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關于印發自治區安全生產三項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2009〕139號)

   2010-11-03 609
核心提示: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全國和自治區安全生產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全國和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三項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號)要求,現將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認真貫徹落實。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全國、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三項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號)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年”的總體部署,以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能為出發點,加強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安全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邁出新步伐,安全生產體制建設取得新進展;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為落腳點,推進安全生產機制建設,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有力的法制體制機制保障。

  (二)工作目標。修訂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制度,推進政府安全監管機構、行業部門安全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逐步實現安全生產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基本原則。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推進依法行政和體制機制創新。堅持當前重點建設與中長期建設相結合,穩步推進法制體制機制建設,促進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全面協調發展。

  二、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四)修訂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修訂《自治區消防條例》、《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自治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辦法》、《消防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政策法規。

  (五)完善地方性法規制度。制定自治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檢查條例》;制定自治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法》等與《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配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與《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決定》配套的安全生產制度;制訂金屬非金屬礦山、交通、建設等行業領域“重大隱患認定標準”、各行各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報表”等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條例》相配套的標準、規范。

  (六)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執法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執法評議考核辦法》、《執法備案管理辦法》、《案卷評議考核辦法》、《執法案卷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指導意見》,積極探索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和獎懲辦法,加強個案監督指導,全面推進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加強市縣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對各地履行執法職能、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七)加強安全生產普法宣傳教育。突出宣傳“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深入學習宣傳《刑法修正案(六)》、《關于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刑法知識和司法解釋,依法嚴懲安全生產領域的刑事犯罪活動;重點抓好《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意識;深入學習宣傳《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等事故調查處理法規規范,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法律素質和行政相對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推動安全生產依法治安。

  三、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

  (八)完善安全標準化建設規劃和制度。總結推廣近年來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標準化工作經驗,在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水電施工、道路運輸、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強化安全標準在市場準入方面的規范作用,明確在相關行業標準中強化安全管理要求。各地州市、縣市區要制定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建設規劃(方案),確定2009-2011年安全標準化建設和達標考評試點單位名單。

  (九)完善安全標準化建設政策措施。對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在繳存風險抵押金、繳納保險、申請銀行貸款、實施技術改造項目財政資助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連續三年安全標準化未達標的企業,可通過保險費率浮動、貸款利率浮動或額度限制、減少技改財政資助等辦法進行約束,建立健全安全標準化建設激勵機制。依托行業協會、科研院校、中介機構,建立安全標準化考評機構,為開展標準化建設提供技術服務。建立安全標準化方案備案制度、統一公告制度、信息發布制度等,提高安全標準化建設監管工作效果。

  四、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各級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分析、部署、督促和檢查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推進安全生產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地、各行業都要建立安全生產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標體系,并作為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逐級抓好落實。

  鄉鎮、街道要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通報和事故報告,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十一)理順綜合監管和專業監管職責關系。結合本屆政府機構改革和制定部門“三定”規定,修訂各級政府《安全生產職責規定》,明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和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安全監管職責,理順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安全監管與行業管理、不同層級監管的職責關系。各級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提高安全監管效能。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加強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綜合協調機制。完善安委會全體會議、專題會議、聯絡員會議、聯合督查等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在信息交流、監督檢查、考核評估、綜合分析、擬定對策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共同責任,進一步完善煤礦整頓關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道路交通安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等領域的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案件查處工作情況、交換違法案件查處方面的信息,研究安全生產違法形勢、協調解決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問題、制定預防和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措施,形成執法整體合力,提升執法權威性和有效性。加強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認真抓好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定期向自治區安委會報告本地、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十三)建立遏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部門聯動機制。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動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共同遏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鼓勵安全技術先進、危險和有害因素較小的項目進入,限制引入危險性較大且安全技術落后的項目。不符合城鎮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健康設施設計未經依法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和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健康設施未依法經相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的,不通過竣工驗收,不提供生產經營用水、電、暖、氣,不提供貸款,不辦理建筑權屬證書。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考核獎勵辦法,對安全生產成效顯著的地區和部門予以表彰或獎勵。改進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使指標更加科學合理;嚴格考核制度,促進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十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機制。創新安全監管執法觀念,從重事后查處向重事前防范轉變。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執法工作機制,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制止、及時處理,有效遏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鄉(鎮)、村安全生產信息員制度,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建立多渠道違法信息登記和查詢分析制度,及時發現、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加強日常監督、定期檢查和專項整治,加強對企業領導班子特別是“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的考核,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完善各環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推動企業從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制度建設、人員培訓、從業人員條件、安全投入、設備設施安全、現場作業安全、危險工藝自動控制、應急救援體系、安全檢查、作業環境和職業健康等方面,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不斷改善勞動環境,持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

  (十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執法保障機制。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先進定期評優獎勵制度,采取多種方式對執法先進地區、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要將監管執法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予以充分保障。努力改善監管執法機構和隊伍的工作條件,在監管執法所必須的硬件設施建設資金投入方面給予支持,為監管執法隊伍配備必需的執法專用車輛以及通訊工具等有關辦案設備。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特崗人員為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辦理人身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十七)探索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研究出臺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活動指導意見,制定安全誠信評價標準。推行企業安全承諾,督促企業向政府、向社會做出安全生產承諾,積極倡導、培育企業安全誠信意識,引導企業和干部職工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建立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逐步把存在主要負責人不履行職責或不完全履行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實,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列入不良記錄(黑名單)。工商、金融、保險以及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根據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規定對其單位實施必要的限制,督促企業建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自我約束機制。

  (十八)建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管理機制。完善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規范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工作。完善安全事故統計和行政執法統計報告制度,確保事故統計及時、準確、完整。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探索建立工傷保險、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事故預防結合機制。完善安全事故、重大隱患舉報處理制度,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落實舉報獎勵政策,進一步規范舉報信息處理機制,加大舉報信息的核查處理力度。完善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制度,發揮社會媒體輿論監督作用。

  (十九)健全完善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認真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完善和落實事故約談、事故通報、事故結案和事故責任追究報備等制度。規范事故調查處理,實行組長負責制,注重把握取證環節,確保證據充分、程序合法,認真分析事故原因,保證事故定性準確。嚴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結果的跟蹤落實工作。完善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查處事故涉及的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定期組織開展對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公開事故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六、加強領導、完善措施

  (二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中長期工作規劃并細化為年度工作計劃,落實領導責任和部門責任,建立涵蓋全面、責任明晰、執行有力的工作體系,完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推進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

  (二十一)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按照輕重緩急,突出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加大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力度。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進一步深化、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實施步驟,有效推進各項建設工作。要不斷總結經驗,及時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措施,提高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整體水平。

  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提高事故預防和應對能力,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原則,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引導推動作用和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作用,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安全監管裝備水平,推進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與科技進步,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建設內容

  (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設。堅持企業為主、政府扶持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應急救援水平、裝備水平和救援能力。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機制。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確定的關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內容。成立集安全應急救援管理與應急救援指揮于一體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機構。自治區、地州市在2009年前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機構。落實應急管理職責,做到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指揮)工作機構、職責、編制、人員、經費“五落實”,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創造條件。

  2.加快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規章體系建設。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救援資源管理、信息管理、隊伍建設、培訓教育等配套規章規程,逐步形成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體系。

  3.加強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管理,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明確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管理職責,切實抓好各級政府部門專項及部門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完善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程序,建立應急預案備案數據庫,力爭在2010年第一季度實現自治區各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應急預案備案達到100%。

  4.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和國家級救援基地建設。按照全區高危行業和重大危險源的種類、數量及分布情況,以現有公安消防部隊和專業救援隊伍為基礎,通過整合、重組,重點扶持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及城市燃氣等自治區級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骨干隊伍。積極支持國家在我區建立的國家級油氣田救援南疆基地、國家危險化學品救援烏魯木齊基地的建設,同時,在上述兩個基地各分設3個救援隊伍,以擴大救援基地的救援能力和覆蓋范圍,提高應急救援保障能力。

  5.加快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平臺建設。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印發〈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安監總應急〔2006〕211號)要求,加強應急預測預警,實現全天候、全方位接收和顯示來自事故現場、救援隊伍以及各渠道安全生產應急信息,利用現有通信資源和信息系統建設安全生產信息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平臺系統,提高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2009年啟動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平臺建設,2010年基本建成。

  6.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科技支撐保障體系建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保障水平。依托大型企業、科研院所和社會專業力量,加強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突發性事故災難預防處置關鍵技術研究和攻關,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教育培訓。鼓勵、支持企業開展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自主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先進救援技術和裝備,提高應急救援裝備科技含量。

  (三)加強安全監管裝備保障能力建設。積極創造條件,有計劃、有步驟推進自治區、地州市和縣市區三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管裝備建設,為安全生產監管提供基礎保障。

  1.不斷推進安全監管裝備規范化。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修訂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專項設備基本配置標準》,明確全區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專項設備配備的種類、數量,對自治區、地(州、市)和縣(市、區)三級安全執法機構和鄉鎮安全監管機構的監管裝備標準做出明確規定。全區各地要認真分析本地安全監管裝備狀況,按照《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專項設備基本配置標準》,對安全監管裝備建設統籌考慮,合理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步聚,不斷推動安全生產監管裝備建設。

  2.突出重點,加快安全監管裝備配備建設。各地要結合本地安全監管對象和重點行業領域,考慮差別配置,按照輕重緩急,將安全監管執法專用交通工具、監管人員個體防護裝備與工具、現場監督檢測設備等專項裝備作為安全監管裝備配備的重點,優先配備、優先實施。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全區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基本配備主要監管專項設備,全區安全監管裝備面貌得到初步改善,裝備保障能力得到較大提升。

  (四)加強安全生產科技保障能力建設。實施科技興安戰略,落實《自治區“十一五”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加大安全生產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力度,加快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安全生產實驗室和安全技術支撐體系等建設,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科技含量和工藝、技術、裝備的安全保障水平。

  1.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技術改造。(1)推動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改造。扶持國有重點煤礦對礦井通風系統、瓦斯抽采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防塵滅火系統以及提升、運輸、供電系統等進行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組織各地、各煤礦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范要求,建設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示范縣(區)和示范礦井。(2)推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實施地下礦山機械通風、防水、防火、防采空區地表塌陷專項技術改造。開展露天礦山一面坡和傘檐開采專項技術改造,推進石油天然氣防井噴失控、防硫化氫中毒、防惡劣氣象災害專項技術改造。加大安全生產技術在治理尾礦庫中的作用,推動非煤礦山企業、選礦企業全面治理尾礦庫。(3) 推動化工企業安全技術改造。重點對涉及的15種危險工藝的化工生產裝置進行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其中,對大型和高度危險的聯合裝置進行增設安全聯鎖和緊急停車系統的改造;對工藝簡單的單一裝置進行增設緊急停車裝置的改造;對重大危險源裝置進行增設遠傳和連續監測報警裝置的改造。全區新建的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裝置建設時即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危險工藝生產裝置自動控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2011年底前完成自動化改造。(4) 發揮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對安全生產技術的引導作用。將安全生產技術納入化工園區安全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對重點危險化工生產安全工藝、裝置設施等進行統一規劃,做出要求,堅決淘汰生產工藝落后、裝置設施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生產技術,促進安全生產技術的更新換代。

  2.強化安全生產科技研發。(1)開展安全生產理論研究。加快“ 新疆作業場所硫化氫分布及防治研究”、“ 新疆工業化、城市可持續發展模式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研究”等課題研究。完成“新疆安全生產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研究” 的成果評審、評定。以安全生產理論研究為基礎,指導全區各地安全生產工作。(2)開展重點安全科技攻關。圍繞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等行業領域,開展煤礦資源勘查安全事故調研、風險控制與危險辨識在企業中的應用、沙塵暴空氣間隙放電特性、烏魯木齊機場鳥類研究及鳥害防治、道路智能監控系統等研究工作,實現安全生產關鍵技術的重點突破。

  3.做好安全生產科技成果推廣應用。(1)推廣先進、適用、成熟安全生產技術。及時跟蹤全國安全科技最新成果,組織推廣應用煤礦瓦斯高效抽放和防突技術與裝備、煤礦安全網絡化綜合監測監控系統、礦井提升安全保護技術與裝備、非煤井工礦機械通風技術和露天礦中深孔爆破技術、危險品和長途客運車輛行駛監控技術、HAN阻隔防爆技術、高精度管道漏磁在線檢測技術等安全生產科技成果和裝備。開展瓦斯遠程監控系統、采煤方法改革、重大危險源監控技術、安全科普等安全技術示范工程。(2)積極探索建立安全生產科技推廣應用激勵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圍繞安全生產科技成果重點技術推廣方向,采用政策引導、資金扶持等形式,營造安全生產技術推廣應用的政策環境。對安全生產技術推廣應用工作中成效顯著、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3)發揮企業在安全生產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主體作用。全區各類企業特別是地方企業要主動自覺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備,積極開展先進、適用、成熟的安全生產技術應用與示范,改造提升傳統生產工藝裝置,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企業整體安全生產水平。

  4.加強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1)積極實施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金安”工程)建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規劃,建設覆蓋自治區、地州市和縣市區的三級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加快安全生產信息系統網絡和各級節點硬件建設,完善應用系統。積極啟動地州市、縣市區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按期完成建設任務。2010年基本實現全區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化,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手段。(2)加強安全生產信息網站建設。搭建安全監管信息溝通、交流和共享平臺。圍繞“信息公開、網上互動、在線辦事”三大功能,完善網站欄目,充實網站內容,拓展網站服務功能,逐步實現網站由信息發布為主向網上辦事、在線辦事功能為主的轉變,不斷提升網站應用水平。各地要加快安全生產信息網站建設進度,2009年前全區各級安全生產信息網站全部建成開通。

  5.加快自治區安全生產實驗室建設。重點建設自治區礦山、非礦山與重大危險源監控和職業危害檢測與鑒定3個安全生產實驗室,承擔自治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職業危害、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事故調查、技術鑒定和關鍵在用設備安全性能檢測,為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保障。要加快建設進度,爭取2010年實驗室正式掛牌投入使用,開始工作。

  6.推進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1)建立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臺。根據自治區安全生產及其監管工作的需要,統籌考慮安全生產科技創新、安全檢測檢驗與物證分析、技術推廣與服務、法規標準、信息共享和人才建設,爭取到“十一五”末基本建成自治區安全生產的科技研發、檢測檢驗分析、技術推廣服務等4個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臺,推動安全生產科技發展。(2)發揮各種安全生產科技資源優勢。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主導作用、市場在科技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企業在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科研機構的骨干和引領作用、高等院校的生力軍作用和科技中介機構的服務作用。摸清全區涉及安全生產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研發機構等科技資源。吸引社會科技資源進入安全生產領域,增強安全生產科技創新能力。(3)發展壯大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在安全生產技術咨詢、評估論證、培訓教育和檢測檢驗等方面的技術支撐作用。拓寬技術服務領域,優化機構布局,控制數量,提高質量。其中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每個地州市設立2-3家,每個大中型企業設立1家,滿足全區各級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

  三、工作要求

  (五)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要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進行工作部署,加強領導。按照分級、屬地原則,落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責任。要結合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的實施,落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項目單位負責制和項目法人責任制。各級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安全生產監管保障能力建設,幫助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保障能力建設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共同推動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六) 從實際出發,突出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重點。各地要認真分析本地安全生產監管重點的行業和領域,按照輕重緩急,研究確定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的重點,將有限的資金優先用于安全監管機構監管裝備、政府應急救援體系等方面的建設上,突出重點,務求實效。

  (七) 加大政府對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投入。各地要按照《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繼續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將對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的投入作為政府加大對安全生產投入的重點,有計劃地每年從財政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進行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監管裝備、政府應急救援體系等重點方面建設;支持關鍵安全生產技術的研發、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建立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體系示范縣(區)。為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提供資金支持、創造條件。

  (八) 加大企業對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投入。企業要認真落實有利于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加大對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投入。拓寬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投入渠道,從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科技研發費用、設備改造費用等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加強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安全技術改造、先進安全生產技術示范與推廣應用等方面建設,真正使企業成為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建設主體和投入主體。

  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三項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號)和自治區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精神,結合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加強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為動力,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執行力和公信力為主線,以提高隊伍整體素質為目標,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全面推進干部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將制度建設貫穿始終,為實現自治區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提供堅強的思想、政治和組織保障。

  二、工作任務

  (二)建立完善安全監管機構隊伍。自治區總面積160萬平方公里,工礦商貿企業64萬余家,重點監管企業9萬余家,安全監管任務十分繁重。目前全區三級安全監管機構(自治區、地州市、縣)總人數950余人,與自治區安全生產形勢和任務的要求不相適應,與我區新型工業化建設和優勢資源轉換戰略深入推進的形勢不相適應。各地要以此次機構改革為契機,建立完善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隊伍,滿足安全生產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

  1.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隊伍。充實完善安全監管機構,配齊配強安全監管隊伍是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政策,深入開展好安全生產監管任務的前提和基礎。各地州市、縣(區)、鄉(鎮)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結合安全監管工作形勢任務的需要,按照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職責、任務、對象、范圍以及分工負責等實際,充實完善各級安全監管隊伍。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要成立安全監管機構,并配備相應數量的安全監管人員。

  2.建立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機構和隊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是監督檢查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情況,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各地州市、縣(區)、鄉(鎮)要組建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機構,配備責任心、事業心強,懂法律、懂專業、會管理,清正廉潔的人員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深入排查治理隱患,提高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自治區成立安全生產執法監察總隊,地州市成立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縣(區)成立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積極探索實行委托鄉鎮街道執法,賦予鄉鎮街道部分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執法權。

  3.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和隊伍。各地州市要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建設納入本地應急管理體制建設總體方案,將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納入本地應急平臺總體規劃建設方案,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實現機構、編制、職責、人員、經費、裝備“六落實”。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和應急教育培訓,提升應對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支撐體系建設。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做好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08〕8號,以下簡稱《通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投資〔2007〕3101號)精神,建立自治區非煤礦山安全與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危害檢測與鑒定兩個省級中心實驗室,配備相應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使其具備必要的技術驗證與抽檢的能力,開展重大事故及一般事故調查、技術鑒定和分析的能力,承擔關鍵在用設備安全檢測的能力,為自治區提供具有國內先進技術水平的安全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信息中心。

  (三)加大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教育力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政策性強,安全監管監察工作范圍廣,涉及20多個行業領域,要求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礦山、化工、交通、有色、冶金、職業衛生等專業基礎知識。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教育培訓計劃,保障安全培訓經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訓工作力度,不斷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的綜合素質,增強履行職責的能力水平。

  5.舉辦縣市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領導干部年度培訓規劃的統一安排,會同相關部門每年定期舉辦一期“縣市領導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對縣市領導干部進行安全生產專題培訓,不斷提高縣市領導干部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明確安全發展的思路和要求,提高駕馭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0年對全區各縣市行政一把手進行專題培訓。

  6.深入開展安全監管人員執法培訓。自治區安監局要結合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全年安全培訓計劃,每年舉辦2-3期安全執法人員培訓班,培訓300余人,利用3-4年的時間,對全區三級安監機構的950余名安全監管人員全部輪訓一遍,不斷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執法水平、依法行政能力,落實安全監管人員依法持證開展安全執法檢查工作的要求。積極爭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每年在我區舉辦援疆執法資格培訓班。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街道鄉鎮安全生產檢查員培訓工作。

  (四)加強安全監管監察隊伍作風建設。

  7.建設學習型機關。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提高干部職工的學習能力,培養優良學風。通過定期舉辦安全生產專題知識講座、自學等方式,不斷提高機關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策、理論、法規水平,增強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水平。堅持每年選調優秀干部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基層掛職鍛煉。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干部在職自學。

  8.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干部調研制度和聯系點制度。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撰寫1至2篇有情況、有分析、有對策的調研報告,在適當范圍進行交流。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深入現場,掌握實情,加強指導,解決實際問題。

  9.狠抓工作落實。要認真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認真落實自治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考核指標的完成。積極創新安全監管監察方式方法,總結借鑒各地好經驗好做法,切實提高監管監察水平。對容易發生事故的地區、部門、行業、部位和環節,要抓實抓細、一抓到底。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領導干部要及時趕赴一線、靠前指揮,搞好搶險救援,認真調查事故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深刻總結吸取事故教訓,以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五)改善干部職工福利待遇。結合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的特殊性,依據相關政策,落實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干部特殊崗位津貼。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提供生活和工作上的便利條件。認真組織好每年的體檢,做好帶薪年休假工作。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要繼續以深厚的感情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定期組織開展體檢及療養等活動。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各單位要認真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斷提高干部職工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自覺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認真抓好學習實踐活動整改方案的落實,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發展的突出問題以及黨性黨風黨紀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著力構建有利于安全發展的體制機制。

  三、要求

  (七)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擔負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隊伍建設的政治責任。主要領導負總責,其他領導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相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隊伍。

  (八)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負責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強統籌規劃。要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隊伍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嚴肅責任考核,強化責任追究。



 
地區: 新疆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