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
為科學指導冷鏈食品生產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務院《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等國家、省、市的防控相關要求,市局專班組織制定了《廣州市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辦市場和環境整治組
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辦公室(代章)
2021年1月29日
廣州市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為科學指導本市冷鏈食品生產單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家和省針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有關防疫要求,結合我市的情況,特制定本指引。
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適用于廣州市轄區范圍內所有使用進口冷鏈食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冷鏈食品按不同溫度分為冷凍(0℃以下)冷鏈食品和冷藏(0~10℃)冷鏈食品兩類。
二、人員防控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擔負主體責任,及時配備疫情防控管理人員和冷庫安全員,建立全體員工健康監測臺賬,按實際接觸進口冷鏈食品情況將員工分為直接接觸者(如原料冷庫工作人員、原料搬運工人、生產加工中負責原料拆包、解凍、分割、腌制等工作人員等)、間接接觸者(如運輸司機、成品搬運工人、產品外包裝工人等)、其他人員(如門衛值班員、其它人事、賬務等工作人員)實施分類管理。
2.1建立員工健康登記制度
加強員工出入管理,盡量減少員工非必要外出。施行健康監測,設置企業入口測溫點,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實行“綠碼”上崗制。
做好員工(含新進人員和臨時參加工作人員)14日內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建立上崗員工健康檔案記錄,掌握員工流動及健康狀況。新員工上崗前應提交近一周內的核酸檢測報告,直接接觸冷鏈食品相關從業人員離職,應指引其自離職當日起,到居住社區報到,接受14天社區健康管理。
2.2外來人員登記與管理
減少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加工區域,確需進入的,需詢問所在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通過登記、測溫、掃碼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如佩戴口罩等),方可進入。車輛進出時,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和司機應當避免不必要的接觸。
2.3一般衛生要求
2.3.1 健康上崗。上崗前確保身體狀況良好,并向生產單位報告健康狀況信息,主動接受生產單位的體溫檢測,若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立即主動報告,并及時就醫。
2.3.2 做好個人防護。從業人員工作期間正確佩戴口罩、手套和著工作服上崗。避免防護用品的二次污染,在進行非食品相關活動(如用手打開/關閉門和清空垃圾箱)后,必須更換手套。廢棄手套應消毒后密封置入有毒有害專用垃圾桶內。
2.3.3 注意個人衛生。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不隨地吐痰,擤鼻涕時注意衛生。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口、眼、鼻。
2.3.4 加強手衛生。在處理貨品時,或雙手觸碰過貨架、扶手等公用器具時,應及時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2.3.5工作人員下班。應在緩沖區設立更衣消毒的換衣間,換衣區域應配置消毒液、洗手液、洗手臺和防護回收專用垃圾桶,換下的工作服統一收集管理和消毒。工作人員脫去工作服、工鞋、工帽、手套和醫用口罩,每脫一步需進行一次手部消毒,最后用洗手液和清水流水20秒充分洗手(七步洗手法)。切勿穿著工作時的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離開企業、搭乘公共交通、進入公共場所等。
2.4直接接觸者衛生要求
2.4.1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除做好個人一般衛生要求外,應根據實際配置工作服、隔離衣(即:兩套衣服),保持干凈整潔,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好記錄。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除“兩套衣服”外,還應按防護要求佩戴口罩、橡膠手套、面屏(護目鏡)等。推薦佩戴一次性手套,但必須經常更換,且在更換間隙以及未戴手套時洗手。工作服和隔離衣應與其他從業人員有顯著污染區標識或顏色區分,防止混用。
2.4.2搬運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前應當穿著隔離衣,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等,必要時佩戴護目鏡和面屏,切勿徒手接觸冷凍冷藏肉品、產品外包裝,避免貨物表面頻繁接觸體表,避免貨物緊貼面部、手觸摸口鼻,防止接觸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原料,如果搬運過程中發生口罩破損,應立即更換。進入冷庫存貨取貨時穿著棉大衣不能多人混用,做到一人一衣、專區存放、定期消毒。
2.4.3生產加工中負責原料拆包、解凍、分割、腌制等低溫作業人員除做好從業人員一般衛生要求外,員工間至少保持1米的距離,可采用只在生產線一側設置工作臺、錯位生產或者在生產線中間裝配擋板等各種方式,防止員工出現面對面的情況;嚴格限制食品制備區的員工數量,排除一切非必要人員;將員工分成工作班組或團隊,同時減少工作班組之間的交流和相互影響。
2.4.4所有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原料的從業人員每天進廠時掃粵康碼,每周輪流開展核酸檢測并做到全覆蓋,按要求接種疫苗,未接種疫苗的從業人員應調整調離工作崗位,不得接觸冷鏈食品。
2.5間接接觸者衛生要求
間接接觸者除做好從業人員一般衛生要求外,運輸司機、搬運進口冷鏈成品的人員和產品外包裝工人在運輸和搬運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能隨意打開冷鏈食品包裝徒手直接冷凍冷藏肉品、產品外包裝。車輛進出時,司機和隨從人員應當避免與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有不必要的接觸。
2.6其他人員衛生要求
其他人員應按2.3有關要求做好個人一般衛生要求。
2.7 建立健康異常報告程序
員工一旦發現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員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疑似癥狀,應當及時上報疫情防控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疫情防控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接報后按應急處置方案上報社區三人組。生產單位一旦發現員工出現上述健康異常癥狀,無論其呈現出的健康狀況如何,均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將其及與其密切接觸的員工迅速排除在食品工作環境之外。
2.8加強防控知識宣傳和人員培訓
利用晨檢、早會等時機,經常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導從業人員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傳染病防治相關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強自我防護意識。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及時了解掌握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的防控要求(如查詢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jw.gz.gov.cn/),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培訓和演練,并做好培訓記錄。
三、環境防控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建立環境核酸檢測和消毒臺賬,冷庫及生產加工場所應按實際情況設置污染區、半污染區和清潔區并用顯著標識標注,分區管理。
3.1冷庫
加強冷庫內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存放管理,冷鏈食品原料堆碼應當按規定置于托盤或貨架上。冷鏈食品應當按照特性分庫或分庫位碼放,對溫濕度要求差異大、容易交叉污染的冷鏈食品不應混放。應當定期檢測庫內的溫度和濕度,庫內溫度和濕度應當滿足冷鏈食品的貯存要求并保持穩定。定期對倉庫內部環境、貨架、作業工具等進行清潔消毒,具體清潔消毒措施參見《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3.2 原料運輸車輛
確保進口冷鏈食品原料車輛廂體內部清潔、無毒、無害、無異味、無污染,定期進行預防性消毒。打開貨柜門前需消毒貨柜門把手。具體消毒措施參見《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3.3生產車間
3.3.1通風要求。生產車間應當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和空調系統供風安全。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清洗、消毒,確保運行清潔安全。
3.3.2給排水設施。保持下水道暢通,配備地面沖洗水龍頭和消毒設施,用于污水的沖洗消毒。污水排放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3.3.3車間生產工具設備、場所設施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保持干凈整潔。清洗消毒過程中不要使用過高壓力、高速的水流直接進行噴淋沖洗,以免引起噴濺污染和氣溶膠的形成。具體消毒措施參見《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3.4廠區環境
3.4.1布局和分區。廠區環境應按生產、行政、生活和輔助區進行合理布局,按照疫情防控風險的大小對冷庫及生產區實行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三區管理并顯著標識。從業人員應在半污染區佩戴防護用品,更換工作服、工作鞋后,進入污染區作業。作業結束,從業人員應在半污染區更換工作服等,做好個人衛生,方可進入清潔區。
3.4.2 定期監測。委托有資質的核酸檢測第三方機構每周對進口冷鏈原料直接接觸的環境、工具設備等開展核酸監測,做好抽樣檢測點和檢測結果記錄,及時掌握動態。
四、原料及產品防控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建立原料及產品核酸檢測和消毒臺賬。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必須加強索證索票,分階段嚴格落實“四證”和“五證”齊全方可入庫和使用,嚴禁采購使用來歷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原料。
4.1時間節點
2020年12月9日前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2021年1月27日后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
4.2不同時間的進口冷鏈食品處置
4.2.1 2020年12月9日前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由企業提供“四證(入境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并對庫存的進口冷鏈食品登記造冊,載明產品名稱、數量、進貨時間、進貨地點、原產國、報關單號、生產日期(生產批號)、進口商等。登記完畢后向屬地市場監管所報告,由企業自行聯系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庫存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采取“混采混檢”方式對每件(箱)補充檢測,并對每批次進口冷鏈食品的內包裝及產品按比例抽檢,再由企業對每件(箱)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進行6個面消毒。抽檢和消毒時做好記錄,便于市場監管局部門隨時抽查或到場查驗。
在未取得核酸檢測報告前,企業可將已經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在庫內指定區域存放,待取得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后方可啟用。
4.2.2 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處置
4.2.2.1 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從廣州市行政轄區內冷庫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企業全部實行進貨報備制度,企業在進貨前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便于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的進貨情況進行隨機查驗。
企業要嚴格查驗進口冷鏈食品的“四證”,建立“四本臺賬”(人員健康監測臺賬、物品檢測消毒臺賬、環境監測消毒臺賬、產品核酸檢測臺賬);對有冷庫的企業應提供“冷庫通”登記情況,完善冷庫基本信息,及時準確上傳貨物來源、去向、數量等關鍵數據,確保“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4.2.2.2 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直接從口岸或從廣州市行政轄區以外冷庫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單位,全部實行進貨報備制度,企業在進貨前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企業要對進貨情況除查驗“四證”外,還應落實“件件必檢”“件件消毒”,及時錄入“冷庫通”,便于市場監管部門隨時檢查。
“件件必檢”:冷鏈食品生產單位在進口冷鏈食品入庫前應提前預約第三方檢測機構到場,采取“混采混檢”方式對每件(箱)進口冷凍食品外包裝進行檢測,并對每批次進口冷鏈食品的內包裝及產品按比例抽檢。
“件件消毒”: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在入庫前對每件(箱)進口冷凍食品外包裝實施6個面“件件消毒”,還需對打開外包裝的進口冷凍食品內包裝實施消毒,最后對運輸車輛內壁實施消毒。
對已開展每批次每件(箱)進行檢測的進口冷鏈食品,在未取得核酸檢測報告前,企業可將已經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在庫內指定區域存放,待取得合格核酸檢測報告后方可啟用。
4.2.3 2021年1月27日后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處置。
4.2.3.1 2021年1月27日后購入的進口冷凍食品的處置。各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嚴格貫徹落實《廣州市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的通告》(第12號)的有關要求,對取得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的進口冷凍食品,必須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每件必檢、外包裝件件消毒。憑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消毒憑證、廣州市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簡稱“五證”)出庫。2021年1月27日起,全市食品冷鏈食品生產單位必須嚴格查驗、留存“五證”,未經集中監管倉檢測消毒的進口冷凍食品,一律不得在廣州市儲存、生產、經營。
4.2.3.2 2021年1月27日后購入的進口冷藏食品的處置。同4.2.2 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處置。
4.3原料及產品消毒
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及產品在拆開內、外包裝后,應分步進行消毒后方可使用和加工。
4.3.1拆外包裝有關要求。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及產品在拆開外包裝后,應對原料及產品內包裝外表面和外包裝內表面進行處理消毒后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
4.3.2拆內包裝有關要求。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及產品在拆開內包裝后,應對原料和產品以及內包裝的內表面進行消毒后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
4.3.3原料和產品消毒。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根據原料和產品特性以及生產工藝需求合理選擇加熱、紫外、臭氧、食品級酒精、低溫等離子等消毒方式,優先使用物理方式消毒,嚴禁使用含氯消毒劑直接噴灑原料和產品。使用酒精等化學方式消毒時應進行殘留物檢驗驗證,防止其他污染物帶入,確保無食品安全風險。具體消毒措施參見《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4.4無害化處理
4.4.1一次性用品處理。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對使用后的一次性口罩、手套、眼罩、面屏、工作服等直接接觸過冷鏈食品的防護用品消毒后方可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和處置。
4.4.2包裝物處理。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及產品的內、外包裝的內、外表面必須消毒后方可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和處置。
4.4.3樣品檢測陽性處置。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單位一旦發現有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樣品,應立即組織對相關批次原料、半成品及成品進行專區封存,停止生產和銷售并對上游供應商和下游銷售商迅速開展溯源,查明可能污染的產品來源、去向、庫存及相關數量,在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由有無害化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繼續生產銷售和私自處置。
五、應急處置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方案并根據國家、省、市的防控指引和最新要求及時更新。
5.1人員健康狀況異常和環境檢測陽性的應急處置。冷鏈食品生產單位一旦發現病例或疑似病例和環境檢測陽性,第一時間向單位所在地的社區“三人小組”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必須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并對該人員作業和出現區域及其加工的冷鏈食品進行采樣和核酸檢測。如有空調通風系統,則同時對其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暫時關閉工作區域,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復生產。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切斷傳播途徑、隔離密切接觸者等措施,同時按規定處置污染物。
5.2發現產品樣品核酸檢測陽性的應急處置。冷鏈食品生產單位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檢測陽性樣品的通知,應當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對相關物品參照4.4.3進行處置,對工作區域進行消毒處理,對可能接觸人員及時開展核酸檢測和健康篩查等措施。物品未處理前,應當保持冷凍冷藏設備正常運行,以防止物品腐敗變質及可能的污染物擴散。相關物品處理時避免運輸過程溢灑或泄露。參與相關物品清運工作的人員應當做好個人防護。
附件:
1.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docx
2. 冷鏈冷庫進口冷凍產品日常新冠防控風險控制流程圖.docx
為科學指導冷鏈食品生產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務院《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等國家、省、市的防控相關要求,市局專班組織制定了《廣州市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辦市場和環境整治組
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辦公室(代章)
2021年1月29日
廣州市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為科學指導本市冷鏈食品生產單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家和省針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有關防疫要求,結合我市的情況,特制定本指引。
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適用于廣州市轄區范圍內所有使用進口冷鏈食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冷鏈食品按不同溫度分為冷凍(0℃以下)冷鏈食品和冷藏(0~10℃)冷鏈食品兩類。
二、人員防控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擔負主體責任,及時配備疫情防控管理人員和冷庫安全員,建立全體員工健康監測臺賬,按實際接觸進口冷鏈食品情況將員工分為直接接觸者(如原料冷庫工作人員、原料搬運工人、生產加工中負責原料拆包、解凍、分割、腌制等工作人員等)、間接接觸者(如運輸司機、成品搬運工人、產品外包裝工人等)、其他人員(如門衛值班員、其它人事、賬務等工作人員)實施分類管理。
2.1建立員工健康登記制度
加強員工出入管理,盡量減少員工非必要外出。施行健康監測,設置企業入口測溫點,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實行“綠碼”上崗制。
做好員工(含新進人員和臨時參加工作人員)14日內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建立上崗員工健康檔案記錄,掌握員工流動及健康狀況。新員工上崗前應提交近一周內的核酸檢測報告,直接接觸冷鏈食品相關從業人員離職,應指引其自離職當日起,到居住社區報到,接受14天社區健康管理。
2.2外來人員登記與管理
減少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加工區域,確需進入的,需詢問所在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通過登記、測溫、掃碼等措施并按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如佩戴口罩等),方可進入。車輛進出時,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和司機應當避免不必要的接觸。
2.3一般衛生要求
2.3.1 健康上崗。上崗前確保身體狀況良好,并向生產單位報告健康狀況信息,主動接受生產單位的體溫檢測,若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立即主動報告,并及時就醫。
2.3.2 做好個人防護。從業人員工作期間正確佩戴口罩、手套和著工作服上崗。避免防護用品的二次污染,在進行非食品相關活動(如用手打開/關閉門和清空垃圾箱)后,必須更換手套。廢棄手套應消毒后密封置入有毒有害專用垃圾桶內。
2.3.3 注意個人衛生。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不隨地吐痰,擤鼻涕時注意衛生。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口、眼、鼻。
2.3.4 加強手衛生。在處理貨品時,或雙手觸碰過貨架、扶手等公用器具時,應及時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2.3.5工作人員下班。應在緩沖區設立更衣消毒的換衣間,換衣區域應配置消毒液、洗手液、洗手臺和防護回收專用垃圾桶,換下的工作服統一收集管理和消毒。工作人員脫去工作服、工鞋、工帽、手套和醫用口罩,每脫一步需進行一次手部消毒,最后用洗手液和清水流水20秒充分洗手(七步洗手法)。切勿穿著工作時的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離開企業、搭乘公共交通、進入公共場所等。
2.4直接接觸者衛生要求
2.4.1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除做好個人一般衛生要求外,應根據實際配置工作服、隔離衣(即:兩套衣服),保持干凈整潔,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好記錄。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除“兩套衣服”外,還應按防護要求佩戴口罩、橡膠手套、面屏(護目鏡)等。推薦佩戴一次性手套,但必須經常更換,且在更換間隙以及未戴手套時洗手。工作服和隔離衣應與其他從業人員有顯著污染區標識或顏色區分,防止混用。
2.4.2搬運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前應當穿著隔離衣,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等,必要時佩戴護目鏡和面屏,切勿徒手接觸冷凍冷藏肉品、產品外包裝,避免貨物表面頻繁接觸體表,避免貨物緊貼面部、手觸摸口鼻,防止接觸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原料,如果搬運過程中發生口罩破損,應立即更換。進入冷庫存貨取貨時穿著棉大衣不能多人混用,做到一人一衣、專區存放、定期消毒。
2.4.3生產加工中負責原料拆包、解凍、分割、腌制等低溫作業人員除做好從業人員一般衛生要求外,員工間至少保持1米的距離,可采用只在生產線一側設置工作臺、錯位生產或者在生產線中間裝配擋板等各種方式,防止員工出現面對面的情況;嚴格限制食品制備區的員工數量,排除一切非必要人員;將員工分成工作班組或團隊,同時減少工作班組之間的交流和相互影響。
2.4.4所有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原料的從業人員每天進廠時掃粵康碼,每周輪流開展核酸檢測并做到全覆蓋,按要求接種疫苗,未接種疫苗的從業人員應調整調離工作崗位,不得接觸冷鏈食品。
2.5間接接觸者衛生要求
間接接觸者除做好從業人員一般衛生要求外,運輸司機、搬運進口冷鏈成品的人員和產品外包裝工人在運輸和搬運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能隨意打開冷鏈食品包裝徒手直接冷凍冷藏肉品、產品外包裝。車輛進出時,司機和隨從人員應當避免與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有不必要的接觸。
2.6其他人員衛生要求
其他人員應按2.3有關要求做好個人一般衛生要求。
2.7 建立健康異常報告程序
員工一旦發現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員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疑似癥狀,應當及時上報疫情防控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疫情防控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接報后按應急處置方案上報社區三人組。生產單位一旦發現員工出現上述健康異常癥狀,無論其呈現出的健康狀況如何,均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將其及與其密切接觸的員工迅速排除在食品工作環境之外。
2.8加強防控知識宣傳和人員培訓
利用晨檢、早會等時機,經常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導從業人員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傳染病防治相關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強自我防護意識。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及時了解掌握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的防控要求(如查詢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jw.gz.gov.cn/),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培訓和演練,并做好培訓記錄。
三、環境防控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建立環境核酸檢測和消毒臺賬,冷庫及生產加工場所應按實際情況設置污染區、半污染區和清潔區并用顯著標識標注,分區管理。
3.1冷庫
加強冷庫內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存放管理,冷鏈食品原料堆碼應當按規定置于托盤或貨架上。冷鏈食品應當按照特性分庫或分庫位碼放,對溫濕度要求差異大、容易交叉污染的冷鏈食品不應混放。應當定期檢測庫內的溫度和濕度,庫內溫度和濕度應當滿足冷鏈食品的貯存要求并保持穩定。定期對倉庫內部環境、貨架、作業工具等進行清潔消毒,具體清潔消毒措施參見《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3.2 原料運輸車輛
確保進口冷鏈食品原料車輛廂體內部清潔、無毒、無害、無異味、無污染,定期進行預防性消毒。打開貨柜門前需消毒貨柜門把手。具體消毒措施參見《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3.3生產車間
3.3.1通風要求。生產車間應當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和空調系統供風安全。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清洗、消毒,確保運行清潔安全。
3.3.2給排水設施。保持下水道暢通,配備地面沖洗水龍頭和消毒設施,用于污水的沖洗消毒。污水排放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3.3.3車間生產工具設備、場所設施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保持干凈整潔。清洗消毒過程中不要使用過高壓力、高速的水流直接進行噴淋沖洗,以免引起噴濺污染和氣溶膠的形成。具體消毒措施參見《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3.4廠區環境
3.4.1布局和分區。廠區環境應按生產、行政、生活和輔助區進行合理布局,按照疫情防控風險的大小對冷庫及生產區實行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三區管理并顯著標識。從業人員應在半污染區佩戴防護用品,更換工作服、工作鞋后,進入污染區作業。作業結束,從業人員應在半污染區更換工作服等,做好個人衛生,方可進入清潔區。
3.4.2 定期監測。委托有資質的核酸檢測第三方機構每周對進口冷鏈原料直接接觸的環境、工具設備等開展核酸監測,做好抽樣檢測點和檢測結果記錄,及時掌握動態。
四、原料及產品防控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建立原料及產品核酸檢測和消毒臺賬。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必須加強索證索票,分階段嚴格落實“四證”和“五證”齊全方可入庫和使用,嚴禁采購使用來歷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原料。
4.1時間節點
2020年12月9日前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2021年1月27日后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
4.2不同時間的進口冷鏈食品處置
4.2.1 2020年12月9日前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由企業提供“四證(入境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并對庫存的進口冷鏈食品登記造冊,載明產品名稱、數量、進貨時間、進貨地點、原產國、報關單號、生產日期(生產批號)、進口商等。登記完畢后向屬地市場監管所報告,由企業自行聯系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庫存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采取“混采混檢”方式對每件(箱)補充檢測,并對每批次進口冷鏈食品的內包裝及產品按比例抽檢,再由企業對每件(箱)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進行6個面消毒。抽檢和消毒時做好記錄,便于市場監管局部門隨時抽查或到場查驗。
在未取得核酸檢測報告前,企業可將已經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在庫內指定區域存放,待取得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后方可啟用。
4.2.2 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處置
4.2.2.1 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從廣州市行政轄區內冷庫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企業全部實行進貨報備制度,企業在進貨前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便于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的進貨情況進行隨機查驗。
企業要嚴格查驗進口冷鏈食品的“四證”,建立“四本臺賬”(人員健康監測臺賬、物品檢測消毒臺賬、環境監測消毒臺賬、產品核酸檢測臺賬);對有冷庫的企業應提供“冷庫通”登記情況,完善冷庫基本信息,及時準確上傳貨物來源、去向、數量等關鍵數據,確保“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4.2.2.2 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直接從口岸或從廣州市行政轄區以外冷庫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生產單位,全部實行進貨報備制度,企業在進貨前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企業要對進貨情況除查驗“四證”外,還應落實“件件必檢”“件件消毒”,及時錄入“冷庫通”,便于市場監管部門隨時檢查。
“件件必檢”:冷鏈食品生產單位在進口冷鏈食品入庫前應提前預約第三方檢測機構到場,采取“混采混檢”方式對每件(箱)進口冷凍食品外包裝進行檢測,并對每批次進口冷鏈食品的內包裝及產品按比例抽檢。
“件件消毒”: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在入庫前對每件(箱)進口冷凍食品外包裝實施6個面“件件消毒”,還需對打開外包裝的進口冷凍食品內包裝實施消毒,最后對運輸車輛內壁實施消毒。
對已開展每批次每件(箱)進行檢測的進口冷鏈食品,在未取得核酸檢測報告前,企業可將已經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在庫內指定區域存放,待取得合格核酸檢測報告后方可啟用。
4.2.3 2021年1月27日后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處置。
4.2.3.1 2021年1月27日后購入的進口冷凍食品的處置。各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嚴格貫徹落實《廣州市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的通告》(第12號)的有關要求,對取得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的進口冷凍食品,必須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每件必檢、外包裝件件消毒。憑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消毒憑證、廣州市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簡稱“五證”)出庫。2021年1月27日起,全市食品冷鏈食品生產單位必須嚴格查驗、留存“五證”,未經集中監管倉檢測消毒的進口冷凍食品,一律不得在廣州市儲存、生產、經營。
4.2.3.2 2021年1月27日后購入的進口冷藏食品的處置。同4.2.2 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1月26日期間購入的進口冷鏈食品的處置。
4.3原料及產品消毒
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及產品在拆開內、外包裝后,應分步進行消毒后方可使用和加工。
4.3.1拆外包裝有關要求。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及產品在拆開外包裝后,應對原料及產品內包裝外表面和外包裝內表面進行處理消毒后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
4.3.2拆內包裝有關要求。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及產品在拆開內包裝后,應對原料和產品以及內包裝的內表面進行消毒后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
4.3.3原料和產品消毒。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根據原料和產品特性以及生產工藝需求合理選擇加熱、紫外、臭氧、食品級酒精、低溫等離子等消毒方式,優先使用物理方式消毒,嚴禁使用含氯消毒劑直接噴灑原料和產品。使用酒精等化學方式消毒時應進行殘留物檢驗驗證,防止其他污染物帶入,確保無食品安全風險。具體消毒措施參見《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
4.4無害化處理
4.4.1一次性用品處理。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對使用后的一次性口罩、手套、眼罩、面屏、工作服等直接接觸過冷鏈食品的防護用品消毒后方可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和處置。
4.4.2包裝物處理。進口冷鏈食品原料及產品的內、外包裝的內、外表面必須消毒后方可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和處置。
4.4.3樣品檢測陽性處置。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單位一旦發現有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樣品,應立即組織對相關批次原料、半成品及成品進行專區封存,停止生產和銷售并對上游供應商和下游銷售商迅速開展溯源,查明可能污染的產品來源、去向、庫存及相關數量,在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由有無害化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繼續生產銷售和私自處置。
五、應急處置
冷鏈食品生產單位應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方案并根據國家、省、市的防控指引和最新要求及時更新。
5.1人員健康狀況異常和環境檢測陽性的應急處置。冷鏈食品生產單位一旦發現病例或疑似病例和環境檢測陽性,第一時間向單位所在地的社區“三人小組”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必須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并對該人員作業和出現區域及其加工的冷鏈食品進行采樣和核酸檢測。如有空調通風系統,則同時對其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暫時關閉工作區域,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復生產。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切斷傳播途徑、隔離密切接觸者等措施,同時按規定處置污染物。
5.2發現產品樣品核酸檢測陽性的應急處置。冷鏈食品生產單位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檢測陽性樣品的通知,應當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對相關物品參照4.4.3進行處置,對工作區域進行消毒處理,對可能接觸人員及時開展核酸檢測和健康篩查等措施。物品未處理前,應當保持冷凍冷藏設備正常運行,以防止物品腐敗變質及可能的污染物擴散。相關物品處理時避免運輸過程溢灑或泄露。參與相關物品清運工作的人員應當做好個人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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