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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新政辦發〔2012〕27號)

   2012-11-06 687
核心提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實現無縫隙監管,理順部門監管職責,根據依法行政、服務民生、提高效率、維護穩定的原則,結合自治區實際,現就自治區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以下簡稱監督管理)職責確定如下:
 
  一、部分監管領域的部門監督管理職責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督管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加工規模小,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銷售范圍固定的食品生產加工(不含現做現賣)單位或個人)的監督管理,由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超市、商場和其他有形市場內外的現做現賣食品的監督管理由自治區工商管理部門負責。
 
  (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食品攤販(指在街頭或其他公共場所不定點銷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中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包括早、夜市等集中餐飲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不提供餐飲服務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由自治區工商管理部門負責。
 
  (三)、“小飯桌”的監督管理。“小飯桌”(指群眾間以委托、協議等形式,為學生、老人等提供餐飲經營、場所、消費服務)的監督管理,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四)、中央廚房和甜品店的監督管理。中央廚房(指一些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的場所和設施,集中完成食品加工制作然后將成品或半成品配送給本企業餐廳或外銷給其他企業)、甜品站(指一些快餐餐飲企業出于拓展業務和營銷需要而在餐飲附近開設的,銷售冰激凌、奶茶、可樂、水果沙拉等自制食品的附屬店面)納入餐飲服務環節,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  對其他與中央廚房和甜品站屬于同類情況的,參照上述原則處理。
 
  (五)、輻照食品的監督管理。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輻照食品安全性評估,組織制定輻照食品有關地方標準、目錄;自治區環境保護部門負責輻照裝置單位輻射安全許可和監督管理,輻照人員資格和培訓管理;自治區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規范輻照食品標簽管理,按照有關標準、目錄和檢驗方法對經輻照裝置單位加工處理的食品、食品生產單位使用的輻照食品原料進行監督管理。
 
  (六)、餐飲服務公共場所的監督管理。本著一個主體以一個部門為主監管和方便相對人的原則,餐飲服務及相應的公共場所衛生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管。
 
  (七)、“豆芽菜、蘑菇”等食用農產品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自治區農業部門負責牽頭食用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工商、質監、食藥、衛生、商務、環保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各級政府要逐步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實行準入制度的食用農產品種類(名錄)、市場類型(名錄)以及實施時間由各地州市政府(行署)確定并公布。
 
  (八)、散裝生鮮乳銷售的監督管理。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奶業條例》,畜牧部門牽頭負責,其他部門依法履責積極配合,在國家出臺其他管理辦法之前,由畜牧部門負責奶畜的監管,出具奶畜健康證,監測散裝生鮮乳的質量;衛生部門負責銷售人員的體檢,出具健康證明;工商部門負責銷售監管。散裝生鮮乳實行定點銷售,僅限于銷售給個人消費,不得銷售給加工乳品的企業、作坊、餐飲服務機構用于加工乳品。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指定銷售點并予以公布,負責出具定點銷售證明。縣級政府應加強監管,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職能分工比較模糊的監管領域,監管工作出現縫隙和空擋,要及時協調并明確具體監管部門。
 
  以上部分領域的監管部門應盡快制定實施辦法并及時向社會公布。預期公布的時間應向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二、進一步強化屬地政府管理職責
 
  (一)上述領域的監管是薄弱環節,各地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地方政府對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實行食品安全監管行政首長負責制。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強化責任制落實,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堅持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協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強目標責任管理。各地要認真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與各地州市政府(行署)簽署的食品安全責任書的要求,將食品安全監管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實行目標考核一票否決。
 
  (三)嚴防出現監管縫隙。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食品消費還會出現新的形式,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職能分工比較模糊的監管領域,各級政府要及時協調并明確具體監管部門,報上級政府備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應予支持。
 
  (四)鼓勵各地統籌規劃,建設改造適宜食品攤販經營的集中場所,鼓勵和引導其逐步進行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場所;積極發展和支持企業規模化生產和經營。
 
  三、建立健全基層監管網絡
 
  (一)各級政府要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定一名食品安全監管員,由街道辦事處、鄉鎮分管負責人兼任;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確定一名食品安全協管員,負責信息報告。具體辦法由地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制定,報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備案。
 
  (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無證經營食品的清理工作,及時協調相關執法部門加強監管,確保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到位。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地區: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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