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監管工作,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結合《堯都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區政府決定對全區范圍內流通環節散裝食品進行集中整治,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食品安全法》、《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堯都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規定要求為依據, 以確保全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為切入點,強化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對流通環節重點區域的整治,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努力營造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放心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進行,成立區“散裝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
組 長:趙文軍 區委常委、副區長
副組長:景忠民 區政府辦副主任
姚永強 區工商分局局長
楊文明 區藥監局局長
成 員:李明海 區衛生局副局長
郭寶山 區工商分局黨組副書記
宜文濤 質監堯都分局紀檢組長
王閆青 區公安分局紀檢書記
常艦中 區農林局副局長
王國榮 區教育局工會主席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堯都工商分局,辦公室主任郭寶山(兼)。
三、整治目標和重點
整治重點:此次整治以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為重點區域,以腌制品、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為重點整治范圍。
整治目標: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對大型農貿市場、超市的監督管理,明確開辦者承擔的連帶責任,徹底解決腌制品、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存在的安全隱患,健全和完善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從根本上建立散裝食品長效監管機制。
四、階段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自2011年1月5日開始,2011年3月5日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教育階段(2011年1月5日至1月10日)。
各成員單位要對轄區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開辦者,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澄清轄區散裝食品經營戶底數,掌握供貨商信息,進一步明晰責任。各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開辦者,實施食品質量安全承諾,開展不經銷不合格食品倡議活動。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1月11 至 2011年1月21日)。
各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的開辦者,對入場銷售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的經營戶進行自查,嚴格審查食品索證索票和建立進貨臺賬情況。凡入場的食品經營者,未能提供食品生產廠家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及食品合格質檢報告的,一律下架退市。
第三階段:全面清查階段(2011年1月22日至2011年2月9日)
工商部門對轄區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中銷售腌制品、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登記造冊,對個能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讓、營業執照及食品合格質檢報告的食品,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沒收,并對食品經營者及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的開辦者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清查工作結束后,新增加的食品戶和上市散裝食品品種實行在轄區工商所報備制。
第四階段: 建章立制階段(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3月5日)。
工商部門要認真總結清理整治散裝食品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深刻認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增強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加大監管巡查力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
2、加大宣傳力度。各單位要通過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努力營造流通環節食品經營秩序良好范圍。
3、強化執法監管。各單位要結合轄區實際,加強市場巡查監管的力度和頻次,特別要加大對重點食品的查處取締力度和重點區域的執法巡查力度,因地制宜,分類規范。對食品經營戶要做到每周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每半月督查一次,切實落實好“四個一律”的要求:凡是不符合質量衛生條件的,一律依法關停;凡是不合格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一律沒收,不準上市銷售;凡是違法生產、銷售、使用有毒有害的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的行為一律嚴懲曝光;凡是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行業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實行監管責任追溯倒查制度。
4、嚴格責任追究。落實監管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對工作不細、措施不力,或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元月六日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食品安全法》、《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堯都區食品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規定要求為依據, 以確保全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為切入點,強化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對流通環節重點區域的整治,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努力營造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放心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進行,成立區“散裝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
組 長:趙文軍 區委常委、副區長
副組長:景忠民 區政府辦副主任
姚永強 區工商分局局長
楊文明 區藥監局局長
成 員:李明海 區衛生局副局長
郭寶山 區工商分局黨組副書記
宜文濤 質監堯都分局紀檢組長
王閆青 區公安分局紀檢書記
常艦中 區農林局副局長
王國榮 區教育局工會主席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堯都工商分局,辦公室主任郭寶山(兼)。
三、整治目標和重點
整治重點:此次整治以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為重點區域,以腌制品、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為重點整治范圍。
整治目標: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對大型農貿市場、超市的監督管理,明確開辦者承擔的連帶責任,徹底解決腌制品、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存在的安全隱患,健全和完善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從根本上建立散裝食品長效監管機制。
四、階段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自2011年1月5日開始,2011年3月5日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教育階段(2011年1月5日至1月10日)。
各成員單位要對轄區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開辦者,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澄清轄區散裝食品經營戶底數,掌握供貨商信息,進一步明晰責任。各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開辦者,實施食品質量安全承諾,開展不經銷不合格食品倡議活動。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1月11 至 2011年1月21日)。
各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的開辦者,對入場銷售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的經營戶進行自查,嚴格審查食品索證索票和建立進貨臺賬情況。凡入場的食品經營者,未能提供食品生產廠家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及食品合格質檢報告的,一律下架退市。
第三階段:全面清查階段(2011年1月22日至2011年2月9日)
工商部門對轄區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中銷售腌制品、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登記造冊,對個能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讓、營業執照及食品合格質檢報告的食品,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沒收,并對食品經營者及超市、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的開辦者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清查工作結束后,新增加的食品戶和上市散裝食品品種實行在轄區工商所報備制。
第四階段: 建章立制階段(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3月5日)。
工商部門要認真總結清理整治散裝食品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深刻認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增強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加大監管巡查力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
2、加大宣傳力度。各單位要通過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努力營造流通環節食品經營秩序良好范圍。
3、強化執法監管。各單位要結合轄區實際,加強市場巡查監管的力度和頻次,特別要加大對重點食品的查處取締力度和重點區域的執法巡查力度,因地制宜,分類規范。對食品經營戶要做到每周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每半月督查一次,切實落實好“四個一律”的要求:凡是不符合質量衛生條件的,一律依法關停;凡是不合格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一律沒收,不準上市銷售;凡是違法生產、銷售、使用有毒有害的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的行為一律嚴懲曝光;凡是豆制品、饅頭產品、熟肉制品等食品行業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實行監管責任追溯倒查制度。
4、嚴格責任追究。落實監管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對工作不細、措施不力,或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