安全和糧食供應保障應急的責任,建立糧食安全預警機制和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對糧食安全可能出現的不同緊急狀態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當遇到糧食供應緊急狀態時,啟動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系統,采取應對措施予以保障。本級保障系統在實施應急措施遇到困難時,應及時向上一級報告,爭取上級應急系統的支持,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解決。
1.2.2本預案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行動,局部服從整體,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
1.3編制依據
國務院《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經國務院批準、由商務部、國家糧食局等15單位于2004年4月29日聯合發布的《全國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
1.4現狀
一是難以預料的氣候反常、嚴重的病蟲害和難以控制的自然災害,特別是旱澇災害對糧食生產和突發公共事件對糧食正常供應的威脅和影響。
二是由于戰爭、國際封鎖造成的全省糧食市場急劇動蕩,供應危急,糧食價格暴漲,糧食緊缺或斷檔。
三是應急機制不健全,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快速有效應急反應與處理機制。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應急反應不夠快速,部門、地區之間難以互動,應急啟動不力,糧食加工、供應體系得不到有效、快速運轉。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糧食供應出現的一般(Ⅳ級)、市場異常波動保障應急工作和響應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市場異常波動保障應急工作。
2.應急指揮體系和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成立望城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全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年度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工作,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具體組織實施Ⅳ級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工作,響應并實施Ⅰ級、Ⅱ級、Ⅲ級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工作。
2.1.2望城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糧食的副縣長任指揮長,縣糧食局局長、縣發展計劃物價局局長、縣農辦主任任副指揮長,成員由縣發展計劃物價局、縣農辦、縣糧食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農發行、縣經委、縣交通局、縣電業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2.2 指揮部職責
●根據糧食市場形勢,判斷糧食緊急狀態,報請縣政府決定實施或終止糧食供應保障應急行動。
●指揮縣有關部門開展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及時協調解決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政府及市有關部門報告事態變化情況,落實縣政府下達的指令。負責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
●必要時,向市政府以及當地駐軍部隊請求支持和援助。
2.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下設望城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縣糧食局。其主要職責是:
●掌握全縣糧食市場動態,向指揮部提出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實施方案。
●按照縣政府或指揮部指示,召集聯絡指揮部成員單位研究、部署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工作。
●綜合有關情況,草擬有關文件。
●協同有關部門測算、核定實施預案的財務預算。
●負責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的修訂與完善。
●完成縣政府和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部門職責
●縣糧食局: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管理;負責糧情監控預測,并及時向縣政府和指揮部提出預警意見;負責組織實施糧食供應保障應急糧源組織、加工、調運和銷售。
●縣發展計劃和物價局、縣農辦:負責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協調工作,加強糧食生產與市場供應的協調與平衡,監控市場糧食價格,及時掌握糧食市場價格動態,牽頭制定糧食銷售最高限價或采取其他價格干預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縣財政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實施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所需合理費用,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縣農業局:負責加強糧食生產形勢的分析預測,嚴格保護耕地和糧食生產能力。在糧食供求出現緊張苗頭時,及時組織恢復發展糧食生產,確保市場糧食需求。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打擊流通領域經營假冒偽劣糧食商品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糧油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審核審批工作,查處無證生產行為;監控糧食產品質量,依法查處和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糧食產品等違法活動,防止假冒偽劣、有毒有害糧油產品流入市場;加強糧油制品計量監督管理,查處糧油收購、加工、銷售環節短斤少兩,計量作弊等違法行為,確保糧油產品流通過程中計量準確。
●縣農業發展銀行:負責落實糧食采購所需資金供應,對當地政府確定的具有農發行貸款資格的企業提供貸款支持。
●縣經委、縣交通局、縣電業局負責電力和運力協調調度,優先保證糧食加工和調運的需要。
●縣民政局:負責及時通報重大災情,確定救濟對象,組織應急救濟款和救濟物資發放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依法處置因糧食供應緊張引發群體性治安事件和社會騷亂。
3、預測及預警機制
3.1市場異常波動的監測
3.1.1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糧食市場進行監測,制定和實行信息監測、分析、報告制度。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及時向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和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通報。
3.1.2縣糧食局負責督促定點監測企業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有關數據資料。
3.1.3縣糧食局除做好重點企業信息監測工作外,還要深入當地大型糧食批發市場、綜合超市、糧食銷售場所等,現場檢查糧食價格、供應變化情況。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必須依照規定的報告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
3.1.4大型批發市場、零售企業如出現搶購,導致主要糧食一個品種以上的價格一周內漲幅達30%以上或出現脫銷斷檔現象,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報告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確認后2小時內向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和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糧食管理部門報告。
3.1.5公民、社會組織發現糧食市場供應異常現象,可通過電話等各種形式向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到報告后,應當進行核實和分析,并按規定逐級上報,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3.2預警及級別
按照糧食市場異常波動影響程度、范圍大小和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預警級別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其標準按可能發生的實際級別的標準相應確定。
3.3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的確定與發布
3.3.1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的確定主體
Ⅰ、Ⅱ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由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確認;Ⅲ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由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確認;Ⅳ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由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確認。
3.3.2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信息發布
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確定后,除國家規定保密的外,由確定級別的人民政府以及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時向社會公布。
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發布后,應當做好信息跟蹤監測,確保各項控制措施落實,并做好隨時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
3.4預警預防行動
3.4.1 確認為Ⅰ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的,由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核實確認后2小時內向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和省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有關部門,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請省人民政府發布紅色預警警報。
3.4.2 確認為Ⅱ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的,由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核實確認后2小時內向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和省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有關部門,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發布橙色預警警報。
3.4.3確認為Ⅲ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的,由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在核實確認后1小時內向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市人民政府和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請市人民政府發布黃色預警警報。
3.4.4確認為Ⅳ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的,由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在核實確認后1小時內向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縣人民政府和市糧食應急保障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請縣人民政府發布藍色預警警報。
3.5預警支持系統
3.5.1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糧食安全預警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網絡系統,實現信息共享。主要是監測與影響糧食安全相關的重要因素變動情況,包括全國、全省、全市、全縣糧食產量、供求總量、市場價格情況、儲備糧庫存量、糧食經營企業周轉糧食庫存量、城鄉居民糧食消費情況、糧食進出口數量、國際局勢等,從中發現糧食不安全情況,及時向縣政府發出預警信號。
3.5.2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置多種方式保持與省、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聯系,向社會公布報警電話。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級別的劃分
4.1.1.1特別重大(Ⅰ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
由于戰爭、國際封鎖、特大自然災害造成的全省糧食市場急劇動蕩,供應危急,糧食緊缺或斷檔,糧食價格在一周內上漲50%以上,并呈繼續上漲趨勢。
4.1.1.2 重大(Ⅱ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
由于嚴重自然災害、糧食庫存不足,省會城市或全省范圍內數個市州呈多發態勢的市場異常波動,出現糧食市場供應緊張,群眾搶購糧食現象嚴重并出現恐慌,局部地方出現主要糧食品種脫銷斷檔,主要糧食品種零售價格在一周內漲幅達30%以上,并呈繼續上漲趨勢。
4.1.1.3較大(Ⅲ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
在一個市2個以上縣(市)由于嚴重自然災害、當地糧食庫存薄弱導致糧食市場供應緊張,群眾爭購糧食并出現情緒不穩定,主要糧食品種零售價格在一周內漲幅達30%以上,并呈繼續上漲趨勢。
4.1.1.4一般(Ⅳ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
在本縣區域范圍內或縣內多個鄉鎮由于嚴重自然災害、糧食庫存不足出現糧食市場供應緊張,群眾搶購糧食現象嚴重,出現主要糧食品種脫銷斷檔,主要糧食品種零售價格在一周內漲幅達30%以上,并呈繼續上漲趨勢。
4.1.2 分級響應
4.1.2.1特別重大糧食市場異常波動(Ⅰ級)的響應
由省確定啟動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
在省、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做好具體應急工作。
4.1.2.2重大糧食市場異常波動(Ⅱ級)的響應
由省確定啟動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
在省、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做好具體應急工作。
4.1.2.3較大糧食市場異常波動(Ⅲ級)的響應
由市確定啟動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配合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立即了解情況,確定應急具體方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將情況報告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做好具體應急工作。
4.1.2.4一般糧食市場異常波動(Ⅳ級)的響應
啟動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立即了解情況,確定應急具體方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將情況報告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
市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進入預備狀態,做好指導和應急支援準備工作,并將情況報告省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
4.2分級啟動預案
上級預案啟動時,縣級預案同時啟動。縣內出現Ⅳ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和供應緊張狀態,立即啟動縣糧食安全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應急措施。確保糧食市場穩定、社會穩定,確保糧食安全。
4.2.1啟動應急加工、供應系統。立即組織指定的加工企業加工糧食,擴大生產量,增加市場糧食可供量,并通過指定的國有糧店、股份制糧店、大型零售商店和連鎖店等銷售網點,投放和供應市場。
4.2.2立即組織采購,做好糧源調配。組織糧食企業籌措糧源,并認真做好本地區和跨地區的糧食調配計劃,安排好運輸線路和工具,確保糧食調運暢通。
4.2.3加強糧食市場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非法加工和銷售不符合國家質量衛生標準的糧食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正常的糧食市場秩序。
4.2.4及時引導有關新聞單位進行宣傳報道,向社會公布糧食供求情況與有關政策、措施,消除消費者的恐慌心理和社會不實傳聞。
4.2.5加強對糧食市場動態實時監測。分析原因,科學預測動態走勢。
4.3儲備糧的動用
當縣內商品糧食庫存不足,采購和調配的糧食不能滿足市場供應時,動用縣級儲備糧供應市場。
4.3.1動用儲備糧的原則
縣內出現Ⅳ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糧食供應處于緊張狀態時,先動用縣內商品糧庫存,不足時,動用縣級儲備糧供應市場。在仍不能保障時,應及時向市請示,經市同意后,動用市儲備糧解決。出現Ⅰ級或Ⅱ級或Ⅲ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糧食供應處于緊張狀態時,按照先商品糧、后縣級儲備糧、再市級儲備糧、最后省級儲備糧的順序安排供應,仍不能滿足需求或遇特急狀態時,向中央請求動用中央儲備糧。
4.3.2動用儲備糧的程序
各級儲備糧糧權屬同級政府,必須經同級政府批準同意后方可動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各級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根據市場動態和轄區內糧食供應需要,按照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的原則,提出儲備糧應急動用計劃,報請同級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縣糧食局負責轄區內本級儲備糧和商品糧的庫存管理及非常時期動用的組織調度。
4.4緊急處置
當出現Ⅰ級或Ⅱ級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糧食供應處于緊張狀態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4.1實行價格干預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精神,由縣發展計劃物價、糧食、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價格干預措施。
4.4.2實行居民定量定點供應
根據糧食市場動態和糧源狀況,確定居民定量定點供應的標準和范圍。居民憑戶籍管理憑證或居民身份證,到政府指定的糧食供應點購買,供應價格執行最高限價,糧食部門組織實施居民定量供應。
4.4.3實行最高庫存限制
緊急狀態下,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糧食批發、零售企業的糧食銷售量,分別對其下達最高庫存限量,以防止囤積居奇,人為擴大緊張態勢。
4.4.4實行臨時糧食市場管制
特別嚴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Ⅰ級)狀態下,縣政府可視情下令停止所有糧食自由交易,并由有關部門強行征購或征用社會糧油資源,統一分配供應。
4.5.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以正面宣傳為主的原則,為穩定市場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避免引起人民群眾的恐慌情緒。
除按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糧食市場異常波動以及糧食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處置等信息由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和政府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布。特別重大信息由政府通過新聞媒體和政府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4.6.應急結束
糧食市場異常波動得到有效控制,由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縣人民政府按《國家賠償法》及突發公共事件的補償、賠償制度,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糧食供應保障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和撫恤;對參加應急處理工作的工作人員應給予適當補助;對因應急處理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資和勞務給予適當補償。
5.2應急處置總結
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結束后,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情況進行總結,認真全面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并形成書面報告,及時上報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和縣人民政府。
6.應急保障系統
6.1糧源保障
我縣要嚴格保護耕地與糧食生產能力,保證穩定和發展糧食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要保證糧食播種面積和必要的糧食自給率,并與省內、國內主要糧食產(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協作關系,確保在正常及應急情況下的糧源供給。
6.2糧食儲備保障
按照省、市儲備糧規模要求,我縣必須配套建立縣級儲備糧10000噸。縣政府計劃在落實補貼來源的情況下,今年內建立縣級糧食儲備規模,確保在應急情況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調節手段。
6.3糧食加工保障
根據我縣實際,依托國家糧食儲備庫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指定具有一定加工能力和技術條件的糧食加工單位作為糧食應急加工定點企業。在糧食供應緊張時,電力部門必須保證糧食加工用電需要。
6.4糧食供應保障
根據駐軍、城鎮居民及城鄉救濟需要,健全糧食應急銷售網絡或發放點。根據我縣糧食供應網點的現狀,依托國有及國有參股糧食企業供應骨干網點的同時,充分利用當地信譽好、實力強的大型商場、超市、連鎖店等作為應急供應點,并保證糧食供應骨干網點的數量和合理布局。
6.5糧食儲運保障
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科學規劃、建設糧食應急儲運體系,由糧食、交通等部門選擇一些經營信譽好、運力調度能力強的運輸企業,委托其承擔應急運輸任務,提前確定好運輸工具、運力、時間、線路等,確保在應急條件下的糧食運輸。
6.6通訊與信息保障
為確保信息暢通,公布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的聯系電話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及手機號碼。在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期間,應急指揮部要堅持24小時值班,移動通信、值班電話、傳真電話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特別是指揮長、辦公室主任以及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隨呼隨通,確保指揮系統信息暢通、指揮科學、處置及時。
6.7經費保障
縣人民政府決定將應急工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應急工作資金主要用于應急商品的儲備、調運、投放,應急宣傳、培訓、演習等所需的經費及合理的差價、勞務補貼。
6.8主渠道保障
在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形成統一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體系的同時,充分發揮國有及國有參股糧食企業在糧食供應保障應急調控中的主渠道作用。對其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加強和改善基礎設施和技術力量,使國有或國有參股糧食企業成為糧食應急調控的主體。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
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應當向社會宣傳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公布報警電話。
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宣傳國家糧食市場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7.2培訓
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組織各成員單位認真學習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預防、應對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應急工作管理人員和救援人員要進行應急工作相關專業知識培訓。
7.3演習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應急演習,檢驗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并通過演習評估本預案的可行性與可操作性。
8.附則
8.1本預案由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具體由縣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承辦。
8.2本預案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9.附錄
9.1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措施
9.1.1糧食儲備庫點:望城國家糧食儲備庫,聯系電話:8077489
9.1.2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加工定點企業.doc
9.1.3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銷售網點.doc
9.2.1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預案啟動審批表.doc
9.2.2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結束審批表.doc
9.2.3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情況通報審批表.doc
9.2.4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擴大審批表.doc
9.3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doc
9.4 糧食供應保障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系人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