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務部 公安部 農業部 衛生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豬病害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的通知》和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農業廳、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印發<海南省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為凈化我市肉品市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嚴格市場準入,強化行業監管,規范生豬肉品市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行為,保障肉品質量和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
二、整治目標
(一)生豬養殖環節:強化落實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無耳標、無產地檢疫證明的生豬一律不得進入定點屠宰場。
(二)生豬屠宰環節: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努力實現嘉積城區進點屠宰率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8%以上。
(三)肉品銷售環節:嚴格市場準入,嚴查加工、銷售病、死、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確保嘉積城區農貿市場上市肉品合格率100%。
(四)餐飲用肉環節:監督餐飲單位、集體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業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和臺帳制度,確保所使用的豬肉100%來自于定點屠宰廠。
三、組織領導
成立瓊海市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市政府副市長邢遠飛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李銳、市商務局局長何廉健任副組長,成員由市商務、公安、畜牧、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4個專項整治組。
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主要職責:落實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和各項決定;協調處理專項整治工作中的日常事務,組織召開會議,編輯上報有關信息;督辦和檢查各級專項整治行動,調查處理舉報投訴和大案要案;組織分析生豬屠宰和肉品流通相關統計信息,提出工作建議。
生豬養殖環節專項整治組,由市畜牧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商務局配合。
生豬屠宰環節專項整治組,由市商務局牽頭,市畜牧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生豬肉品銷售環節專項整治組,由市工商局牽頭,市商務局、市畜牧局、市公安局配合。
餐飲用肉環節專項整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市質監局、市畜牧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務局配合。
各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責任目標進行逐一落實。
四、整治任務
(一)強化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違法行為。一是精心組織,認真做好隱患排查登記工作。市商務部門要組織精干人員對轄區進行拉網式排查,對存在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隱患的地區,或曾經是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重點地區或重點人員要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心中有數。二是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對發現的重大私宰窩點要及時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公安、工商、畜牧、衛生、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徹底鏟除私宰窩點。三是建立行政區域責任制。強化鎮政府的責任,落實屬地管理原則,發揮村委會在打擊私屠濫宰中的作用。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各級職能部門要對市場、餐飲企業、集體食堂、用肉單位、排查出來的私屠濫宰隱患地區實行不定期巡查,發現問題,追根尋源一查到底。
(二)切實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管理。市畜牧局要按照《動物防疫法》要求,嚴格執行動物檢疫制度,進入屠宰廠(場)的生豬要嚴格查驗產地檢疫證明,對無檢疫證明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監督做好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工作。商務主管部門要監督定點屠宰廠(場)嚴格執行生豬入場檢查驗收、屠宰加工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和統一臺帳等制度,并按照《條例》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建立產品召回和追溯等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特別是對規模小、設施差的定點屠宰廠(場)要加強管理。嘉積城區屠宰廠(場)要嚴格落實封閉式管理,嚴格禁止閑雜人員入廠,與屠宰加工、肉品品質檢驗無關人員禁止在生產時進入屠宰車間。
(三)嚴格生豬肉品市場準入,嚴厲打擊經營私宰豬肉、病害豬肉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豬肉流通環節的監管,加大對豬肉銷售攤點尤其是集貿市場、臨時銷售攤位檢查力度,監督其嚴格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和建立臺帳制度,確保市場上所銷售的生豬產品均為具有“兩章兩證”(即:上市豬肉胴體上必須蓋有生豬肉品檢疫合格證明和生豬肉品檢驗合格證明,缺一不可)的合格肉品;同時發揮市場舉辦者對場內銷售的生豬產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作用,嚴格把好生豬產品的市場準入關,對沒有“兩章兩證”的生豬產品一律按私宰肉給予處罰;依法打擊銷售病害豬肉等不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四)嚴肅查處冷藏運輸病害豬肉銷售行為。市商務、畜牧部門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冷藏和運輸設施的監督檢查,防止被不法分子用來冷藏運輸病死豬病害豬肉。發現定點屠宰廠(場)為制售病害豬肉提供冷藏和運輸設施的,要依法嚴肅查處;要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對社會上冷藏運輸設施的專項檢查,對冷藏運輸病害豬肉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五)嚴厲打擊出售病死豬行為。各級農業、畜牧部門要強化產地檢疫,完善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加強對生豬養殖場(戶)的監督管理,防止出售病死豬的非法行為。
(六)嚴防私宰肉、病害豬肉等流入餐飲加工環節。市衛生、畜牧、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監督餐飲單位、集體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業落實進貨索票和臺帳制度,確保所使用的豬肉均來自于定點屠宰廠;嚴防私宰肉、病害豬肉等不合格肉品進入餐飲和肉品加工環節,一經發現,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尤其在春節前,要加大對肉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防有害肉類加工品流入市場。
(七)積極探索,建立監管長效機制。各有關單位在專項整治過程中,要積極探索制訂長效監管措施,規范生豬養殖、屠宰及生豬肉品銷售和使用各環節行為。一是深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下簡稱《防疫法》)、《條例》和《辦法》。市商務局、畜牧局等相關部門要大力宣傳《防疫法》、《條例》和《辦法》;要有針對性地擴大宣傳覆蓋面,及時總結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做法,做好生豬屠宰執法人員、定點屠宰廠(場)工作人員的培訓。二是按時完成定點屠宰廠清理換證工作。按照《條例》規定,2009年2月1日前要完成定點屠宰廠(場)換證工作。市商務局要根據《條例》對本地區現有定點屠宰廠(場)進行檢查清理,符合《條例》要求的,報市政府核發定點證書和標志牌,并按要求進行公布和備案;不符合條件的,必須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報市政府取消其定點資格。三是大力推進行業升級改造。市商務局要研究制定中小型定點屠宰企業改造計劃,區分不同情況,支持一批,關閉一批,通過市場機制淘汰一批;采取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型定點屠宰企業升級改造,重點是改造生產加工設施,配備肉品品質檢驗、肉品冷藏與運輸、無害化處理和污水處理等設施設備。要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延伸產業鏈,引導其向養殖和市場環節延伸,擴大自養生豬規模,加強品牌店建設,提高肉品市場占有率;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加強冷鏈物流建設,提高冷鮮肉生產能力。四是努力提高肉品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商務主管部門要有憂患意識和超前意識,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反應機制。要加強裝備建設,提高快速反應能力,一旦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能夠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后,要及時公開信息,積極引導輿論,穩定群眾情緒。五是規范完善生豬屠宰執法工作。2009年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完善生豬屠宰執法工作。市商務局要建立和完善屠宰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管理和執法人員;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落實違法責任追究制度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和管理,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健全執法檔案管理制度。六是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的同時,發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生豬屠宰行業監督。要公布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和業內人士的投訴舉報,對舉報人員要注意保密,并按照《瓊海市生豬私屠濫宰舉報投訴獎勵辦法》(海府辦[2007]136號)的規定給予獎勵;要在養殖戶、小餐館、肉食品加工小作坊比較集中的區域建立信息網絡,及時掌握違法信息;要注重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五、任務分工
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分4個專項整治組同時展開,具體任務分工見附表一。
六、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時間: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5月30日,分四個階段實施,具體安排見附表二。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廣大生豬肉品消費者食肉安全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涉及各有關職能部門,也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扎扎實實地推進落實整治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互相配合,認真落實整治方案。各牽頭單位要明確組成人員和聯絡員,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精心組織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協同工作,及時安排人員參與各組的專項整治工作。對舉報查實或檢查發現的私屠濫宰、定點屠宰企業違規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不進行處理或處理不及時造成惡劣影響的,特別是對出現重大豬肉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堅決追究主要領導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搞好宣傳發動。要加強宣傳教育,發動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參與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的宣傳報導和社會監督作用,曝光在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事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整治聲勢。
(四)做好信息報送。各有關單位要重視信息報送工作,按時報送《轄區內存在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隱患排查表》、《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周報表》和《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統計表》。同時,把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出來,報送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建立通報制度,對落實整治方案行動迅速,工作成效明顯的,將給予通報表彰,反之將給予通報批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嚴格市場準入,強化行業監管,規范生豬肉品市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行為,保障肉品質量和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
二、整治目標
(一)生豬養殖環節:強化落實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無耳標、無產地檢疫證明的生豬一律不得進入定點屠宰場。
(二)生豬屠宰環節: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努力實現嘉積城區進點屠宰率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8%以上。
(三)肉品銷售環節:嚴格市場準入,嚴查加工、銷售病、死、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確保嘉積城區農貿市場上市肉品合格率100%。
(四)餐飲用肉環節:監督餐飲單位、集體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業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和臺帳制度,確保所使用的豬肉100%來自于定點屠宰廠。
三、組織領導
成立瓊海市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市政府副市長邢遠飛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李銳、市商務局局長何廉健任副組長,成員由市商務、公安、畜牧、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4個專項整治組。
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主要職責:落實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和各項決定;協調處理專項整治工作中的日常事務,組織召開會議,編輯上報有關信息;督辦和檢查各級專項整治行動,調查處理舉報投訴和大案要案;組織分析生豬屠宰和肉品流通相關統計信息,提出工作建議。
生豬養殖環節專項整治組,由市畜牧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商務局配合。
生豬屠宰環節專項整治組,由市商務局牽頭,市畜牧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生豬肉品銷售環節專項整治組,由市工商局牽頭,市商務局、市畜牧局、市公安局配合。
餐飲用肉環節專項整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市質監局、市畜牧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務局配合。
各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責任目標進行逐一落實。
四、整治任務
(一)強化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違法行為。一是精心組織,認真做好隱患排查登記工作。市商務部門要組織精干人員對轄區進行拉網式排查,對存在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隱患的地區,或曾經是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重點地區或重點人員要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心中有數。二是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對發現的重大私宰窩點要及時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公安、工商、畜牧、衛生、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徹底鏟除私宰窩點。三是建立行政區域責任制。強化鎮政府的責任,落實屬地管理原則,發揮村委會在打擊私屠濫宰中的作用。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各級職能部門要對市場、餐飲企業、集體食堂、用肉單位、排查出來的私屠濫宰隱患地區實行不定期巡查,發現問題,追根尋源一查到底。
(二)切實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管理。市畜牧局要按照《動物防疫法》要求,嚴格執行動物檢疫制度,進入屠宰廠(場)的生豬要嚴格查驗產地檢疫證明,對無檢疫證明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監督做好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工作。商務主管部門要監督定點屠宰廠(場)嚴格執行生豬入場檢查驗收、屠宰加工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和統一臺帳等制度,并按照《條例》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建立產品召回和追溯等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特別是對規模小、設施差的定點屠宰廠(場)要加強管理。嘉積城區屠宰廠(場)要嚴格落實封閉式管理,嚴格禁止閑雜人員入廠,與屠宰加工、肉品品質檢驗無關人員禁止在生產時進入屠宰車間。
(三)嚴格生豬肉品市場準入,嚴厲打擊經營私宰豬肉、病害豬肉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豬肉流通環節的監管,加大對豬肉銷售攤點尤其是集貿市場、臨時銷售攤位檢查力度,監督其嚴格執行進貨索證索票和建立臺帳制度,確保市場上所銷售的生豬產品均為具有“兩章兩證”(即:上市豬肉胴體上必須蓋有生豬肉品檢疫合格證明和生豬肉品檢驗合格證明,缺一不可)的合格肉品;同時發揮市場舉辦者對場內銷售的生豬產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作用,嚴格把好生豬產品的市場準入關,對沒有“兩章兩證”的生豬產品一律按私宰肉給予處罰;依法打擊銷售病害豬肉等不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四)嚴肅查處冷藏運輸病害豬肉銷售行為。市商務、畜牧部門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冷藏和運輸設施的監督檢查,防止被不法分子用來冷藏運輸病死豬病害豬肉。發現定點屠宰廠(場)為制售病害豬肉提供冷藏和運輸設施的,要依法嚴肅查處;要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對社會上冷藏運輸設施的專項檢查,對冷藏運輸病害豬肉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五)嚴厲打擊出售病死豬行為。各級農業、畜牧部門要強化產地檢疫,完善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加強對生豬養殖場(戶)的監督管理,防止出售病死豬的非法行為。
(六)嚴防私宰肉、病害豬肉等流入餐飲加工環節。市衛生、畜牧、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監督餐飲單位、集體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業落實進貨索票和臺帳制度,確保所使用的豬肉均來自于定點屠宰廠;嚴防私宰肉、病害豬肉等不合格肉品進入餐飲和肉品加工環節,一經發現,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尤其在春節前,要加大對肉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防有害肉類加工品流入市場。
(七)積極探索,建立監管長效機制。各有關單位在專項整治過程中,要積極探索制訂長效監管措施,規范生豬養殖、屠宰及生豬肉品銷售和使用各環節行為。一是深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下簡稱《防疫法》)、《條例》和《辦法》。市商務局、畜牧局等相關部門要大力宣傳《防疫法》、《條例》和《辦法》;要有針對性地擴大宣傳覆蓋面,及時總結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做法,做好生豬屠宰執法人員、定點屠宰廠(場)工作人員的培訓。二是按時完成定點屠宰廠清理換證工作。按照《條例》規定,2009年2月1日前要完成定點屠宰廠(場)換證工作。市商務局要根據《條例》對本地區現有定點屠宰廠(場)進行檢查清理,符合《條例》要求的,報市政府核發定點證書和標志牌,并按要求進行公布和備案;不符合條件的,必須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報市政府取消其定點資格。三是大力推進行業升級改造。市商務局要研究制定中小型定點屠宰企業改造計劃,區分不同情況,支持一批,關閉一批,通過市場機制淘汰一批;采取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型定點屠宰企業升級改造,重點是改造生產加工設施,配備肉品品質檢驗、肉品冷藏與運輸、無害化處理和污水處理等設施設備。要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延伸產業鏈,引導其向養殖和市場環節延伸,擴大自養生豬規模,加強品牌店建設,提高肉品市場占有率;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加強冷鏈物流建設,提高冷鮮肉生產能力。四是努力提高肉品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商務主管部門要有憂患意識和超前意識,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反應機制。要加強裝備建設,提高快速反應能力,一旦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能夠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后,要及時公開信息,積極引導輿論,穩定群眾情緒。五是規范完善生豬屠宰執法工作。2009年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完善生豬屠宰執法工作。市商務局要建立和完善屠宰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管理和執法人員;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落實違法責任追究制度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和管理,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健全執法檔案管理制度。六是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的同時,發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生豬屠宰行業監督。要公布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和業內人士的投訴舉報,對舉報人員要注意保密,并按照《瓊海市生豬私屠濫宰舉報投訴獎勵辦法》(海府辦[2007]136號)的規定給予獎勵;要在養殖戶、小餐館、肉食品加工小作坊比較集中的區域建立信息網絡,及時掌握違法信息;要注重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五、任務分工
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分4個專項整治組同時展開,具體任務分工見附表一。
六、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時間: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5月30日,分四個階段實施,具體安排見附表二。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廣大生豬肉品消費者食肉安全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涉及各有關職能部門,也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扎扎實實地推進落實整治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互相配合,認真落實整治方案。各牽頭單位要明確組成人員和聯絡員,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精心組織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協同工作,及時安排人員參與各組的專項整治工作。對舉報查實或檢查發現的私屠濫宰、定點屠宰企業違規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不進行處理或處理不及時造成惡劣影響的,特別是對出現重大豬肉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堅決追究主要領導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搞好宣傳發動。要加強宣傳教育,發動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參與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的宣傳報導和社會監督作用,曝光在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事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整治聲勢。
(四)做好信息報送。各有關單位要重視信息報送工作,按時報送《轄區內存在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隱患排查表》、《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周報表》和《生豬肉品市場專項整治統計表》。同時,把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出來,報送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建立通報制度,對落實整治方案行動迅速,工作成效明顯的,將給予通報表彰,反之將給予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