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局(農委):
現將省廳制定的《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并抓緊制定本市工作要點,于4月底前報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山東省農業廳
2013年4月15日
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
2013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省委1號文件和全省農村、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會議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的統一部署,圍繞確保不發生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這一目標,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全力落實各項監管措施,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提升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一、深化專項整治,狠抓隱患排查治理
(一)強化農資市場整頓。繼續組織實施種子、肥料、農藥等重點農資的專項整治,對相關生產經營主體和農資產品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取締不具備法定資質條件、或整改不到位的農資生產經營業戶,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查,從源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鞏固農藥經營“兩項制度”和禁限用農藥專項治理行動成果。2012年,農藥經營登記備案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兩項制度”已覆蓋所有農業縣(市、區),部分蔬菜主產區已經全面禁止銷售使用所有高毒農藥;通過開展“禁限用農藥專項治理行動”,蔬菜、水果中禁限用農藥檢出率同比下降21個百分點。2013年,要著力抓好“兩項制度”的規范落實,重點規范登記程序,提高經銷企業和產品備案率,及時公開登記信息。同時,繼續強化對高毒、禁限用農藥的監管,進一步規范經營和使用行為。
(三)組織實施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按照農業部的部署要求,省、市、縣層層制定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春、夏、秋等農資使用高峰季節的打假專項行動。農資打假專項行動要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有部署、有檢查、有督導、有總結。要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大案要案。各市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要于4月20日前報送省廳,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情況按要求及時上報。
(四)建立農資打假信息上報制度。按照農業部要求,農資打假及重點督辦案件實行月報制度,請各市按照魯農質監字〔2012〕38號文件要求,每月28日前報送;“農資打假情況統計表”、“大案要案統計表”實行季報制度,每季度結束后5日內報送。6月25日和12月20日前分別報送農資打假半年和全年總結。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突發事件和大案要案查處情況,要隨時上報。
(五)加強對生產者購藥用藥的指導和服務。各市要繼續組織指導各縣(市、區)制定、發放農藥選購使用明白紙,在去年的基礎上,查漏補缺,確保各生產企業、合作社和農戶全覆蓋,簽收記錄仍以縣為單位建檔保存。
(六)排查治理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結合本地實際,對農產品生產管理、產地貯藏保鮮等各環節的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要認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防控整改措施,及時進行科學處置,力爭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確保不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各市風險隱患排查情況及風險隱患點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于4月底前報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二、繼續推行標準化生產,著力推進基地建設上檔次、上水平
(一)繼續加大以果菜為重點的標準制定與推廣力度。省廳繼續組織制定一批農業地方標準和簡明技術規程,印刷成冊,刻成光盤,下發各市。各市要組織各縣(市、區)結合當地實際,分作物、分品種制定單項技術手冊或明白紙,下發到各生產企業、合作社及種植戶。為確保發放到位,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鄉、村監管員的作用,分片包干,限時發放,逐個主體逐一簽收,簽收記錄要以縣為單位建檔保存。同時,要加強標準實施的培訓與指導,確保農民懂技術、會操作。
(二)強化標準化基地建設,著力上檔次、上水平。按照“龍頭+基地+標準化”等模式,鞏固、擴大基地建設規模,不斷提高瓜菜果茶食用菌等農產品基地化、組織化和標準化程度。要著力提高基地建設水平,在“十有”基礎上努力達到“五要”標準。“五要”分別是:一要責任到位,要有明確的質量安全管理負責人和生產技術負責人;二要按標準組織生產,標準要健全并確保落實;三要規范生產記錄,生產管理活動要有據可查;四要實行產地準出檢測,檢測不合格的不得流出基地,檢測記錄保存2年以上;五要產品通過質量認證,基地產品要有品牌。2013年達到“五要”標準的菜、果生產基地規模要達到60%以上。省廳將依據《山東省省級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于年內對各市的標準化基地進行驗收,達到“五要”標準要求的,可頒發“山東省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標志牌。驗收采取市級自驗、省廳抽查的方式。為加快推進我省標準化基地建設,省廳擬出臺相關文件,就標準化基地建設的目標、任務等提出具體要求。
(三)穩步推進“三品一標”發展。持續推進“三品一標”認證工作,不斷提高食用農產品認證覆蓋程度,2013年“三品一標”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要達到35%以上。進一步加大對認證產品的監管力度,嚴格程序,提高門檻,嚴把申報關和認證質量審核關。逐級建立認證產品的產地、產品檔案,切實加強對認證企業和認證產品的動態監督管理,堅決維護好“三品一標”的良好社會形象和社會信譽。
三、強化縣鄉監管隊伍建設,努力提升基層監管服務能力
(一)強化縣級監管機構建設。目前,我省接近半數的縣(市、區)單設了監管機構。為適應面廣量大和日益嚴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需求,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要求,各縣(市、區)要積極爭取,盡快單設。已經單設的,要進一步充實力量,原則上不能少于3個人;短時間內不能單設的,要進一步明確監管機構,明確職能、人員和職責,確保監管責任落到實處。《農業部關于開展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工作的意見》以及省廳組織實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項目,明確把縣級單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作為創建示范縣的基本條件。
(二)完善鄉鎮監管機構建設。2012年全省農業鄉鎮監管機構框架已經搭建起來,但離發揮職能作用差距很大。各地要按照農業部每個鄉鎮監管機構“至少要有2-3名專業技術人員、2-3套速測儀器、1間檢測用房以及督導、巡查、抽樣、辦公的設施設備”的基本要求,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充實監管人員,健全工作制度,強化素質培訓,盡快形成監管服務能力。今年,農業部將制定和印發關于加強鄉鎮監管機構培訓的指導意見和培訓大綱,屆時,省廳也將出臺配套文件,各市要認真抓好落實。省廳擬于8月份組織督查組對全省縣鄉監管機構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加大監測監督力度,依法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
(一)組織實施省級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根據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和省政府食安辦部署,從2013年起,要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力度,監測結果要報省政府食安辦并通報省直相關部門,全年監督抽查結果作為省委組織部對各市科學發展考核的依據。省廳將組織開展以下監測工作。
1.開展5次省級果菜農藥殘留風險監測。以蔬菜為主,適當增加一部分水果樣品,每個季度抽檢一次,4月份增加一次韭菜專項監測。與往年相比,今年將大幅增加抽樣數量,各市樣品數量將根據當地蔬菜種植面積按比例確定。抽樣地點為生產基地、種植戶和批發市場。
2.開展3次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抽樣對象為近年農殘超標或負面報道較多的農產品;抽樣地點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超市為主,生產基地為輔;監測項目以禁用農藥為主。按照省食安辦要求,工商部門將配合農業部門進行市場抽樣,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農產品經營者,由工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3.啟動農藥、肥料等生產資料監督抽查和農產品產地風險監測工作。農藥、肥料的監督抽查重點抽查產品質量及非法添加情況,分別由省農藥檢定所和省土肥總站承擔,各市要配合做好抽樣、檢測、追溯和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處罰等工作。農產品產地風險監測,擬以濟南市歷城區、章丘市和淄博市臨淄區、淄川區4個市(區)為試點,重點監測工礦企業周邊農區、污水灌區、大中城市郊區等三類重點區域的土壤、空氣和水質情況。該項工作由省農業環保總站承擔。
2013年省食安辦將對省級抽檢監測工作及承擔省級抽檢監測任務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為規范抽檢監測工作,省廳擬組織專家對擬承擔監測任務的檢測機構進行現場抽查。
(二)健全市、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
1.監測重點、次數、方法、數量。監測重點,蔬菜、水果;監測地點,基地和市場(包括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風險監測以基地為主,監督抽查以市場為主;監測次數,市、縣各不少于4次;檢測方法,市級實行定量檢測,縣級可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樣品類別及比例,各市、縣可根據蔬菜、水果種植結構或采收情況而定,也可結合當地實際增加監測品種;抽樣時間,采收高峰期、農藥使用高峰期以及重大節假日等。樣品數量,原則上,各縣(市、區)每次監測不得少于120個,其中定量檢測不得少于20個;各市每次監測,原則上萊蕪不少于80個,淄博、棗莊、東營、威海、日照、德州、濱州、聊城、菏澤9市不少于120個,濟南、青島、煙臺、濰坊、濟寧、泰安、臨沂7市不少于150個。
鄉鎮監測,以監督性速測為主,監測重點、次數、數量等由縣(市、區)確定,監測計劃、方案、檢測記錄、不合格樣品處置等資料要建檔保存。
2.監測計劃。市、縣、鄉層層制定監測計劃。市級年度監測計劃于4月底前報送廳質監處,每次監測方案、檢測報告等也要隨即報送。各縣(市、區)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分別報送市農業局(農委)。
(三)配合做好農業部監測工作。農業部對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抽檢有四項,分別是蔬菜、水果、食用菌、茶葉的例行監測、監督抽查、風險評估和普查。例行監測,2013年除監測濟南、青島、壽光外,新增加煙臺、德州兩市。有關市要做好迎檢準備,協調本地檢測機構配合做好抽樣、樣品前處理等項工作。另外三項抽檢的時間、地點未定,各市要做好準備。
(四)做好不合格樣品的監督抽查。對當地風險監測中的不合格樣品,各市、縣(市、區)要及時跟進監督抽查,確有質量安全問題的,依法查處。對部、省兩級風險監測的不合格樣品,各市也要跟進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結果及時報送省廳。
(五)關于信息發布。各市、縣要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的規定發布相關信息。省廳組織的全省性監測,相關信息由省廳根據情況統一發布。
五、健全檢測體系建設,提高監測支撐能力
(一)加快縣級農產品質檢站項目建設進度。著力抓好市、縣兩級國家檢測中心項目的建設、管理和規范化運行。年底前,2009年、2010年、2011年開工的項目要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做好2012年項目單位檢測儀器省統一招標工作,督促項目單位落實配套資金,加快建設進度,省統一招標的設備,要于6月底前全部簽訂合同,年底前完成投資額的70%以上。加大項目建設的督導,督促資金配套、合同落實、工程進度。省廳擬于5月下旬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檢查情況將通報全省,必要時通報有關市政府。對配套資金無法落實、影響項目建設進度的,按照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要求,撤銷建設項目,收回項目資金,調整項目建設單位;對套取或挪用項目資金的,要按照《農業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限期整改,并追究項目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二)推進檢測機構考核。截止2012年底,全省通過計量認證和機構考核的各級檢測機構共25個,難以適應越來越繁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各市要加快檢測機構的規范化建設,督促具備檢測能力的中心抓緊申報認證和機構考核,計劃年內新增10至15個考核合格的農產品質檢機構,每個市至少要有1個具備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以確保承擔市縣農產品質量監測任務的檢測機構在資質上的合法性。
(三)組織參加全國檢測技術大比武。認真組織籌備好農業部舉辦的第二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基層檢測技術人員大比武,力爭取得更好成績。省里將擇期舉辦第二屆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大賽,選拔出優秀選手,進行集中培訓,代表我省參加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基層檢測技術人員大比武。各市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通過開展崗位練兵和初賽,選拔高水平選手參加比賽。
六、強化應急能力建設,科學應對突發問題
(一)健全應急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細化操作手冊,將應急處置措施細化到單位、落實到崗位。建立反應快速、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問題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強化應急培訓,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強化輿情監測。高度重視輿情監測,及時核查媒體反應的問題。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組,科學分析和研判輿情,主動做好熱點問題解讀和科普宣傳,避免問題發酵,造成消費恐慌。
(三)啟動省級風險評估。成立省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年內至少開展1項生產環節的風險評估。今年的選題初步確定為“韭菜生產過程中地下害蟲防治安全性風險評估”。通過調查、了解韭菜生產過程中不規范使用常規農藥造成的殘留超標,違規使用高毒禁限用農藥等風險因子,掌握和評估存在的風險隱患,研究韭菜地下害蟲高效低毒防治方法。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工作過程中需要到部分韭菜主產區進行實地調研,屆時請各市予以配合。
七、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縣創建活動,整體提升區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
(一)驗收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項目。對2012年新創建的10個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項目,所在市6月底前完成項目初驗并寫出初驗報告,通過初驗的向省廳提出驗收申請,省廳8月底前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命名為“山東省農產品(蔬菜)質量安全示范縣”。
(二)抓好2013年示范縣創建項目的建設。按照“統籌規劃、整合資源、著眼長遠、提升能力”的總體思路,繼續采取競爭立項方式,確定蔬菜、水果質量安全示范創建項目縣。每個項目縣補助200萬元,主要用于標準化基地、監管平臺以及追溯點建設。通過項目實施,進一步健全隊伍,強化支撐,理順機制,落實責任,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三)管好用好示范縣監管平臺。2009年建立的16個農業標準化示范縣,2011、2012年建立的20個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已經建立起了比較完備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平臺。各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平臺管護,確保監管平臺和追溯點正常運行。
(四)總結推廣示范縣建設經驗。總結前幾年示范縣建設經驗,探索整建制提高縣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的路子和模式。在充分調研基礎上,適時出臺《關于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市縣建設的意見》。
八、強化培訓,提高監管隊伍和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素質
(一)強化隊伍培訓。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隊伍培訓力度,提高各級監管、檢測及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和業務能力,盡快建立一只素質高、業務通、專業精、相對穩定的專業隊伍。
(二)強化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培訓。加強對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以及果菜種植戶的培訓,重點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化生產、農藥肥料使用知識等,提高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的法律意識、質量安全意識以及科學生產管理技能。
(三)層層制定計劃,落實培訓任務。各級要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對象、內容、時間和形式,確保培訓任務落到實處,力爭年內各級監管隊伍、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等輪訓一遍。省廳擬于6月份舉辦全省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管理和檢測技術培訓班,重點對市、縣兩級檢測中心負責人和管理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與檢測規范化的培訓;10月份舉辦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培訓班,重點對市、縣兩級監管、執法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及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市縣兩級重點對縣、鄉、村監管人員、執法及檢測人員、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等進行培訓。
各市、縣(市、區)培訓計劃要逐級上報,培訓相關資料、培訓人員簽到記錄等要建檔保存。市級培訓計劃于4月20日前報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九、注重宣傳,強化信息溝通
(一)重視加強新聞宣傳。積極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讓更多消費者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力度,重點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當地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農業部門監管的法定職責;宣傳當前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思路、新機制、新舉措和新成效,尤其要宣傳進一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的工作措施,增進廣大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了解。
(二)扎實開展系列宣傳活動。一是組織參與6月份的2013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二是繼續開展“綠色山東”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月活動。省廳初步確定,7至8月份邀請省內主流媒體赴有關市縣進行實地采訪,挖掘農產品質量安全正面典型,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作,逐步建立起良性的互動關系。
(三)強化信息交流。充分利用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簡報》這一平臺,溝通信息,交流經驗,促進工作。各市信息報送及采用情況,仍納入量化考核范圍。
十、繼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強化監管責任落實
(一)強化責任落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進一步明確法定職責, 理清工作職能,落實監管責任。落實督導檢查制度,督促各主體履職盡責,確保監管到位。年內省廳將繼續組織督察組對鄉鎮監管站建設、縣級質檢站項目建設、標準化基地建設、專治整治等情況進行檢查,對問題突出、整改不力的進行通報。
(二)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量化考核。修訂完善考核辦法,按照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突出工作重點,科學設置分值。初步確定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市進行自查,11月中旬至12月初,省廳組織對各市進行量化考核,考核情況在系統通報的同時通報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