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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全州餐飲服務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2012-04-10 316
核心提示:  為保障廣大消費者健康權益,加強對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監管,根據國家局《關于印發餐飲服務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保障廣大消費者健康權益,加強對“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監管,根據國家局《關于印發餐飲服務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1〕78號)和省局《關于印發開展餐飲業“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青食藥監食通〔2011〕72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目標

  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單位牛肉、羊肉、豬肉等食品采購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和臺帳規范情況;對餐飲單位的生肉制品進行監督抽檢。通過整治,嚴厲打擊餐飲服務環節采購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增強餐飲服務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法治觀念,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嚴格規范肉及肉制品采購和使用行為,使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使用添加“瘦肉精”豬肉制品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

  開展餐飲業“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6月20日-9月10日)。各縣餐飲監管部門要建立完善工作組織機構,按照全州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的要求開展宣傳動員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對違法使用“瘦肉精”的認識,設立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形成舉報和自覺抵制“瘦肉精”的良好氛圍。請各縣餐飲監管部門于9月6日前上報第一階段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9月11日-2012年1月31日)。各縣餐飲監管部門按照方案的要求,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全面排查,開展治理工作,嚴厲查處餐飲業違法違規行為。同時結合《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實施方案》開展餐飲單位生肉制品的抽檢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2012年2月1日- 3月30日)。各縣餐飲監管部門要將餐飲業“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經驗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和風險防范控制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要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組織好自查,省、州局將適時組成檢查組進行明察暗訪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各縣餐飲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嚴厲打擊“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是維護黨和政府形象、事關社會和諧與穩定的大事;是讓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實事;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取信于民的急事。    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州局決定成立以王守瑾副局長為組長,以辦公室、食品安全監管科、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監管科負責人為組員的全州餐飲業“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州局舉報電話:8723169,舉報郵箱:huangnan@sdaqh.gov.cn

  各縣餐飲監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本著對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當前的工作職責把好餐飲消費食品安全關。

  (二)突出重點,加強監管。各縣餐飲監管部門要緊急行動,對餐飲服務單位、各類食堂采購使用的肉及肉制品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畜禽肉品,特別是生鮮牛、羊、豬肉及內臟的索證與臺賬登記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要督促餐飲單位建立并落實肉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登記和品質驗收制度,并指派專人負責驗收,確保所購生鮮牛、羊、豬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均能進行溯源。禁止使用來路不明、無檢疫證或檢疫不合格的牛、羊、豬肉,病死牛、羊、豬肉或私自屠宰的牛、羊、豬肉。督促和指導自辦筵席的家庭通過正規渠道采購牛、羊、豬肉。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其他方面問題,要現場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改正;對非法經營者要堅決打擊,對無證經營者予以取締;對不合格的食品要當場給予暫控或沒收;對可疑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食品要進行抽檢。要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受理電話,強化社會監督。要嚴厲查處一批采購使用“瘦肉精”違法犯罪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在專項檢查和監督抽檢中發現購進、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要嚴格按照法定幅度規定的上限實施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同時,要追查購進渠道,及時向畜牧獸醫、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通報情況。

  (三)深入宣傳,廣泛動員。各縣餐飲監管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監督檢查工作深入開展宣傳工作,提高公眾對“瘦肉精”危害性的認識,動員全社會參與監督和舉報“瘦肉精”的制造、銷售和使用,讓“瘦肉精”無藏身之地。要積極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通過多種宣傳形式,讓老百姓特別是餐飲單位的采購人員如何正確選購合格生鮮肉品,如何簡易識別含“瘦肉精”牛、羊、豬肉,食用含“瘦肉精”肉品后有那些體征和表現,應做如何處理等知識。

  各縣餐飲監管部門每周應至少報送1期工作信息,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在每月25日前上報餐飲服務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報表(見國家局文附件2)。并于2012年3月16日前報第二階段工作開展情況和實施“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地區: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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