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衛生局、食品辦,市疾控中心,各有關醫院:
根據衛生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2〕131號)要求,現制定《2013年北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并印發你們,請認真落實。各區縣食品辦要協調農業、質監、工商等相關部門積極配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各區縣要將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所需的檢驗檢測、購買樣品、培訓、專家評估等經費納入預算。各監測機構按要求報送監測結果,市疾控中心匯總全年監測數據,撰寫監測工作報告,及時報市衛生局,由市衛生局報市食品辦。
附件:2013年北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2013年北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第一部分 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
一、監測目的
了解北京市食品中主要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趨勢,掌握和分析北京市食品安全狀況,確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來源,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同時,評價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污染控制水平與食品安全標準的執行情況和效力,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預警、食品安全標準的制(修)訂和采取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形式
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采用常規監測與專項監測相結合形式。常規監測是針對消費量大、流通廣的食品;專項監測是針對我國近期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食品或者為確定污染原因等特定目的,由指定的監測機構開展的專門性監測。
三、監測內容
各區縣要根據北京市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本轄區監測方案,監測數量不少于北京市監測計劃。
食品化學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項目共144項,常規監測包括食品中的農藥、獸藥、有害元素、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過程中形成的有害物質;專項監測包括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禁用藥物以及其他。
四、監測方法
?。ㄒ唬┦称坊瘜W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方法見《2013年國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工作手冊》和《北京市食品安全風險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工作手冊》。
?。ǘ└鶕冶O測計劃要求,項目的檢測工作相對集中,同時監測樣品必須具有代表性。因此,本年度的監測工作采取采樣與檢測相對分離,分散采樣,集中檢測。監測采樣的樣品種類及數量、檢測項目及分工見附錄1。
五、監測結果報告
(一)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試行)》相關規定。
?。ǘ└鳈z測機構應當按照網絡直報的要求向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送監測數據,如發現問題,各監測機構應當及時向轄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書面報告。
在計劃規定的時間范圍外,原則上應當在樣品采樣后的15日之內報送監測數據,每個季度的報告日期不得晚于該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0日。各監測機構應在2013年6月15日和2013年11月30日前將半年、全年的監測工作總結、監測結果分析報告、監測工作質量控制報告報送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監測機構于8月31日前將自查報告報送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六、質量控制
?。ㄒ唬┯尚l生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質量控制方案和考核方案。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國家質量控制方案和考核方案的要求,結合北京市疾控系統的實際,在細化國家質量控制方案和考核方案的基礎上,制訂北京市疾控系統的質量控制措施和考核方案,組織監測機構實驗室參加檢測能力驗證、比對及考核。各監測機構制定各自的質量控制措施。積極參加國家和北京市組織的能力驗證、比對及考核。
(二)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組織相應的培訓工作,對相關人員進行采樣、監測和數據上報等技術培訓。
(三)北京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對監測機構的督導。
第二部分 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
根據衛生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2〕131號)要求,結合北京市人口數量、地域特點、食品生產和消費情況,歷年細菌性食物中毒發生情況等因素,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目的
掌握和分析北京市居民消費量大、流通廣泛、食品安全風險較高的食品中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污染狀況及其變化趨勢,確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來源,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評價新發食品安全標準的執行效力,為北京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預警、 微生物標準制(修)訂和采取有針對性的食品安全監管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發現和分析食品中致病菌及人群中細菌性食源性疾病的變化情況,建立北京市食源性致病菌PFGE分型數據庫,提高食源性疾病爆發的快速診斷、溯源及處理能力。了解北京市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耐藥趨勢,建立耐藥圖譜庫,為指導抗生素在食物鏈中的合理使用,控制耐藥菌株傳播提供基礎數據。
二、監測形式
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采用常規監測與專項監測相結合形式,常規監測是針對北京市居民消費量大、風險較高的食品,包括12類食品中衛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蟲等指標,是由北京市16個區縣疾控中心開展的監測。專項監測包括嬰兒配方食品生產加工過程、城市流動早餐點相關微生物指標和葡萄球菌腸毒素的監測。詳見附錄2、3、4。
三、監測內容
各區縣要根據北京市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本轄區監測方案,監測數量應盡可能代表本轄區食品安全狀況,原則上不少于北京市監測方案。
食源性致病菌常規監測包括12類食品13種微生物指標,樣品來源于市場流通環節,應包括超市、食品店、農貿市場、學校周邊商鋪、網購及餐飲服務環節,以本地產品為主。
四、監測方法
(一)監測點定義。指根據北京市的行政區劃,在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工作中采集監測樣品的區(縣)。
(二)監測點的確定。北京市設定監測點的數量不少于本市區(縣)總數的50%,并基本覆蓋全市。各監測點承擔的監測項目和樣品數量應當綜合考慮人口數量、食品生產、消費等因素科學確定。常規監測項目的監測點、采樣點和采樣時間應相對固定。
?。ㄈ┦吃葱灾虏【O測方法見《2013年食源性致病菌監測工作手冊》,另行印發。
五、監測結果報告
各監測機構應當按照監測計劃網絡直報的要求向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送監測數據,上報時間要求是每月5日之前。并在2013年6月15日和2013年11月30日前將半年、全年的監測工作總結、監測結果分析報告、監測工作質量控制報告報送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監測機構于8月31日前將自查報告報送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如發現問題,各監測機構應當及時向本轄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書面報告。
六、質量控制
?。ㄒ唬┯杀本┦屑膊☆A防控制中心制訂質量控制措施和考核方案,組織監測機構實驗室參加檢測能力驗證、比對及考核。
?。ǘ┍本┦屑膊☆A防控制中心負責組織相應的培訓工作,對相關人員進行采樣、監測和數據上報等技術培訓。
?。ㄈ┍本┦屑膊☆A防控制中心負責組織對監測單位的現場督導。
第三部分 2013年北京市食源性疾病監測方案
本方案包括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蟾婧褪吃葱约膊≈鲃颖O測三部分。
一、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
?。ㄒ唬┍O測目的
發現目前常規疾病監測難以覆蓋、具有潛在公共衛生意義、與食品相關的慢性和亞慢性健康損害。
?。ǘ┍O測定義
1.疾病的臨床表現(如癥狀、體征、實驗室和輔助檢查結果及病程)及流行病學特征(如發病年齡、人群分布、時間分布和地區分布等)與診療經驗和專業判斷明顯不符,用現有的臨床專業知識和經驗、流行病學知識等無法解釋;
2.病情/健康損害嚴重或導致死亡,無法得到合理解釋;
3.同一醫療機構接診的類似病例數異常增多,超過既往水平且無法得到合理解釋;
4.存在上述一個或數個特征,并且可能與食品有關的疾??;
5.疑似食源性異常事件是由一個以上的個案組成。
本監測中異常病例不是臨床上的“疑難雜癥”,以下情況不屬于本次監測范疇:
1.國家法定傳染?。?/p>
2.原因明確的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案或事件;
3.診斷和鑒別診斷不清的疑難雜癥;
4.未經試點醫院會診、也未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會診確定的異常病例/事件;
5.與食品不相關的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
?。ㄈ┍O測范圍
2013年在北京市37家醫療機構開展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工作,試點醫院名單見附錄6。各區縣可根據醫療機構的診療水平、??铺厣涂尚行宰孕性黾釉圏c醫院。
(四)監測對象
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的人群為試點醫院所接診的全部就診患者,重點監測對象為年齡≤14周歲的嬰幼兒和兒童、年齡≥65周歲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婦女。應特別關注內科(如消化內科、腎內科和神經內科等)和兒科的就診者。
?。ㄎ澹┍O測內容
監測內容包括監測對象一般信息、主要臨床癥狀、體征、實驗室檢查及輔助檢查結果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等,具體內容見附錄7《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卡》。
?。┍O測工具
監測工具為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數據采集平臺(http://www.chinafoodsafety.net)。
(七)報告流程
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以醫院為單位進行個案/事件報告,報告流程參見《2013年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手冊》。
(八)工作職責
1.衛生行政部門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報告工作的統一領導,負責確定試點醫院,成立專家組,保證監測工作經費;及時組織對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進行確認;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監測、報告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監測工作順利開展。
2.市疾控中心
負責對區縣疾控機構的技術培訓,指導區縣級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開展監測;開展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的相關實驗室檢測并報告、反饋實驗室檢測結果;對區縣疾控中心開展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進行審核;定期上報監測結果。
3.區縣疾控中心
負責對試點醫院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卡的審核和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的網絡直報;培訓并指導試點醫院開展監測工作;負責對醫療機構報告的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定期匯總分析監測結果,如未接到醫療機構異常病例報告,每月向市疾控進行零報告。
4.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指定專人負責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的報告工作;開展報告程序的人員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的報告意識;協助疾控機構對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如無異常病例,每月向屬地疾控機構進行零報告。
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報告
?。ㄒ唬┍O測目的
以搜集信息為目的,全面掌握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情況,為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制定提供依據。
(二)監測對象
各區縣衛生局組織調查處置完畢的所有發病人數2人及以上,或死亡人數為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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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區縣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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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疾控中心登陸國家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蟾嫦到y(https://www.chinafoodsafety.net)進行網絡直報。
?。ㄎ澹﹫蟾娉绦?/p>
1.醫療機構在日常診療中發現疑似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氖录?,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報告轄區衛生行政部門。
2.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在組織完成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录幹猛戤吅笠恢軆?,由轄區疾控中心登錄“國家食源性疾?。ㄊ澄镏卸荆﹫蟾嫦到y”完成事件的報告;
3如未接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報告,區縣疾控中心在每月向市疾控中心進行零報告。
4.市疾控中心對各區縣疾控中心上報的食源性疾?。ㄊ澄镏卸荆┦录M行審核后上報。
(六)工作職責
1.衛生行政部門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報告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對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蟾媲闆r的督導檢查,確保報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降低漏報。
2.市疾控中心
組織開展區縣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蟾嫦到y數據采集平臺軟件使用的技術培訓與指導;定期匯總分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發病情況。
3.區縣疾控中心
及時對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M行網絡報告;定期分析、匯總轄區內的監測數據;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向市疾控中心報告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l生情況。
4.醫療機構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一旦發現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牟∪耍瑧婪⒓聪虍數匦l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
(一)監測目的
掌握腹瀉病例病原譜構成情況及其變化趨勢;建立食源性致病菌分子分型技術,提高食源性疾病暴發早期識別與溯源能力。了解社區人群急性胃腸炎的患病狀況,為開展食源性疾病負擔評估提供基礎數據。
?。ǘ┍O測內容
1.哨點醫院監測
市衛生局根據地理位置、診療水平、發病情況等因素,確定38家醫療機構作為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的哨點醫院(見附錄8)。全年對哨點醫院以腹瀉等消化道癥狀為主訴就診的門診病例開展監測,收集病例的流行病學信息(見附錄9),并采集病例的糞便標本開展食源性致病菌檢測。4-10月份,每個區縣每月完成40例腹瀉病例流行病學信息收集和標本采集。其余月份,每個區縣每月完成20例腹瀉病例流行病學信息的收集和標本采集。
2.實驗室檢測
由哨點醫院或哨點醫院所在區縣疾控中心對采集糞便標本及時進行沙門菌、副溶血弧菌、志賀菌和5種致瀉性大腸埃希菌的分離培養、生化鑒定和血清分型。市疾控中心對分離到的陽性菌株進行復核,并進行PFGE分子分型和耐藥檢測。
3.流行病學調查
市疾控中心及時對實驗室檢測結果進行分析,當發現異常聚集的同源性病原分離株或同源性分子分型結果時,及時通知病例所在區縣疾控中心對病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調查結果報市疾控中心。當確認為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報衛生行政部門。
4.社區人群急性胃腸炎患病狀況監測
根據地理位置、經濟條件和發病水平,選擇在西城區北、朝陽區、昌平區、通州區和大興區開展社區人群急性胃腸炎患病狀況監測。每個區縣每月完成150戶居民的入戶調查工作,了解被調查對象過去4周急性胃腸炎患病狀況、就診行為和食品安全知識、態度、行為等情況。
5.阪崎腸桿菌、單增李斯特氏菌感染病例專項監測
在首都兒研所附屬兒童醫院、北京兒童醫院開展以腹瀉癥狀為主訴或罹患腦膜炎、敗血癥和壞死性小腸結腸炎的門診和住院嬰幼兒病例阪崎腸桿菌的專項監測;在北京宣武醫院開展以腹瀉、發熱癥狀為主訴或罹患化膿性結膜炎、腦膜炎、敗血癥就診的門診和住院嬰幼兒、老人、免疫缺陷病例單增李斯特氏菌專項監測。收集病例的流行病學信息,采集生物標本,由所在地區縣疾控中心進行阪崎腸桿菌、單增李斯特氏菌的分離培養,市疾控中心進行鑒定和分子分型。
?。ㄈ┍O測方法
具體監測方法參見《2013年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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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衛生行政部門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工作,落實監測工作經費,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監測工作落實情況。
2.市疾控中心
制訂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工作方案;開展食源性致病菌分離株的復核、分子分型和耐藥檢測;開展市級培訓和質量控制,定期對全市主動監測數據的匯總分析,發現異常的病原體聚集情況,及時通知區縣疾控中心啟動流行病學調查,并向市衛生局報告調查結果
3.區縣疾控中心
區疾控中心負責協助制訂本轄區的主動監測方案;開展對哨點醫院和社區服務機構的培訓和技術指導,負責審核哨點醫院報送的流行病學信息,開展對糞便標本食源性致病菌的分離培養、生化鑒定和血清分型;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及時報送實驗室檢測結果和陽性菌株,對發現的異常的病原體聚集病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4.哨點醫院
按方案要求收集符合監測定義病例的流行病學信息,采集相關標本;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向所在地的區疾控中心報送監測信息和待檢標本;
5.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負責社區人群急性胃腸炎患病狀況監測的入戶調查工作,每月完成規定數量的調查問卷,并及時向區縣疾控中心報送監測結果。
附錄:1.2013年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計劃
2.2013年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常規監測內容
3.2013年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專項監測——流動早餐監測內容
4.2013年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專項監測——生乳金黃色葡萄球菌專項監測內容
5.2013年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采樣記錄表
6.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試點醫院
7.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卡
8.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哨點醫院名單
9.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 附錄1-附錄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