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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生產流通環節監管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2014-10-23 723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局機關各科室、市藥檢所:  現將《龍巖市食品藥品監督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局機關各科室、市藥檢所:
 
  現將《龍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食品安全生產流通監管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龍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生產流通環節監管工作指導意見
 
  根據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2014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和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全市食品生產流通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龍政辦〔2014〕76號)的要求,提出我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2014年食品安全生產流通監管工作指導意見如下:
 
  一、加強食品生產安全監管
 
  1. 加強部門之間銜接。食品監管體制改革期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與質監部門及有關技術機構(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食品檢驗機構)的銜接,重點做好食品生產環節監管資料檔案、監管設施裝備、監管力量的移交工作。
 
  2.加強生產許可工作。要加強許可審查力量建設、建立健全許可工作制度、規范許可工作程序,同時要加強許可工作質量監督、從嚴執行許可標準、落實許可工作措施,主動服務企業、嚴把生產許可準入關。
 
  3. 加大許可退出力度。生產許可到期未延續的按月上報省局予以注銷,生產必備條件無法持續保持且逾期未改的予以撤銷,連續兩次省級以上監督抽檢不合格、制假售假、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的予以吊銷,提供虛假材料申辦食品生產許可的,1年內不再受理其食品生產許可申請。
 
  4.強化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省局要求,統一監督檢查程序、內容、要求及發現問題的處理,促進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化、標準化、痕跡化。全市對食品生產的監督檢查均要采取新的檢查形式:“四不”、“兩直”,即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接待,直奔企業、直插生產加工現場,嚴厲查處在未經許可的場所加工食品、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未辦理許可手續及原輔材料進貨查驗未落實等違法行為。
 
  5.加大監督抽檢工作力度。依據企業、產品及其項目的風險程度,以發現問題為目標,以排查“兩超一非”、農獸藥及重金屬殘留超標、摻雜摻假、微生物超標為重點,按一定周期,分別制定抽檢計劃,對一般企業實行覆蓋抽檢、重點企業加強抽檢、問題企業跟蹤抽檢,提高監督抽檢的有效性。采取政府采購形式,公開購買檢驗服務,與具備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建立密切協作工作機制。
 
  6.嚴格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完善食品抽檢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制度,做到確認產品抽檢不合格的第一時間,檢驗機構將不合格信息(檢驗報告)送達基層局;基層局接到不合格信息(檢驗報告)的第一時間,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封存企業庫存問題產品;異議復檢期間,不停止上述措施落實。
 
  7.開展打擊非法生產專項行動。根據“打兩非治源頭”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廣泛收集線索,并集中力量,對重點區域、重點對象、重點產品開展治理,取締無證生產加工食品的“黑作坊”、“黑窩點”。
 
  8.開展重點食品監管和治理。要根據國家、省、市關于重點食品監管、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結合各縣(市、區)實際和地方特色食品特點,確定本地需要重點治理的食品品種,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原因,扎實做好重點食品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風險,著力消除各類隱患,切實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問題的底線。
 
  9. 開展標簽標識專項監督檢查,著力解決食品生產企業標簽標識標注不規范、虛假標識、夸大標識、誤導欺騙消費者等問題。
 
  10.完善小作坊食品目錄。進一步調查摸底,對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產品品種、類別進行梳理,將本地量大面廣的低風險傳統食品納入食品小作坊目錄。
 
  11.推進小作坊核準工作。各縣(市、區)要通過培訓小作坊業主、加強業務指導、設立示范點等措施,加快城區、城鄉結合部及小作坊密集加工區等重點區域的核準工作。
 
  12.加大小作坊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各縣(市、區)要突出重點,分步推進,對超過規定時限未辦證的重點區域的無證小作坊進行查處,并在市場、餐飲、食堂等流通消費環節實施準入管理,禁止無證產品用于經營,取締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生產條件惡劣、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
 
  13.強化食品生產安全警示教育。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對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業主開展警示教育,增強其誠信守法經營意識。
 
  14.推進食品生產企業可追溯制度建設。實行分類推進,鼓勵、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信息化電子追溯系統,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企業的可追溯臺帳記錄,其中,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生產企業今年實現可追溯。
 
  二、加強食品流通安全監管
 
  15.做好食品流通許可檔案移交與許可證核發,檔案要專人負責整理歸集,完整移交,確保工作連續性。
 
  16.組織好“打兩非治源頭”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開展食品安全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大練兵”活動,全面摸清食品生產經營戶底數,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風險,有效提高安全監管能力。
 
  17.強化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重視對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聯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農村地區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18.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加快藥品監管與食品監管觀念、制度、方法、能力上的融合,按照GSP的理念和要求開展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試點工作。
 
  19.承擔好食用農產品流通監管職責。協調農業、糧食部門研究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為做好與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相銜接的食用農產品準入管理奠立基礎。
 
  20.嚴格實施食品經營許可準入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經營條件的審核和持續符合許可條件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食品經營許可準入和退出機制。
 
  21.完善全程監管機制。各地在監管工作中,要掌握轄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基本情況,推進食品經營主體數據庫的建設和利用;建立轄區經營者電子檔案,加強對食品經營者許可后的經營條件跟蹤監管;加強食品電子商務監管,確保互聯網食品規范經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2.規范食品市場質量監管,嚴把流通環節食品質量關,繼續抓好建設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工作。
 
  23.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各地要根據實際,查處消費量大、消費者申訴舉報多以及群眾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對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4.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進貨關、銷售關、退貨關,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各項自律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25.試行食品集中交易場所、食品流通經營戶安全示范點建設,全面落實業主首負責任,發動消費者參與監督,實施最嚴格監管。
 
  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26.狠抓業務教育培訓,及時開展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按照“全員參與,培養骨干,造就專家”的要求,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崗位技能練兵”活動,大規模培訓干部,大幅度提高素質,努力提高監管能力。
 
  27.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督促其按照規定進行自查自糾,完善生產經營必備條件,依照法律法規規范組織經營活動。
 
  28.加大食品安全風險信息收集力度,及時掌握食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根據風險信息收集情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切實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杜絕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市、縣食品監督抽檢經費核定的相關工作。
 
  29.完善應急管理。要健全各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序,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應急和處置能力。
 
  30.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開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活動,注重持續提升全民特別是學生、婦女、老年人、農民等特定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識;繼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月、宣傳周”、“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動。
 
  31.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鼓勵支持食品行業協會發展,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爭取年內指導成立全市( 區、縣)性的食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自我教育、自我監管、自我服務作用。
 
  32. 建立適應新體制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考核體系,積極配合食安辦做好食品安全考核評議工作。
 
  33.堅持創新開拓。圍繞建立和完善食品生產加工監管體系、流通監管體系、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標準認證體系,風險防控體系、應急處置體系、信用監管體系、宣傳教育體系、社會共治體系、信息化智能化監管體系等十大體系建設,落實項目選題,深入開展理論課題調研活動,搭建食品安全專家庫等智力支持平臺。按照 “一市一特色,一縣一亮點”的要求,積極探索打造本地工作特色亮點并及時提煉總結出工作經驗。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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