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場監管所:
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冷鏈食品輸入風險,進一步守住守牢冷鏈食品風險防控底線,經局領導研究同意,現將我局《疫情防控期間冷鏈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寶雞市渭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疫情防控期間冷鏈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冷鏈食品輸入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冷藏冷凍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領導機構
成立疫情防控期間冷鏈食品監督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王建強任組長;由黨組成員、副局長袁永德、張衛東、孫建平任副組長:由各股室負責人、各所所長、綜合執法大隊隊長為成員。
二、工作職責
(一)各單位職責
食品流通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冷鏈食品銷售、貯存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生產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的冷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餐飲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餐飲企業的冷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集貿市場內冷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藥械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零售藥店消毒用品、發燒退熱類藥品購買實名登記工作;
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查處本行政區域內冷鏈食品質量安全有關違法行為及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置
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餐飲、貯存領域的冷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冷鏈食品經營單位職責
1、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貯存、運輸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更新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切實做好從業人員防控、裝卸儲運過程、食品生產經營過程防控。
2、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采購、使用、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應及時關注海關總署關于進口冷鏈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相關公告。
3、從外埠購入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需在購進食品到達渭濱區前24小時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市場監管所報備購入者名稱、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4、從外埠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持有核酸檢測證明及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凡是不能提供以上兩樣證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銷售或用于生產經營、餐飲消費。
5、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餐飲消費各環節涉及單位和個人應建立實名制管理臺賬,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環境、食品、人員核酸檢測,確保第一時間排查發現疫情風險、第一時間管控處置疫情風險。
三、工作機制
從外埠購入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需在購進食品到達渭濱區前24小時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市場監管所報備(日報表),每日12時前報備前一天情況;
市場監管所將各經營單位報備情況匯總后每日向局食品流通股報備(日報表),每日下午4時前上報;
區食品流通股將各所報備情況匯總后向區疫情指揮部及市局報備(日報表),每日下午6時前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部署,屬地落實。各股、所、隊要提高對冷鏈食品監管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要根據實施方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監管無死角。
(二)加強溝通,報送信息。各所要及時將方案內容及要求傳達至本轄區內各類經營單位,對冷鏈食品要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明細臺帳、按照要求做好報表報送工作,并將各單位加強冷鏈食品監管好的做法及時報局食品流通股。
聯系人:程海明 電話:3158596;
附件:1.渭濱區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略)
2.渭濱區進口冷鏈食品銷售臺帳(略)
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冷鏈食品輸入風險,進一步守住守牢冷鏈食品風險防控底線,經局領導研究同意,現將我局《疫情防控期間冷鏈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寶雞市渭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疫情防控期間冷鏈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冷鏈食品輸入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冷藏冷凍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領導機構
成立疫情防控期間冷鏈食品監督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王建強任組長;由黨組成員、副局長袁永德、張衛東、孫建平任副組長:由各股室負責人、各所所長、綜合執法大隊隊長為成員。
二、工作職責
(一)各單位職責
食品流通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冷鏈食品銷售、貯存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生產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的冷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餐飲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餐飲企業的冷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集貿市場內冷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藥械監管股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零售藥店消毒用品、發燒退熱類藥品購買實名登記工作;
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查處本行政區域內冷鏈食品質量安全有關違法行為及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置
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餐飲、貯存領域的冷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冷鏈食品經營單位職責
1、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貯存、運輸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更新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切實做好從業人員防控、裝卸儲運過程、食品生產經營過程防控。
2、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采購、使用、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應及時關注海關總署關于進口冷鏈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相關公告。
3、從外埠購入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需在購進食品到達渭濱區前24小時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市場監管所報備購入者名稱、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4、從外埠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持有核酸檢測證明及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凡是不能提供以上兩樣證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銷售或用于生產經營、餐飲消費。
5、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餐飲消費各環節涉及單位和個人應建立實名制管理臺賬,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環境、食品、人員核酸檢測,確保第一時間排查發現疫情風險、第一時間管控處置疫情風險。
三、工作機制
從外埠購入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需在購進食品到達渭濱區前24小時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市場監管所報備(日報表),每日12時前報備前一天情況;
市場監管所將各經營單位報備情況匯總后每日向局食品流通股報備(日報表),每日下午4時前上報;
區食品流通股將各所報備情況匯總后向區疫情指揮部及市局報備(日報表),每日下午6時前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部署,屬地落實。各股、所、隊要提高對冷鏈食品監管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要根據實施方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監管無死角。
(二)加強溝通,報送信息。各所要及時將方案內容及要求傳達至本轄區內各類經營單位,對冷鏈食品要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明細臺帳、按照要求做好報表報送工作,并將各單位加強冷鏈食品監管好的做法及時報局食品流通股。
聯系人:程海明 電話:3158596;
附件:1.渭濱區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略)
2.渭濱區進口冷鏈食品銷售臺帳(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