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農業局;農信社各辦事處、各成員行社:
為進一步培育和發展種糧大戶,促進糧食生產規模化發展,提高種糧大戶補貼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會同省農業廳、省聯社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種糧大戶補貼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農業廳
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2012年12月25日
江西省種糧大戶補貼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開展種糧大戶補貼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財建〔2012〕386號)精神,經請示省政府批準,同意我省2013年實施種糧大戶補貼試點工作。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穩定種植,提升產能。調動種糧大戶生產積極性,鼓勵大戶通過擴大種植規模和轉變生產方式提升產能,提高全省糧食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水平,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二)自主申報,擇優立項。種糧大戶根據自身實際,自主申報項目。優先支持租田時間長、組織和實施能力強、個人信用好的種糧大戶,以及有利于穩定播種面積、提高糧食產量的項目。
(三)政府扶持,大戶實施。政府通過財政補貼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金投入糧食生產領域,幫助種糧大戶改善生產條件。項目建設以種糧大戶為實施主體,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四)強化監管,控制風險。建立健全項目管理體制和風險控制機制,加強項目監管,降低信貸資金風險,兼顧擔保企業、金融機構等參與方的利益,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補貼對象
水稻種植大戶和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種糧大戶”)。種糧大戶需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一)穩定從事糧食生產,未轉包或變相轉包農田。
(二)水稻種植大戶2011—2012年承租并實際耕種500畝及以上(含自有水田);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2011—2012年承租并實際耕種1000畝(含自有水田)及以上。申報當年水稻種植面積也必須達到上述面積。
(三)種糧大戶流轉耕地中至少有500畝(含自有水田)的未來租賃期在兩年以上(從2013年開始計算)。
(四)申報的上一年度雙季稻種植比重在50%及以上。
(五)種糧大戶本人或合作社理事會成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組織項目建設能力。
(六)必須參與投保水稻種植保險。
三、補貼內容和條件
(一)金融支持
包括提供信用擔保、信貸融資、貼息等。
1.信用擔保
由省信用擔保公司對種糧大戶貸款進行信用擔保,使其獲得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信貸資格、提高信貸額度,滿足種糧大戶農田項目建設和生產流動資金的需求。擔保費用全額由省財政負擔。
2.信貸融資
貼息期限:一個年度以內,從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授信之日起計算。
信貸額度:以種糧大戶申報當年承租并實際耕種的農田為計算依據,畝均不超過500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貼息率:按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授信之日國家公布的一年期基準利率的70%予以貼息,貼息額以實際發放的信貸資金金額和規定貼息期限以內的計息天數為計算依據。
項目申報要求:
⑴種糧大戶本人(配偶)或合作社理事會全體成員近三年內(從2010年開始計算)無不良銀行信用記錄和惡意欠貸行為。
⑵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所有社員為共同借款人。
⑶同意將自有農機設備和產出物(糧食)作為抵押物。
(二)農田及配套設施建設補貼
主要包括田間灌排工程、集中育秧點建設、土壤地力建設、生產配套設施建設等項目補貼,補貼采取“先建后補”方式。
1.田間灌排工程。改造種糧大戶承租耕地的灌、排系統,滿足農田能灌能排的基本需要。
建設內容:田間斗渠、農渠、毛渠等末級渠系的清淤、硬化改造、新建,以及小型提排灌設施、田間抗旱機井建設。
建設標準:畝均建設標準不超過1000元/畝。
建設時限:一個年度以內。
補貼額度:工程直接投資額的80%。以經驗收后的工程直接投資為計算依據。
項目申報要求:
⑴以集中連片的田畈為項目區,田畈內水稻田面積達到200畝及以上。
⑵符合流域或灌區統一規劃,水源有保證,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
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30年前不實行非農建設;非蓄洪區,非退田還湖區,非退耕還林區。
⑷項目所在縣、鄉、村和涉及的農戶有建設意愿,積極配合項目工程建設。
⑸申報改造耕地未實施過同類項目。
2.集中育秧點建設。新建種糧大戶集中育秧點,實現大戶育秧集中管理。
建設內容:拱棚、簡易溫室大棚。包括棚內支撐網架搭建、透光薄膜鋪設等。
建設標準:因地制宜采取經濟實用的建設方法,鼓勵采用塑鋼網架等輕型、堅固、耐用的建材,不得采用水泥樁固定方式。溫室大棚內空高度1.5—2米。
建設時限:一個年度以內。
建設要求:單個育秧點規模在5畝及以上。主要滿足種糧大戶自身需求,適當為周邊農戶提供服務。
補貼額度:簡易拱棚補貼500元/畝,塑鋼大棚按驗收后工程直接投資額的80%補貼,最高不超過8000元/畝。
3.土壤地力建設。以種植綠肥方式,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改善土壤團粒結構。
建設內容:綠肥種植包括綠肥種子采購、機械開溝、施用根瘤菌、配施磷肥等。
建設標準:項目區綠肥種子播撒全覆蓋,畝均用種量1.5公斤以上,機械開溝、施用根瘤菌全覆蓋。畝均鮮草產量達到1000公斤及以上。
實施時間:申報當年9月—10月。
補貼額度:50元/畝,以經驗收后的實際種植面積為計算依據。單個種糧大戶最高補貼不超過2000畝。
4.生產配套設施建設。新建種糧大戶生產配套設施,解決大戶及周邊農戶稻谷收曬、烘干的需要。
建設內容:新建曬谷場、購買成套糧食烘干設備。
建設標準:新建曬谷場單個面積不超過1500平方米,糧食烘干機批處理量一般不超過20噸。
建設時限:一個年度以內。
補貼額度:新建曬谷場補貼60元/平方米,以經驗收后實際建設面積為計算依據,單個種糧大戶最多申報2個。糧食烘干機補貼70%,以扣除農機購置補貼后的實際購買價為計算依據。
項目申報要求:
⑴曬場不占用基本農田。
⑵曬場自用為主,但空閑時同意與周邊村民共用,且不收費。
⑶曬場建設符合省級有關規定。
⑷糧食烘干機具備固定作業場所,且未來五年內不轉手或出售。
四、申報立項
(一)申報程序
農田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由種糧大戶自主向鄉鎮政府(農場)申報,縣級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初核,設區市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復核后統一向省農業廳和財政廳申報。
貸款貼息項目, 由種糧大戶自主向鄉鎮政府(農場)申報,并經當地農村信用社初核后,送縣級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初審,再向省信用擔保公司縣級分公司、農村信用聯社(農商銀行)申請擔保和貸款,設區市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轄區內貸款項目復核后統一向省農業、財政部門(省信用擔保公司)、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申報。
種糧大戶可同時申報多個補貼項目。
(二)申報材料
所有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外加封面。
1.申報基本材料:
⑴種糧大戶基本情況表、種糧大戶項目申報表(見附件)。
⑵種糧大戶本人(配偶)身份證明復印件,合作社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理事會全體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⑶所有流轉耕地租賃合同復印件。
⑷參與投保水稻種植保險合同復印件。
2.申報金融支持還需提供的材料:
⑴自有農機設備和土地產出物(糧食)向省信用擔保公司縣級分公司的抵押合同。
⑵農村信用聯社(農商銀行)、省信用擔保公司要求提供的資料。
3.申報田間灌排工程項目還需提供的材料:
⑴鄉鎮政府出具的基本農田證明、水資源利用情況說明。
⑵涉及農田的鄉、村、村民同意建設確認書。
(三)申報時限
種糧大戶應在2013年1月30日前完成自主申報,縣級應在2013年2月底前完成項目初核并上報設區市,設區市應在2013年3月10日前完成復核并匯總上報。
(四)立項審批主體
農田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由農業廳會同財政廳審批。信貸融資項目由省農業廳會同財政廳、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審批(核)。
(五)立項審批時限
省有關部門在2013年春耕前完成項目審批。
五、項目實施
(一)實施主體
種糧大戶負責組織項目實施,并承擔項目責任。
(二)實施要求
1.嚴格按照批復的項目內容組織實施。
2.嚴格按照批復的時間進度組織實施。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要求組織實施。
4.妥善保管好項目實施有關材料文件,以備檢查。
5.符合國家關于工程建設、財政資金管理等有關規定。
6.種糧大戶每季插秧完畢后,必須向耕地所在的鄉鎮政府或農場申報水稻實際種植面積情況,鄉政府或農場應對種糧大戶每季自行申報的種植面積情況進行核實并登記備案。
(三)項目驗收
縣級農業部門牽頭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織本縣項目驗收,設區市農業和財政部門對驗收結果進行復核,省級農業和財政部門對全省項目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六、補貼辦法
(一)補貼核算
依據項目批復、項目驗收報告等有效材料,由縣級有關部門分項計算各類項目補貼金額,設區市匯總審核后,省級有關部門最終確定財政應補貼種糧大戶金額。
(二)補貼方法
1.項目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在項目立項批復后,全額預撥到縣級財政,年度終了進行清算。項目經縣級驗收合格、并報設區市復核后,由縣級財政按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在30日內補貼給種糧大戶。
2.利息補貼由縣級財政在種糧大戶貸款本息結清后,從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直接補貼種糧大戶。
3.擔保費補貼由省級財政直接支付省信用擔保公司。
4.種糧大戶補貼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
七、項目管理
(一)管理主體和職責
項目管理主體為各級農業、財政部門,負責種糧大戶補貼對象的確定、建設方案審核、貸款額度核定、立項批復、監管驗收等。
農村信用社負責盡職調查、貸款額度的核定與發放、資金流向跟蹤、貸款回收等。
(二)管理方法
項目管理實行審核結果公示制、建設進度調度制、建設內容巡查制、大戶資質和信用備案制。
(三)違規處理
資格審查和項目督查貫穿于項目實施全過程,如發現種糧大戶有嚴重弄虛作假行為,以及違反國家建設工程、財政資金使用、信貸有關政策規定的種糧大戶,一經查實,扣回項目補貼資金,取消其以后至少3個年度的補貼資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附件:1. 中糧大戶基本信息表.doc
2. 中糧大戶(合作社)基本信息表.doc
3. 江西省中糧大戶補貼試點項目申報審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