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改革過渡期間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食鹽流通銷售領域和食鹽批發企業開展跨區經營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消費函〔2016〕585號)要求,我局承接省級食鹽批發企業開展跨省經營告知事項。為嚴格依照程序辦理區外現有省級食鹽批發企業、中國鹽業總公司和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到廣西開展經營食鹽業務告知信息的審核公示等工作業務。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告現有食鹽跨區域經營企業名單。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境內履行食鹽跨區域經營告知手續的企業名單(已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審核公示,見附件)。
二、設立并啟動自治區局網站專欄平臺。2018年7月1日起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設立食鹽批發企業跨區經營告知欄。在辦事類型欄目(首頁>政務服務>辦事指南>)里,食品類型加設“食鹽監管”項,增設食鹽批發企業跨區經營告知內容;在公示公告(首頁>政務公開>公示公告)欄目里增設“食鹽批發企業跨區經營公告”項。接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跨區經營告知申請,公告食鹽跨區經營企業名單,各地食鹽監管機構可網上查詢。
三、明確食鹽質量檢測檢驗機構。全區各級食鹽監管機構監測、檢查采集的食鹽樣品可以選送以下檢驗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測中心;自治區鹽業產品監督檢驗站(收費);其它取得食鹽檢測擴項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收費)。
附件:跨區域經營食鹽企業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1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附件:跨區域經營食鹽企業名單
根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改革過渡期間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食鹽流通銷售領域和食鹽批發企業開展跨區經營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消費函〔2016〕585號)要求,我局承接省級食鹽批發企業開展跨省經營告知事項。為嚴格依照程序辦理區外現有省級食鹽批發企業、中國鹽業總公司和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到廣西開展經營食鹽業務告知信息的審核公示等工作業務。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告現有食鹽跨區域經營企業名單。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境內履行食鹽跨區域經營告知手續的企業名單(已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審核公示,見附件)。
二、設立并啟動自治區局網站專欄平臺。2018年7月1日起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設立食鹽批發企業跨區經營告知欄。在辦事類型欄目(首頁>政務服務>辦事指南>)里,食品類型加設“食鹽監管”項,增設食鹽批發企業跨區經營告知內容;在公示公告(首頁>政務公開>公示公告)欄目里增設“食鹽批發企業跨區經營公告”項。接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跨區經營告知申請,公告食鹽跨區經營企業名單,各地食鹽監管機構可網上查詢。
三、明確食鹽質量檢測檢驗機構。全區各級食鹽監管機構監測、檢查采集的食鹽樣品可以選送以下檢驗機構:廣西-東盟食品檢測中心;自治區鹽業產品監督檢驗站(收費);其它取得食鹽檢測擴項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收費)。
附件:跨區域經營食鹽企業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1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