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漁業主管局、省水產質量檢測中心:
為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質量安全監控,保證水產養殖品質量安全,根據《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規定,結合我省2013年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下達“2013年浙江省主要水產養殖投入品質量安全監控計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控品種和抽查范圍
本次監控抽查的水產養殖投入品為:蝦蟹類、魚類、龜鱉類和海水雙殼貝類等主要養殖水產品的苗種和飼料。
苗種抽樣,在種苗生產單位或南美白對蝦苗中間培育(淡化)單位生產現場進行;飼料抽樣,在水產養殖場進行,產品應在有效期內。
采樣點應合理分布,避免集中重復抽樣。苗種的抽樣地點,由各市漁業主管部門從各地的水產苗種場普查登記數據庫中隨機選取。其中,省市級良種場、2012年已安排水產種子種苗工程項目和2013年計劃安排水產種子種苗工程項目的育苗場為必抽單位,已安排接受農業部2013年水產品苗種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抽樣的,不安排本次抽檢。當地漁業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按確定的被抽查單位名單組織實施抽樣工作。
二、抽樣數量和檢測項目
苗種共抽樣110批次,其中:蝦蟹類苗種30批次,魚類苗種35批次,龜鱉類苗種35批次,海水雙殼貝類苗種10批次。飼料90批次,其中:蝦蟹類飼料25批次,魚類飼料40批次,龜鱉類飼料25批次。
苗種的監控檢測項目為: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謝物(AOZ)、呋喃西林代謝物(SEM)、呋喃它酮代謝物(AMOZ)、呋喃妥因代謝物(AHD)、孔雀石綠、無色孔雀石綠和白斑病毒、桃拉病毒;飼料的監控檢測項目為:喹乙醇、三聚氰胺、呋喃唑酮、呋喃唑酮代謝物(AOZ)、呋喃西林、呋喃西林代謝物(SEM)、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孔雀石綠、無色孔雀石綠。
具體抽樣時間,根據每個品種的生產實際確定。
具體抽檢品種、樣品分布和數量,詳見附表《2013年浙江省主要水產養殖投入品質量安全監控計劃》。
三、監控抽檢組織
本次監控抽檢工作由我局牽頭,各市漁業主管局、漁業執法部門和省水產質量檢測中心共同承擔。其中:
1、抽樣工作由各市漁業主管局負責,省水產質量檢測中心配合。抽樣時的具體技術性工作由省水產質量檢測中心承擔,并嚴格按規定填寫抽樣單。每份抽樣單,必須有當地漁業主管局行政管理人員和漁業執法人員、被抽檢者代表、承擔抽樣技術工作的檢測機構三方工作人員簽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員與漁業執法人員之和應有2名及以上)。抽樣時應對被抽檢者的生產記錄和用藥記錄或采購記錄進行查看或查問。各地漁業主管部門應結合本次工作,加強對水產品質量安全和水產苗種生產許可的日常監管工作。
2、樣品的檢測由省水產質量檢測中心承擔,檢測工作應按規定在接到樣品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上報檢測結果。
3、檢測結果處理:樣品抽檢結束后,檢測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檢測報告寄送被抽檢者和當地市漁業主管局。檢測結果匯總數據和分析材料,在6月20日和10月20日前上報我局漁業處。
對檢出的陽性結果,檢測機構應在48小時內通報我局漁業處,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檢驗報告(一式四份)送達我局,由我局按規定程序分別轉送被抽檢者、屬地市和縣(市、區)漁業主管局。問題產品的追溯、整改和查處,由當地漁業主管局及其所屬的漁業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監督實施,查處和整改結果應在規定時限內報我局漁業處。
四、相關抽檢費用
被抽檢單位或個人不承擔檢測費用。
附表:1. 2013年浙江省主要水產養殖投入品質量安全監控計劃.xls
2. 主要水產養殖投入品質量安全監控檢測方法與限量.xls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