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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汕頭市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汕府辦〔2013〕28號)

   2013-04-19 297
核心提示: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汕頭市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汕頭市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工商局反映。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12日

  汕頭市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深入推進我市“兩建”工作,進一步嚴厲打擊產品質量違法犯罪行為,切實整頓和規范我市市場經濟秩序,市政府決定從現在起至明年初,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密結合全市“兩建”工作態勢,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謀劃產品質量工作,深刻吸取澄海玩具事件教訓,堅持以打促建、打建結合,嚴厲打擊產品質量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規范引導力度,加快質量強市、質量興市建設,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打擊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打、防、治、扶、建多措并舉,堅決遏制產品質量違法生產經營勢頭,查處一批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取締一批無證無照黑窩點,吊銷一批違法生產經營單位資質,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堅決杜絕“三無”產品以及應取得3C認證、QS認證等而未取得的產品上市,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推動我市“兩建”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任務

  (一)消費品等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重點整治玩具、服裝、文具、化妝品、洗滌用品、家用電器、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十一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加大清理無中文標識、虛假標識以及應取得3C認證而未取得的產品力度;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力度;嚴格發證后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市質監局、市工商局牽頭)

  (二)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突出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對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抓住運輸、倉儲、銷售等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市工商局牽頭)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進行整治;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市農業局牽頭)

  (四)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對食品企業和小作坊依法進行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QS認證等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確保必備生產條件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嚴格食品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市質監局牽頭)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

  (六)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特別是水產品原料基地、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的行為,嚴格出口農產品產地檢驗檢疫責任制,全面實施對出口水果、飼料(含原料)、種子苗木和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制度,加強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存放、運輸過程的監管。重點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行為,對非法進口的貨物一律退貨或銷毀。加強檢驗檢疫,防止動植物危險性病蟲害和有毒有害物質傳入傳出;強化玩具、燈具、小家電、摩托車、沙灘車等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加強對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的質量安全管理。(市檢驗檢疫局牽頭)

  四、時間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3月)

  各級政府在成立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后,要根據自身實際,因地制宜,以支柱產業為主,制訂更加具體、更加詳盡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工作措施,形成一級抓一級、級級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各區縣應于3月25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及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辦公室成員及聯絡員名單上報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辦公室。同時,要加強宣傳發動,廣泛開展動員,精心部署布置,嚴厲打擊違反產品質量行為,為專項行動營造濃厚氛圍。

  (二)摸底建賬和自查自糾階段(2013年4月)

  1. 建立三級臺賬。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由政府負總責、各部門齊抓共管,建立居(村)委會、街道(鎮)、區縣三級工作臺賬。各居(村)委會、街道(鎮)負責采取超常規措施,組織開展地毯式、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分類登記造冊,然后由區縣政府匯總,提出整治措施,研究制定詳細的整治方案并組織落實。

  2. 企業自查自糾和加強行業自律。加強對全社會的宣傳發動,特別是向企業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落實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健全企業質量安全內控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以質量信用信息為基礎,明確企業是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開展企業分級分類監管。同時,落實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法定責任。另外,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召開行業協會專題會議,簽訂行業自律倡議書,建立行業自律制度,促進行業規范。

  (三)清理整治階段(2013年5月至11月)

  逐一對照工作臺賬,由相應職能部門牽頭組織開展打擊整治行動,集中查辦一批案件,整治一批問題突出的地區、行業,打擊處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確保取得明顯效果和震懾作用。對流通環節無證無照經營行為、“三無”產品等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清查,有效凈化市場環境;對存在無證無照生產(包括營業執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及應取得3C認證和QS認證等而未取得的產品、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等質量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查處;對各種手續不全、不具備合法資質的企業,實行關停,堅決鏟除制假窩點,徹底摧毀其制假能力;對有毒有害物質問題嚴重的產品,堅決予以沒收、銷毀;對已售出的產品,堅決責令召回;對存在質量違法行為的有證有照企業、該吊銷證照的,堅決依據有關程序予以吊銷;對性質惡劣的、屢打屢犯的企業及窩點,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打建結合階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

  結合全市“兩建”工作,切實建立產品質量監管長效機制。強化社會監督力度,建立和健全行業組織和經營者誠信經營、監督互助的自律監督體系,通過加強行政指導、普法宣傳、監管前移等舉措,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總部企業、重點企業的引領和示范作用,促進行業規范和誠信經營,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輿論監督,抑制產品質量侵權行為,在新聞媒體開辟“產品質量安全”欄目,通過公布產品質量信息、產品質量侵權熱點,發布產品質量安全預警,披露重大典型產品質量侵權案例,曝光嚴重失信企業,動員和鼓勵全社會參與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廣泛宣傳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努力營造良好的產品質量安全輿論氛圍。

  (五)總結驗收階段(2014年2月)

  各區縣政府、各部門要對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總結驗收,完善有關措施,建立打擊違反產品質量行為長效管理機制,并于2014年2月15日前向市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市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于2月中下旬組織對各地、各部門的專項整治行動進行考核驗收。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地區和個人進行表揚,對整治不力、整治效果差、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工職責。市政府將成立市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專項整治行動,市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小組辦公室,各牽頭單位派1-2名業務骨干參加,承擔日常各項工作。各區縣、各街道(鎮)相應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把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大人力、物力和經費投入,充分保障專項行動的全面推進;要認真吸取澄海玩具事件的深刻教訓,舉一反三,以壯士斷腕、刮骨療傷的勇氣根除汕頭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毒瘤。要以開展“兩建”工作為契機,堅持以整治促規范、以規范促發展,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秩序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溝通協作,形成整治合力。針對重點行業、重點產品,實行地毯式集中排查,工商、質監、衛生、食藥監、城管、經信、環保、公安、監察、財政等部門,按照法定職權進行分工,切實履行監管執法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強化聯合執法,形成強大整治合力。完善地區間、部門間案件通報協查和信息反饋、案件移交等制度,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專項行動格局。

  (三)加強行動宣傳,引導社會輿論。各區縣政府和職能部門要廣泛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質量月等質量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提升全民質量意識和法制意識。發揮好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曝光典型案件,提高產品生產者、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的自覺性和自律意識。

  (四)加強檢查督辦,強化責任追究。各區縣政府、各部門要加強對下屬單位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市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督查各級工作臺賬執行情況,并建立相應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對出現產品質量事故的,企業是第一責任人,要追究企業的法律責任。對質量安全事故頻發、區域性問題長期不能解決或是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要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責任。對在行動中搞地方保護主義、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推諉扯皮的,要堅決嚴肅查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各區縣政府、各牽頭單位要在轉段前3日內將本階段情況向市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

  (五)建立長效機制,夯實“兩建”基礎。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此次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的業務指導,結合“兩建”工作,堅持打建結合、打扶并舉,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行業規范、企業自律、社會參與的打擊制假售假長效機制,不斷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監管長效機制,為深入推動汕頭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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