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行署、拉薩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已經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4年5月20日
附件:
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
為推進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網絡輿論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的通知》(安監總廳宣教〔2014〕52號)精神,結合全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隨著全區經濟社會快速持續健康發展,關注安全生產已成為全社會共識。為使廣大人民群眾快速、準確地了解關切的安全生產問題,有針對性地發布真實、權威信息,及時回應、解答互聯網上與安全生產工作有關的言論、熱點和疑慮,積極穩妥化解網絡輿論危機,有效預防、減少和消除突發網絡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維護安全生產工作的公信力和社會形象,維護西藏社會穩定,切實提升應對網絡新媒體的能力,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為西藏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營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籌組織。將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成立本單位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
(二)單位負責,依法處置。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對本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網絡輿情負責,依法依規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及時研判。建立網絡信息監測、報告、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掌握互聯網上動態性、苗頭性和預警性信息,及時分析研判,對事件予以準確定性,并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
(四)積極發聲,正面引導。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有效引導網上輿論,掌控輿論的主導權和話語權,化解和降低不良影響,使網絡宣傳服務于安全生產工作大局,服務于突發事件的妥善處置。
(五)維護穩定,防止炒作。立足于維護西藏維定、服務發展、保障民生,采取法律、管理、技術、輿情疏導等綜合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有效防止網絡輿情被炒作。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創造良好安全生產環境,成立自治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格桑次仁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政法委副書記、區安委會主任
副組長:次仁平措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安委會副主任
曹 邊 疆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
自治區安委會副主任
達 木 拉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局長
自治區安委會副主任
平 措 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
自治區安委會副主任
成 員: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拉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協調處置等相關工作。
四、應對措施
應對網絡輿情,要嚴格執行保密、新聞、宣傳法律法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應對處置,主要采取以下4種方式:
(一)及時進行權威發布,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二)組織相關專家或網絡評論員發出正面聲音,掌握輿論主導權;(三)提請有關網站對不實信息進行刪除、覆蓋等操作,消除不良影響;(四)對惡意炒作、涉嫌違法犯罪的,報請網絡安全監察機關依法予以處置。
五、組織程序及辦法
堅持正面導向的原則,通過權威發布和解疑釋惑,增加相關工作的透明度,以疏代堵,積極把握網絡輿論主動權。
(一)收集研判預警階段
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要對本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可能引發安全生產網絡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搜集掌握有關真實信息,通過分析預判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潛在影響和風險,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階段
安委會成員單位網絡輿情應對工作在本單位黨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按以下分類報送和處置:
1.一般網絡輿情。負責網絡工作人員發現網絡輿情后要及時向單位辦公室負責人匯報,由辦公室通知職能處(室)依據職能分工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經本單位分管領導審定后答復。
2.較大網絡輿情。負責網絡工作人員發現網絡輿情后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和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召集辦公室及其相關職能處(室)作出定性并提出應急處置意見,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審定批準后實施有效應對。
3.重大以上網絡輿情。負責網絡工作人員發現網絡輿情后要立即報告辦公室和單位主要領導,主要領導立即召集辦公室和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會議研究應對措施,立即啟動輿情應急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4.負責網絡工作人員發現剛發生的較大以上生產安全網絡輿情,應立即通知單位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按照“較大網絡輿情”辦理程序進行處理。
(三)回應輿情階段
根據輿情級別和涉事原因,按照“實事求是、公開透明,口徑一致、準確及時”的原則,一般網絡輿情在發現后3小時內,較大網絡輿情在發現后2小時內,重大以上網絡輿情在發現后90分鐘內以單位或網絡新聞發言人的名義采取跟帖答復、專家訪談、網絡評論、舉辦新聞發布會或通報會、發布新聞通稿、接受記者采訪等方式進行回應。跟帖依法依規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或答疑釋惑,及時、有效控制事態,正面、有序引導網絡輿論。
1.對與安全生產工作密切相關的意見、建議,可研究提出回應意見,及時跟帖回復。
2.對反映安全生產工作問題情況屬實的,或有一定根據的批評性輿情,要以解決反映的問題為重點,直面問題,勇擔責任,及時跟帖回應,表明態度,主動道歉,公開處理結果,理順和穩定公眾情緒,扭轉不利導向。
3.對帶有舉報性質,但線索不明晰的輿情,相關單位要及時回應,跟蹤深挖線索,嚴查違法違規行為,給社會公眾一個明確解決問題的預期,及時公開事實真相和處理結果。
4.對內容嚴重失實、惡意中傷、嚴重誤導社會認知的有害信息,要力爭及時、客觀、準確地發布事實真相,公開辟謠,澄清事實,提請有關網站對不實信息或謠言進行刪除、覆蓋等操作,消除不良影響。
5.對蓄意破壞、惡意反復炒作,可能引發輿情發酵的信息,要及時澄清事實真相,舒緩社會公眾的情緒。要注重從源頭上控制信息的進一步傳播,平息事態。
(四)監測輿情階段
輿情確認后,負責網絡工作人員應持續跟蹤監測輿情發展動向,直至輿情平息為止。在跟蹤監測過程中發現有輿情發酵、影響面不斷擴大等不良發展趨勢時,要及時報告本單位辦公室負責人。
(五)會商階段
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在應對本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輿情時,需其他單位協助時,要根據輿情級別,按以下程序進行會商。
1.一般網絡輿情。由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進行會商,研判輿情潛在風險,提出應對意見,主辦單位進行回應。
2.較大網絡輿情。主辦單位要立即向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會商,研究提出回應方式應對意見,報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審定后,主辦單位進行回應。
3.重大以上網絡輿情。主辦單位要立即向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召開輿情應對會。根據輿情反映的事件性質和研判結果,研究提出輿情處理措施,擬定應對方案。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對方案的具體實施。
涉及各地(市)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網絡輿情,由自治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辦理。
(六)消除影響,積極做好輿論公關階段
輿情事件平息后,主辦單位應做好善后工作。
1.一般網絡輿情。應直接與網站或首發信息人溝通,了解其發布原由,及時化解有關矛盾,促成其主動刪帖。
2.對于重大的惡意網絡負面信息,請當地相關部門協助處理清除;對于惡意詆毀的信息,應利用法律手段,發表法律聲明,強調追究法律責任,敦促刪除不實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
(七)后續處理階段
(一)繼續跟蹤。負責回復網絡輿情單位要繼續收集跟蹤輿情,掌握網絡輿論的演化過程,及時向單位領導匯總報告網民對回復提出的質疑。
(二)繼續引導。負責回復網絡輿情單位要及時研究后續回應意見,對網絡出現的言論進行正面引導。
(三)繼續溝通。負責回復網絡輿情單位要保持與首發信息人的溝通,爭取通過良好溝通最終達成輿情事件徹底平息。
(四)總結評估。輿情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應針對輿情危機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整個輿情事件的處置情況、經驗教訓進行總結,提出改進工作意見。
六、工作保障
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要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和網管技術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建立網絡輿情監管機制,在單位干部職工中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懂政策法規、善應對網絡的網民隊伍,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網絡輿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名詞解釋
網絡言論:指網絡上出現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意見建議、正負面消息、謠言等。
網絡輿情:指引發圍觀、炒作行為的網絡言論。
一般網絡輿情:指網民對某項政策或某個事故處理進行詢問、提出質疑、表達訴求,僅有少量圍觀的輿情。
較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出現,跟貼點擊次數在1天內超過1000次,或者在微博、博客轉發超過100次,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輿情。
重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同時出現,點擊次數在1天內超過1萬次,或微博、博客轉發超過300次,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輿情。
特別重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出現,1天內點擊次數超過5萬次以上;或微博、博客轉發超過500次以上,有可能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造成重大圍觀事件的輿情。
《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已經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4年5月20日
附件:
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
為推進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網絡輿論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的通知》(安監總廳宣教〔2014〕52號)精神,結合全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隨著全區經濟社會快速持續健康發展,關注安全生產已成為全社會共識。為使廣大人民群眾快速、準確地了解關切的安全生產問題,有針對性地發布真實、權威信息,及時回應、解答互聯網上與安全生產工作有關的言論、熱點和疑慮,積極穩妥化解網絡輿論危機,有效預防、減少和消除突發網絡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維護安全生產工作的公信力和社會形象,維護西藏社會穩定,切實提升應對網絡新媒體的能力,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為西藏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營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籌組織。將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成立本單位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
(二)單位負責,依法處置。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對本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網絡輿情負責,依法依規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及時研判。建立網絡信息監測、報告、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掌握互聯網上動態性、苗頭性和預警性信息,及時分析研判,對事件予以準確定性,并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
(四)積極發聲,正面引導。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有效引導網上輿論,掌控輿論的主導權和話語權,化解和降低不良影響,使網絡宣傳服務于安全生產工作大局,服務于突發事件的妥善處置。
(五)維護穩定,防止炒作。立足于維護西藏維定、服務發展、保障民生,采取法律、管理、技術、輿情疏導等綜合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有效防止網絡輿情被炒作。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創造良好安全生產環境,成立自治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格桑次仁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政法委副書記、區安委會主任
副組長:次仁平措 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安委會副主任
曹 邊 疆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
自治區安委會副主任
達 木 拉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局長
自治區安委會副主任
平 措 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
自治區安委會副主任
成 員: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拉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協調處置等相關工作。
四、應對措施
應對網絡輿情,要嚴格執行保密、新聞、宣傳法律法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應對處置,主要采取以下4種方式:
(一)及時進行權威發布,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二)組織相關專家或網絡評論員發出正面聲音,掌握輿論主導權;(三)提請有關網站對不實信息進行刪除、覆蓋等操作,消除不良影響;(四)對惡意炒作、涉嫌違法犯罪的,報請網絡安全監察機關依法予以處置。
五、組織程序及辦法
堅持正面導向的原則,通過權威發布和解疑釋惑,增加相關工作的透明度,以疏代堵,積極把握網絡輿論主動權。
(一)收集研判預警階段
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要對本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可能引發安全生產網絡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搜集掌握有關真實信息,通過分析預判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潛在影響和風險,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階段
安委會成員單位網絡輿情應對工作在本單位黨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按以下分類報送和處置:
1.一般網絡輿情。負責網絡工作人員發現網絡輿情后要及時向單位辦公室負責人匯報,由辦公室通知職能處(室)依據職能分工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經本單位分管領導審定后答復。
2.較大網絡輿情。負責網絡工作人員發現網絡輿情后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和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召集辦公室及其相關職能處(室)作出定性并提出應急處置意見,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審定批準后實施有效應對。
3.重大以上網絡輿情。負責網絡工作人員發現網絡輿情后要立即報告辦公室和單位主要領導,主要領導立即召集辦公室和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會議研究應對措施,立即啟動輿情應急預案,開展應對工作。
4.負責網絡工作人員發現剛發生的較大以上生產安全網絡輿情,應立即通知單位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按照“較大網絡輿情”辦理程序進行處理。
(三)回應輿情階段
根據輿情級別和涉事原因,按照“實事求是、公開透明,口徑一致、準確及時”的原則,一般網絡輿情在發現后3小時內,較大網絡輿情在發現后2小時內,重大以上網絡輿情在發現后90分鐘內以單位或網絡新聞發言人的名義采取跟帖答復、專家訪談、網絡評論、舉辦新聞發布會或通報會、發布新聞通稿、接受記者采訪等方式進行回應。跟帖依法依規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或答疑釋惑,及時、有效控制事態,正面、有序引導網絡輿論。
1.對與安全生產工作密切相關的意見、建議,可研究提出回應意見,及時跟帖回復。
2.對反映安全生產工作問題情況屬實的,或有一定根據的批評性輿情,要以解決反映的問題為重點,直面問題,勇擔責任,及時跟帖回應,表明態度,主動道歉,公開處理結果,理順和穩定公眾情緒,扭轉不利導向。
3.對帶有舉報性質,但線索不明晰的輿情,相關單位要及時回應,跟蹤深挖線索,嚴查違法違規行為,給社會公眾一個明確解決問題的預期,及時公開事實真相和處理結果。
4.對內容嚴重失實、惡意中傷、嚴重誤導社會認知的有害信息,要力爭及時、客觀、準確地發布事實真相,公開辟謠,澄清事實,提請有關網站對不實信息或謠言進行刪除、覆蓋等操作,消除不良影響。
5.對蓄意破壞、惡意反復炒作,可能引發輿情發酵的信息,要及時澄清事實真相,舒緩社會公眾的情緒。要注重從源頭上控制信息的進一步傳播,平息事態。
(四)監測輿情階段
輿情確認后,負責網絡工作人員應持續跟蹤監測輿情發展動向,直至輿情平息為止。在跟蹤監測過程中發現有輿情發酵、影響面不斷擴大等不良發展趨勢時,要及時報告本單位辦公室負責人。
(五)會商階段
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在應對本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輿情時,需其他單位協助時,要根據輿情級別,按以下程序進行會商。
1.一般網絡輿情。由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進行會商,研判輿情潛在風險,提出應對意見,主辦單位進行回應。
2.較大網絡輿情。主辦單位要立即向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會商,研究提出回應方式應對意見,報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審定后,主辦單位進行回應。
3.重大以上網絡輿情。主辦單位要立即向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召開輿情應對會。根據輿情反映的事件性質和研判結果,研究提出輿情處理措施,擬定應對方案。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對方案的具體實施。
涉及各地(市)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網絡輿情,由自治區安全生產網絡輿情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辦理。
(六)消除影響,積極做好輿論公關階段
輿情事件平息后,主辦單位應做好善后工作。
1.一般網絡輿情。應直接與網站或首發信息人溝通,了解其發布原由,及時化解有關矛盾,促成其主動刪帖。
2.對于重大的惡意網絡負面信息,請當地相關部門協助處理清除;對于惡意詆毀的信息,應利用法律手段,發表法律聲明,強調追究法律責任,敦促刪除不實信息。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
(七)后續處理階段
(一)繼續跟蹤。負責回復網絡輿情單位要繼續收集跟蹤輿情,掌握網絡輿論的演化過程,及時向單位領導匯總報告網民對回復提出的質疑。
(二)繼續引導。負責回復網絡輿情單位要及時研究后續回應意見,對網絡出現的言論進行正面引導。
(三)繼續溝通。負責回復網絡輿情單位要保持與首發信息人的溝通,爭取通過良好溝通最終達成輿情事件徹底平息。
(四)總結評估。輿情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應針對輿情危機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整個輿情事件的處置情況、經驗教訓進行總結,提出改進工作意見。
六、工作保障
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要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和網管技術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建立網絡輿情監管機制,在單位干部職工中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懂政策法規、善應對網絡的網民隊伍,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網絡輿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名詞解釋
網絡言論:指網絡上出現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意見建議、正負面消息、謠言等。
網絡輿情:指引發圍觀、炒作行為的網絡言論。
一般網絡輿情:指網民對某項政策或某個事故處理進行詢問、提出質疑、表達訴求,僅有少量圍觀的輿情。
較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出現,跟貼點擊次數在1天內超過1000次,或者在微博、博客轉發超過100次,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輿情。
重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同時出現,點擊次數在1天內超過1萬次,或微博、博客轉發超過300次,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輿情。
特別重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出現,1天內點擊次數超過5萬次以上;或微博、博客轉發超過500次以上,有可能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造成重大圍觀事件的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