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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5年全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與傳染病防控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蚌食藥監食流秘〔2015〕18號)

   2015-03-17 550
核心提示: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保障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開展以學校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生活飲用水衛生、教學及生活設施衛生為重點的學校食品安全與傳染病防控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監督檢查內容
 
  (一)學校食品安全:重點對學校是否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及其管理機構、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情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情況、學校食堂內外環境及衛生設施配備情況、落實食品留樣與食品原輔料索證索票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情況、食品采購、貯存、加工、供餐等環節操作情況、食品添加劑管理和使用情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情況以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
 
  (二)學校傳染病防控:傳染病預防衛生知識的健康教育情況,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情況,傳染病報告、晨檢、缺課登記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學校內設醫療機構(衛生室)執有效執業許可證、醫護人員持有效執業資質證書、藥品使用管理情況,學校保健室開展衛生保健情況,學生健康體檢情況,衛生(保健)人員培訓情況等。
 
  (三)生活飲用水衛生:自備水防護及消毒情況和水質檢測報告,二次供水消毒及設施清洗情況和水質檢測報告,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體檢培訓合格證明等。
 
  (四)教學生活設施衛生:學校教室建筑、環境噪聲、室內微小氣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等衛生監督、監測情況,學生宿舍、廁所衛生情況等。
 
  二、監督檢查方式
 
  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分為市級督查與各縣區、各學校自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即日起,立即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學校傳染病防控、生活飲用水衛生、教學生活設施衛生等進行全面的自查自糾,及時消除衛生安全隱患。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進行全面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學校進行整改,督促進一步落實衛生安全措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教育局將適時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縣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并向全市通報督查結果。
 
  三、監督檢查要求
 
  (一)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從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和諧和穩定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學校食品安全與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遏制學校食物中毒、飲用水污染、傳染病流行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聯合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對此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和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學校傳染病防控與食品安全的管理、督查與指導;要分別于春季和秋季學期各開展一次專項監督檢查,切實做到監督檢查全覆蓋。對未開展自查自糾或自查自糾措施不落實的學校,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各級各類學校要開展全面自查,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強化措施,切實按要求整改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及時溝通信息,通報工作進展。對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傳染病防控等工作措施不力,導致學校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飲用水污染等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要依法予以嚴肅查處,對監管不力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分別在3月30日、9月30日前,分別將本轄區內春季、秋季學期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與傳染病防控專項監督檢查報告及《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與傳染病防控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匯總表》(見附件)分別報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教育局。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系人:戚仁江
 
  電話:3015781,郵箱:64838008@qq.com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系人:游海洋
 
  電話:3132036,郵箱:bbswsj@sina.com
 
  市教育局聯系人:李棟
 
  電話:2056856,郵箱:lidong0552@163.com
 
  附件:1、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現場檢查表
 
  2、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現場檢查表
 
  3、學校傳染病防控現場檢查表
 
  4、教學生活設施衛生現場檢查表
 
  5、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與傳染病防控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匯總表
 
  附件下載:   學校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doc
 
  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蚌埠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蚌埠市教育局
 
  2015年3月5日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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