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特色林果業發展的意見》,全面展示我區特色林果業發展成果,加強交流合作,開拓產品市場,提高知名度,擴大影響力,加速產業化,推動特色林果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2008年10月10日至12日,與國家林業局在新疆國際博覽中心舉辦“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治區成立“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組委會(見附件),對招商引資和籌展工作實行統一領導。
二、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實施方案(見附件)要求,積極報送參展參銷產品、布展方案和招商引資項目,精心組織參展參銷、貿易洽談、產品推介、招商引資等活動。
三、參加博覽會的企業,必須按照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實施方案要求報送參展參銷方案,由籌展辦統一審核、統一安排。
四、各地、各有關企業要抓緊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力求把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辦得更好、更有成效。
附件: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實施方案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特色林果業發展的意見》,展示我區特色林果業發展成果,加強交流合作,開拓林果產品市場,促進特色林果業產業化發展,進一步鞏固發展前兩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的成果,不斷擴大我區特色林果產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推動特色林果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制定第三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方案。
一、博覽會名稱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
二、博覽會時間2008年10月10日-12日
三、博覽會地點新疆國際博覽中心(烏魯木齊市友好北路167號)
四、博覽會主題綠色新疆,特色林果目標是引導我區的特色林果業向“產業化、品牌化、市場化、現代化”發展。
五、博覽會主辦、承辦單位主辦單位: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林業局協辦單位:自治區黨委農辦、自治區林業廳、農業廳、外經貿廳、供銷社、農機局、農業產業化發展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招商發展局、輕工行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自治區工商聯合會。承辦單位:新疆國際博覽中心。
六、博覽會特點
(一)依托新疆國際博覽中心舉辦展會的經驗和實力,將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與國際接軌,努力把博覽會打造成為國際性品牌化專業盛會。
(二)充分發揮自治區各有關部門、林果主產區各級政府,生產建設兵團有關師局、團場,果品、農產品、中草藥材、芳香植物、木材加工、野生動植物等深加工企業,野生動植物協會、花卉協會以及果品加工機械、貯藏保鮮設備、包裝機械等生產企業的作用。
(三)發揮投資中介機構、國內外采購商的作用,使其全程參與投資洽談、采購訂貨活動,突出招商引資、訂貨洽談、推動交流、促進貿易這個主題。
(四)以圖片和座談會等形式展示科研單位及林果主產區地州、縣市,生產建設兵團有關師局、團場,在2008年林果防凍抗凍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和技術措施。
(五)強化、完善服務信息平臺,通過舉辦系列專題訂貨會、洽談會和投資貿易促進活動,為參展單位提供全程信息服務,實現全方位的信息互動,推動交流合作。
(六)博覽會采取半市場化運作方式,主要籌備工作由新疆國際博覽中心負責,組委會及籌展辦負責協調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宣傳活動安排、外省區政府代表團的接待工作。
七、總體要求
自治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的舉辦,對做好第三屆林博會提出了更高要求。自治區有關部門、林果主產區各級政府,生產建設兵團有關師局、團場,果品、農產品、中草藥材、芳香植物、木材加工、野生動植物等深加工企業,野生動植物協會、花卉協會等社會團體要積極參與,做好各項工作。通過參會,宣傳新疆,樹立形象,培育林果產品市場,創建特色林果品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動我區特色林果業又好又快發展。
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籌展辦下設的各工作組要認真編制方案,安排好工作日程,實行領導督辦,責任到人,確保籌展工作順利、有序進行。要加強與參展、參銷單位的溝通聯系,確保參展參銷單位、布展方案、洽談項目、投資意向、供貨信息等及時、準確上報。
八、展會內容及活動
(一)展會展示內容包括: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和林果儲藏、保鮮、深加工技術和設備、林果科技、農業保險、天氣預報與監測技術等,同時以展為主,展銷結合,利用室外廣場作為特色林果產品等的銷售區和機械展區。
(二)第三屆林果博覽會專設林果產品儲藏、保鮮、深加工技術和設備展區,用于生產林果產品貯藏、加工等技術和設備的企業展示產品,便于企業之間交流、洽談,延伸林果業的產業鏈。
(三)展會同期舉行林果產品、貯藏保鮮、精深加工技術、科技服務等推介會、合作項目簽約儀式、組織獎評比活動等。
九、參展參銷產品范圍干鮮果品:干果果品、鮮果果品等。林果精深加工產品:果脯、果酒、飲料、果醬、果醋、保健品等精深加工產品。林果生產資料:園林綠化苗木、林果種子、種苗、水果套袋產品、節水灌溉設備、林果專用肥料、有機肥、可分解低殘留農藥等。林果儲藏、保鮮設施:保鮮劑、保鮮新技術、冷凍集裝箱、冷凍物流設備、冷凍運輸車輛、溫度檢測儀器、溫度控制系統、冷庫和氣調庫設備、其他保鮮儲藏技術和設備等。林果分類、包裝設施:果蔬分選設備、包裝材料和設備、果蠟、包裝紙箱、水果專用紙箱、包裝托盤、水果標簽、貼標設備、條碼打印設備等。林果生產與精深加工設備:林果種植、生產、采摘等機械,果汁加工機械設備、果脯及果干生產線、灌裝設備等各類深加工機械設備。林果科技:防凍抗凍技術與材料、農業天氣預報與監測技術、有關林果方面的科研成果、新產品、生產管理技術、科技書籍等。其他:農業保險、木材加工產品(包括家具、人造板、細木工產品等),特色農產品、特色畜產品,中草藥材、花卉類產品(含加工產品)、森林蔬菜、野生動植物及其加工產品、森林旅游(包括風情旅游、農家樂等)推介、沙產業產品、進出口中介服務、農產品物流企業、行業相關傳媒等。
十、博覽會準備工作
(一)邀請國內外采購商
為把博覽會辦成我區特色林果產品流通和出口貿易的盛會,組委會將積極邀請國內外從事林果產品加工、貯藏保鮮、出口、批發、銷售的大型流通企業和單位,國內外大型連鎖超市、果品經紀人、境內外重要購買商、國內外商貿企業到會洽談訂貨,增強我區特色林果產品的出口創匯能力。
(二)招商引資
組委會要以邀請函、招商團招商等形式,邀請新疆周邊國家、兄弟省區、國內外投資機構、林果深加工企業組團參加博覽會。自治區外經貿廳、林業廳、供銷社、生產建設兵團、有關地州市縣、新疆國際博覽中心等單位要抓緊部署招商引資和招展等工作。
十一、參展形式與要求
(一)展示交易
1.自治區有關部門、林果主產區各級政府、生產建設兵團有關師局、團場一定要認真組織參展參銷,果品、農副產品、中草藥材、芳香植物、林果種苗、野生動植物協會、花卉協會等生產加工企業和社會團體要積極參與,精心挑選產品,籌展辦要落實好各地、兵團師局、區內外企業的展位數量和產品,協助參展單位做好布展工作,為參展單位提供全方位服務,做好區外客人的接待工作,保證博覽會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2.各參展單位必須按照博覽會的實施方案要求,提出本單位的參展方案,及時上報籌展辦審核。上報的參展方案主要為:申報展位方案,包括參展展位數量、參銷展位數量、產品種類和數量。招商引資方案,包括招商引資項目名稱、主要內容、建設地點、投資估算等。展位裝修方案,包括設計圖、施工圖、效果圖等。產品展示方案,包括展示產品的品種、數量、規格、包裝、宣傳圖片、畫冊、展示方式等。產品交易方案,包括交易產品的品種、數量、質量、洽談方式、交易方式和有關洽談、交易所需的材料等。產品運輸方案,包括運輸方式、運輸時間、對產品的存放要求等。
3.國際博覽中心要積極組織,落實好展位的裝修施工單位;準備好存放展示和交易產品的庫房;征集、落實展品;及時對展廳施工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做好運輸準備,包括辦理進烏魯木齊市的運輸通行證等;組織好展示、介紹、洽談、交易等工作,制作好展會工作證件;做好參展產品每天的交易數量和交易額、招商引資情況、訂貨情況、成交合同和長期貿易等的統計和上報工作;做好展示交易人員的食宿安排。
(二)產品銷售
參加銷售的單位由籌展辦統一組織、統一報名、統一把關、統一管理。籌展辦要負責落實參加銷售的單位和產品,幫助銷售單位解決產品的運輸,包括烏魯木齊市運輸通行證;幫助銷售單位解決產品的存放、保管問題;幫助銷售單位做好攤位布置和產品銷售;做好銷售單位交易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銷售單位做好接待、介紹、宣傳、交易等工作;做好每天交易產品數量和交易額等的統計上報工作。
十二、博覽會宣傳
(一)宣傳媒體及形式 要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報刊及媒體專題報道、新聞媒體(戶外)廣告宣傳等,對本屆博覽會進行廣泛宣傳。新聞媒體主要為:
1.本地媒體:新疆日報、新疆經濟報、新疆電視臺、新疆人民廣播電臺、兵團日報、烏魯木齊晚報、新疆都市報、新疆都市消費晨報、烏魯木齊電視臺、各地州電視臺等。
2.國內專業媒體:農民日報、中國綠色時報等。
3.網絡媒體:新疆興農網(www.xjxnw.gov.cn)
中國經濟林信息網(www.efic.gov.cn)
中華食品機械網(www.spjx.com.cn)
新華網新疆頻道(www.xj.xinhua.org)
(二)宣傳內容大力宣傳前兩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取得的成績,我區特色林果業的發展成就及未來規劃,特色林果產品的優勢與品質,林果產業發展前景、招商引資項目、招商引資環境,本屆特色林果展的主題和側重點,本屆特色林果展籌備工作的跟蹤報道,本屆特色林果展的盛況報道,對重點企業進行深度報道等。
(三)宣傳計劃
1.前期宣傳:2008年5月下旬至2008年6月中旬,為會前宣傳階段,整個新聞宣傳要逐步升溫。本階段主要介紹特色林果展的基本情況。
2.中期宣傳:2008年6月下旬至2008年8月下旬,為會中宣傳階段,整個新聞宣傳要達到高潮。本階段主要采取展開式報道,介紹本屆特色林果展的亮點,籌備情況進度,并安排部分專訪。
3.后期宣傳:2008年9月上旬直至展會結束,為會后宣傳階段,做好博覽會總結,延伸報道。在籌備工作的基礎上,采用各種媒體平臺,全方位展開報道。
十三、其他
(一)落實旅行社,組織參觀考察。
(二)負責接待組委會邀請的國家有關部委、有關省區的領導,新疆周邊國家的官員。
(三)評獎。為激勵各地、各單位積極組織參展,博覽會將對組織工作積極、招商引資成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
十四、組織機構及分工
自治區成立“第三屆新疆特色林果產品博覽會”組委會,對招商引資和籌展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統一要求、共同籌辦。組委會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名譽主任:努爾·白克力(自治區主席)
主任:錢智(自治區副主席)
胡偉(自治區副主席)
副主任:代寧祥(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農辦主任)
王紹寧(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李勇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秘書長、農業局局長)
張小平(自治區林業廳黨委書記)
和宜明(自治區外經貿廳廳長)
原軍(自治區供銷社黨委書記、主任)
尼加提·馬合木提(自治區林業廳廳長)
英勝(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
委員:楊侃(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巡視員)
湯國濱(自治區黨委農辦副主任)
姜同海(自治區發改委巡視員)
肖春泉(自治區經貿委副主任)
馬建國(自治區財政廳副巡視員)
哈拜·馬泰(自治區外經貿廳副廳長)
毛啟敏(自治區農業廳巡視員)
謝軍(自治區林業廳總工程師)
買買提·吐爾地(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
劉慶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副局長)
曹新華(自治區供銷社副主任)
張偉(自治區農業產業化發展局書記)
謝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處長)
歐興江(自治區農機局副局長)
周超(自治區輕工行辦主任)
伊力夏提·艾力(自治區招商發展局副局長)
張平全(自治區工商聯合會副會長)
陳儀東(新疆國際博覽中心主任)
組委會下設辦公室(簡稱籌展辦)
辦公室主任:張小平(兼)
副主任:湯國濱(兼)
英勝(兼,常務)
曹新華(兼)
謝斌(兼)
陳儀東(兼)
張純(自治區黨委農辦綜合處處長)
馮春林(自治區林業廳林果辦主任)
何曉云(自治區外經貿廳外貿處處長)
汪淵(自治區供銷社經濟發展處處長)
段齊(自治區輕工行辦規劃處處長)
迪力夏提·艾海麥都拉(自治區招商發展局會展處處長)
張彥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處長)
籌展辦下設秘書組、招展組、招商組、銷售組、宣傳組、評審組、保衛組。籌展辦設在新疆國際博覽中心,聯系電話:0991-4818153、傳真:0991-4818153。
(一)秘書組。具體負責展會的整體運作和組織協調工作,召集組委會工作會議,協調落實參展單位,負責接待工作,組織參觀考察等。由自治區林業廳黨委書記張小平牽頭分管。組長由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英勝擔任,副組長由新疆國際博覽中心領導擔任,成員從自治區黨委農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自治區林業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自治區供銷社、自治區輕工行辦、新疆國際博覽中心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系電話:自治區黨委農辦0991-2391233,自治區林業廳0991—5816597、5859557(傳真),電子郵箱:xjlgybgs@126.com;新疆國際博覽中心0991-4818153(傳真),電子信箱:china_xjbl@126.com。
(二)招展組。具體負責區內外招展、博覽會展區布展、展會編排、展示交易、開幕式準備、貿易成交簽字儀式安排布置、收取展區和銷售區攤位費等。由外經貿廳廳長和宜明牽頭分管。組長由新疆國際博覽中心主任陳儀東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從自治區供銷社、新疆國際博覽中心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系電話:0991-4818153,電子郵箱:china_xjbl@126.com。
(三)招商組。具體負責國內外招商引資、采購商邀請、供需對接洽談等工作。由自治區外經貿廳廳長和宜明、自治區發改委巡視員姜同海、自治區經貿委副主任肖春泉、自治區招商發展局副局長伊力夏提·艾力牽頭分管。組長由自治區外經貿廳副廳長哈拜·馬泰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從自治區外經貿廳、自治區招商發展局、新疆國際博覽中心抽調人員組成。聯系電話:0991—2847741、4818153。
(四)銷售組。具體負責落實參銷單位和參銷產品,負責銷售區的攤位編排、攤位布置,做好銷售單位的服務工作等。由自治區供銷社黨委書記、主任原軍牽頭分管。組長由自治區供銷社副主任曹新華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從自治區供銷社、國際博覽中心抽調人員組成。聯系電話:0991—5840014、4818153。
(五)宣傳組。具體負責博覽會的整體宣傳工作。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巡視員楊侃牽頭分管。組長由自治區林業廳總工謝軍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從自治區林業廳、新聞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系電話:0991—5851904。
(六)評審組。具體負責評獎工作。由自治區黨委農辦副主任湯國濱、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買買提·吐爾地牽頭分管。組長由自治區黨委農辦副主任湯國濱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從自治區黨委農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自治區林業廳、自治區農業廳、自治區經貿委、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建設兵團、國際博覽中心和有關科研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系電話:0991—2391233。
(七)保衛組。具體負責籌展和參展過程中的后勤保障、會場秩序、安全檢查等工作。由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英勝牽頭分管。組長由新疆國際博覽中心主任陳儀東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從自治區林業廳、新疆國際博覽中心抽調人員組成。聯系電話:0991—4818153。
十五、展會日程安排
(一)7月中旬,成立組委會,召開組委會會議,確定各單位的職責和分工。起草關于商請國家、及自治區有關單位共同舉辦博覽會的報告或函,落實主辦單位的邀請工作。
(二)7月底前,組建組委會辦公室及工作小組,確定組成人員、職責任務和分工,完成各小組工作方案;全面開始招展、招商工作,申請博覽會工作經費。
(三)7月份組織召開博覽會籌備工作動員會,要求各地州市主管領導、林業局領導參加會議;召開組委會會議,匯報各組籌備工作情況;召開新聞吹風會,介紹本屆博覽會舉辦背景、宗旨、主題、意義及總體構想。
(四)8月10日前,完成區內外招商引資、采購商邀請、供需對接等工作。開展有關宣傳工作的準備(包括廣告宣傳、制作多媒體等)。
(五)8月15日前,完成有關地州、縣市,生產建設兵團有關師局、團場,有關行業招商引資項目的報送工作。經籌展辦協調、審核后付印。
(六)9月15日前,完成參展產品的落實工作。
(七)9月20日,召開新聞媒體座談會。
(八)9月底前,自治區有關部門,林果主產區地州、縣市,生產建設兵團有關師局、團場,果品、農副產品、中藥材、芳香植物等深加工企業,自治區供銷社,林果種苗、花卉生產單位等參展、參會單位報送參展、參會人員名單。落實區外參展單位和參會人員,確定被邀請的國家有關部委、有關省區的領導、新疆周邊國家有關部門的官員的名單。
(九)9月底前,確定展位分配,各參展單位完成布展方案設計,并報籌展辦審核。
(十)9月30日前,確定展位裝修單位。
(十一)10月5日前,完成會刊、光碟、出入證件等制作。
(十二)10月7日前,展品運抵新疆國際博覽中心。完成展位裝修,并進行產品布展。
(十三)10月8日,各參展單位人員抵達烏魯木齊。開始接待邀請的嘉賓。
(十四)10月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
(十五)10月10日上午,舉行開幕式;中午或晚上舉行招待酒會。
(十六)10月10日下午,進行組織獎評選,并揭曉評選結果,進行頒獎。
(十七)10月10日至10月12日,正式展會。各參展單位及時報送交易、洽談信息和需要召開貿易成交簽字儀式的意向。
(十八)10月13日,撤展。
十六、經費
(一)博覽會期間的接待費、光碟制作費、招待酒會費用、宣傳費、評選費用和各地州市參展的攤位補助等經費開支由自治區林業廳負責申請自治區財政給予補助。
(二)有關地、州、市、縣(市)赴各地招商引資的費用自行解決。
(三)新疆國際博覽中心以優惠價提供參展參銷展位,開支由參展單位自行解決,自治區將酌情給予補助。
(四)布展及其他費用由各參展單位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