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監局,省局各處室、單位: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抓好落實。
一、高度重視,切實把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執法監督條例》、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市要高度重視執法監督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處(科)室,按要求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活動,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等,提高安全生產依法治理能力。各處室、單位要認真學習《辦法》,積極配合開展綜合監督和專項監督,主動接受日常監督,不斷提升執法效能。
二、建章立制,深入開展綜合監督、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各市要按照《辦法》要求,結合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制度、執法公示制度、行政許可辦理和監督檢查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考核評議和獎懲制度、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制度等一系列執法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工作機制。要認真制定執法監督計劃,嚴格監督頻次和監督力度,深入開展執法監督工作,推動監管執法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請各市認真總結執法監督工作情況,形成執法監督工作情況書面報告,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報省安監局。
三、強化監督,推動實現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糾錯問責常態化。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糾錯問責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對在執法監督中發現不當情形的,應當立即告知予以糾正,并跟蹤監督確保糾錯到位。問題嚴重的,應當下達《行政執法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下級安全監管部門依法改正、糾正。執法行為違法、不當情形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機構、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
附件: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辦法》的通知
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抓好落實。
一、高度重視,切實把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監督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執法監督條例》、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市要高度重視執法監督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處(科)室,按要求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活動,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等,提高安全生產依法治理能力。各處室、單位要認真學習《辦法》,積極配合開展綜合監督和專項監督,主動接受日常監督,不斷提升執法效能。
二、建章立制,深入開展綜合監督、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各市要按照《辦法》要求,結合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制度、執法公示制度、行政許可辦理和監督檢查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考核評議和獎懲制度、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制度等一系列執法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工作機制。要認真制定執法監督計劃,嚴格監督頻次和監督力度,深入開展執法監督工作,推動監管執法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請各市認真總結執法監督工作情況,形成執法監督工作情況書面報告,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報省安監局。
三、強化監督,推動實現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糾錯問責常態化。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糾錯問責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糾正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對在執法監督中發現不當情形的,應當立即告知予以糾正,并跟蹤監督確保糾錯到位。問題嚴重的,應當下達《行政執法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下級安全監管部門依法改正、糾正。執法行為違法、不當情形嚴重的,依法追究有關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機構、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
附件:

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