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近期,一些省份先后發生非洲豬瘟、炭疽、禽流感等疫情。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8〕10號)、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政辦明電〔2018〕203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豬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2018〕53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維護各族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關群眾飲食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當前非洲豬瘟、炭疽、禽流感等疫情防控形勢,強化問題導向、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積極配合畜牧部門開展市場排查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二、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一是指導肉制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原料進貨查驗,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確保企業采購的豬肉、牛肉、羊肉均來自定點屠宰場(廠);加強生產過程管理,保證產品質量;加強產品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出廠;加強記錄管理,確保產品進貨查驗、生產過程、出廠檢驗數據真實、完整,信息全程可追溯、可查詢。二是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把源頭采購關,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要求,自覺規范經營行為。三是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嚴禁采購、加工病死動物產品,以及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動物產品。嚴防病死動物產品,以及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動物產品流入市場、進入餐桌。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大對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批發市場、供應量大的商場超市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肉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頻次,加大對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未建立動物產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無法提供動物產品合法來源,不具備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有關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對檢出非法添加物或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要及時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召回、銷毀等措施控制風險,并追查供貨源頭和流向。涉及畜牧等相關部門的,要及時通報信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四、加強輿情監測和信息通報
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堅持疫情、輿情兩手抓。要主動加強輿情監測,針對消費者關切的問題,及時做好釋疑解惑。堅持正面宣傳、科學宣傳,引導公眾科學認識、理性消費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加強與畜牧部門的工作銜接,排查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當立即通報當地畜牧部門,相關情況及時報告自治區局食品生產監管處和食品流通消費監管處。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9月12日
近期,一些省份先后發生非洲豬瘟、炭疽、禽流感等疫情。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8〕10號)、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政辦明電〔2018〕203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豬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2018〕53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維護各族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關群眾飲食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當前非洲豬瘟、炭疽、禽流感等疫情防控形勢,強化問題導向、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加強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積極配合畜牧部門開展市場排查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二、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一是指導肉制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原料進貨查驗,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確保企業采購的豬肉、牛肉、羊肉均來自定點屠宰場(廠);加強生產過程管理,保證產品質量;加強產品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出廠;加強記錄管理,確保產品進貨查驗、生產過程、出廠檢驗數據真實、完整,信息全程可追溯、可查詢。二是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把源頭采購關,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要求,自覺規范經營行為。三是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嚴禁采購、加工病死動物產品,以及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動物產品。嚴防病死動物產品,以及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動物產品流入市場、進入餐桌。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大對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批發市場、供應量大的商場超市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肉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頻次,加大對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未建立動物產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無法提供動物產品合法來源,不具備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有關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對檢出非法添加物或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要及時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召回、銷毀等措施控制風險,并追查供貨源頭和流向。涉及畜牧等相關部門的,要及時通報信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四、加強輿情監測和信息通報
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堅持疫情、輿情兩手抓。要主動加強輿情監測,針對消費者關切的問題,及時做好釋疑解惑。堅持正面宣傳、科學宣傳,引導公眾科學認識、理性消費豬肉、牛肉、羊肉等動物產品。加強與畜牧部門的工作銜接,排查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當立即通報當地畜牧部門,相關情況及時報告自治區局食品生產監管處和食品流通消費監管處。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